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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我脑子有病你不过是会爱得比旁人浓烈……
她看到季叔露出愕然不解的眼神,并未言语。
托盘里摆放着细如牛毛般的银针和莹润透亮的瓷杯,落朝颜拈起银针,放到眼前端详,尖锐似发丝毫末,扎到指尖却能使其轻易滚落出颗颗血珠。
殷红而艳丽,颓靡而低落。
像春日里颜色最盛的花逐渐衰败,也如同工艺最精美的瓷瓶摔得粉碎。
新宫别院处处透着精致又不失大气,落朝颜踏进宫门那日,不知怎麽,莫名想起她待过十五年的萦怀王府。
想起王府里环山绕水的通径花园,一路绕树穿花至最里头,见府中处处雕梁画栋,飞檐青瓦,古树叶影映进堂内,帘幕翩动,素屏生辉。
似乎另有曲水小溪经廊下蜿蜒而过,自花木深处泻入一汪奇石环绕的小池,潺潺细水暗涌流动。
有吗?大约是有的吧,落朝颜有些记不清了。
她与这些美景相处的时间甚少,提起从前,印象最深刻的是药房里那只青白釉缠枝莲纹抱月瓶,细腻光滑如镜面,映射着独特的光华。
它坐落在高高的柜台上,每日辰时,窗外泄进淡淡一抹光线,轻柔包裹住瓷瓶,描摹纹理,光影下,淡雅静谧。
年幼的落朝颜够不到它,长大後的落朝颜终于有机会碰到,伸出手得到的却是鲜血淋漓的碎片。
她将东西放回托盘里,擡头笑着跟季叔说,“银针太慢,我还是习惯用剑。”
轻薄利刃划过指尖,皮肉绽开,血水滴落,她面色平常得如同喝水吃饭。
她幼时便明白,世上美好的东西总是留不住。
如那只她窥视十年渴望拥有的抱月瓶,陪伴她度过日日夜夜的寄托,最终碎成混着污浊血水的粉渣。
见到宿客眠的第一眼,他懵然睁眸无措看过来,落朝颜心神立时空白,周遭喧闹安静无声,午间光影洒落在少年的肩头,长睫红唇,弯眉高鼻,每一处都恰到好处。
恍惚间,她以为是那只抱月瓶化为人形的模样。
落朝颜开心得将借口理由都在心里为他编好,理直气壮的认为他是为她而来。
只因,她自五岁起,便想养一只自己的花瓶。
它会照着太阳的光,映着月亮的辉,闪着星星的亮,陪伴她昏暗无光不分昼夜的岁岁年年。
花瓶易碎,瓷片伤人,历来是这样的道理。
初时,她想着人应当比花瓶顽强些,可没想到小尾不比常人,娇气得厉害。
当他病得神志不清,摸着他滚烫似沸水的身躯,落朝颜迟来的反思自己,既不能将宿客眠当做真正的花瓶,也不应该同她类比体质。
这世上,谁又能跟她相提并论呢?
“小姐!”季叔急急走近叫住她,心疼得用纱布缠绕她五指,“好了,别再放了,将近大半杯的血,你再如何喜欢公子,也得顾着自己的身体啊。”
闻言,一直听着身边动静的宿客眠突然明白那“滴滴答答”的水声从何而来,像被人蒙头重重打了一拳,他大脑空白一片。
心脏骤然收缩,像被无数道密密麻麻的丝线缠绕,闷得他喘不过气。
看着季叔担心到动作都不顺畅的模样,落朝颜乖巧的任他包扎,听他在耳边絮絮叨叨的关心,她半点不觉厌烦。
她喜欢做些季叔和月儿反对的小事,听他们耳提面命苦口婆心的教诲嘱咐,感受他们溢于言表的爱护疼惜。
道理她都懂,听他们讲出来,又是另一种意味。
纱布严严实实包裹到小指,落朝颜瞧着那几根指头,唇角弯了弯,“季叔,小尾昏迷时,喂不进东西。”
她说:“我多放些血,免得他浪费。”
季叔不听她的歪理,气得吹胡子瞪眼,“老头子可记得呢,小姐你上回给他喂三碗药,割伤三根指头。”
她眼睛也弯起来,直点头,“对啊对啊,谁让小尾一碗药只能喝半碗呢?”
“这样惯着,”季叔撇了眼床上的少年,话里不禁有些埋怨,“他和别的人有何不同?小姐,月儿那句话说得好,他又不是你唯一的花瓶。”
老头没好气道:“难不成後宫人人中毒都要小姐你放血去救?”
落朝颜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语气决然,“他不一样。”
没能护住那只抱月瓶,是她的遗憾,小尾相比它,意义更重要,她定要护好他。
季叔拿起瓷杯,放到旁边,“既然喜欢,为何又把人推开放一边晾着?”害得人又遭了罪。
後宫风向他看在眼里,今日这出长眠雪并非是小姐策划,矛头却又指向宿客眠,实在大胆。
方才还神情放松的女帝陛下脸色变了变,似乎不大想提及此事,季叔静静等着,她丧着脸,将玲珑宴後宿客眠的话字句不差的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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