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2章觉醒异能
刘谨安搀扶着胡得意下车,递给他一瓶矿泉水:“叔,漱漱口。”
胡得意仰脖含了一口水,两边腮帮子轮流鼓胀,张嘴吐掉带着血沫的水。
深呼吸车外的新鲜空气,他总算缓了过来:“安子,叔这是咋了?”
“您吸收不了铖石,觉醒不了异能了。”刘谨安遗憾地告诉他,“这世界上一半的人都无法吸收铖石,所以这很正常。”
胡得意倒是看得开,很快就释然了。
他指了指车内还在吸收铖石的老婆孩子:“那建业和你张婶……”
“他们即将转变成异能者。”
一道浑厚的嗓音陡然响起,刘谨安戒备地转过头,却瞥见一张熟悉的面容。
“郑警官?”他有些惊讶,看向警车里的男人,“您怎麽在这?”
这位郑警官,就是先前带队捉拿偷猎者,并且帮他制服了许昭鑫和杨束的警察叔叔。
郑春华笑了笑,声音里带着化不开的疲惫:“小夥子,外面危险,赶快找地方避一避。这段时间恐怕不太平,你们要注意安全。”
刘谨安道了谢:“我带胡叔他们去投奔朋友。”
“挺好,”郑春华微微颔首,目光落在刘谨安的越野车上,“车改装得不错,防御性能很强。云城似乎很少见愿意花大价钱改装越野车的人。”
的确,云城多山林,历史上还有石阶之城的美称。
除去和外界连通的国道,几乎没有什麽地方用得上车,云城人购买车辆的意愿普遍很低,更何况给车子花钱改装。
被老民警极具穿透力的目光盯着,刘谨安只觉得後背发凉,仿佛一切都被看穿了似的。
源源不断的压力迫使他心跳加快,额头都冒出细汗。
冷静。
刘谨安捏紧拳头,指甲刺入掌心带给他些微的疼痛,倒是让他惴惴不安的紧张感降低了不少。
“我们是外地来的,本打算在云城做点生意,没想到遇上这事。”
语气平淡,疏离,又不显得慌乱。
郑春华稍稍放下戒心,话锋一转:“我刚刚说他们要转变成异能者不是开玩笑,这次的陨石坠落不简单,我们警局有些人触碰过陨石之後,发生了变异。”
“经过我们专家检查,这种变异倾向是好的,我们将变异後,拥有异能的人类,称为异能者。”
原来这麽快就有异能者了。
刘谨安面上点头,心里却在想,除了受灾群衆,第一时间接触铖石的大多是赶来救援的民警和消防队伍。
所以警方有人这麽快觉醒实属正常。
郑春华继续叮嘱道:“现在通讯设备失灵,和外界的沟通变得困难。你们最好找地方避难,因为我们发现,这种变异不仅仅是针对人类,对其他动植物同样有效。”
“您的意思是?”刘谨安佯装好奇。
“平时不起眼的蚂蚁丶一脚能踩死的蟑螂,或许在觉醒之後,会变成掠食我们的存在。”郑春华眉头紧锁,似乎是想到了什麽不好的事情。
刘谨安猜测,可能警方已经发现了变异动植物的动向,那种东西已经超出了他们的想象。
胡得意忍不住问道:“那本来就胖嘟嘟的肥猪……”
郑春华:“可能会进化成猪猪侠?”
胡得意:“……”
大概知道自已的冷笑话并没有起到活跃气氛的作用,郑春华干笑两声:“我还有公务,先行一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