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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打着堂鼓的双手纤细,却有力。
在巨大的堂鼓面前,那抹身影虽小,却笔挺。
“咚咚咚。”
鼓声沉闷,但庄严凝重,如黄钟大吕。
青云县的堂鼓已经很久不响了。
这也是谢婴来到青云县为止,第一次升堂。
他一身绿色圆领襕袍,腰间束墨色翠玉革带,头戴幞头,脚登革履,颇有威严。
堂下跪着的人身穿棕色交领夹袄,同色的包髻将她一整头白发挽起,眼神清明坚定,不似先前浑浊,干练异常。
“阿姐......”
牛大志眼眶通红,横刀立于沈娣身侧。
阿姐回来了。
他仿佛又看见了那位在县衙厨房里,束着攀膊,拿着菜刀追着鸡乱跑的沈娘子。
“下跪者何人?”
“民妇青云县乌衣巷沈娣。”
“因何事敲打堂鼓?”
“自首。”
沈娣的声音没有一丝恐惧,反而平静如一潭秋水,沉稳却铿锵有力,“民女杀了人,杀青云县仵作周恒,杀船主陈强,民女自首。”
没有人逼沈娣自首,也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是沈娣杀人。
可她却来了,还敲响了堂鼓。
此话一出,底下围观百姓皆大惊失色,议论纷纷。
或是邻里,或是做买卖的,或是幼童。
沈雁回却抱着双臂,面色冷峻,立在他们之中。
“是不是搞错了?周姨平日里人可好了,怎么会杀人呢!”
“对啊,周氏不是这样的人。”
“我说周家婶子,这案子定是那沈小宝干的。您是不是替沈小宝顶罪了,那是万万不可的啊!您糊涂啊!”
“沈姨姨,你怎么了呀......沈姨姨不开心,喜姐儿给你吃糖。”
有手一把捞回了正往县衙内跨的孩童。
青云县的人大多都认识沈娣,因她是仵作之妻,因她常年给以偷鸡摸狗的沈小宝收拾烂摊子。
当然也有因她是县衙的厨娘,也有她买菜时篮子里总揣一把饴糖,塞给孩童。
“我不姓周!我叫沈娣!”
沈娣忽然大声呵道,而后低头喃喃自嘲,“可我不想叫沈娣啊。小时候,邻里的女孩们都叫宝珠,叫明玉,而我却要叫沈娣......”
她儿时偷偷跟着邻里的女孩们读过几月私塾,也曾过过些快乐日子。她们上女学,她便在私塾的窗户外听着,待下了学,便一同去捉河里的小黄鱼。
有学问真好啊,比喂小鸡,喂猪仔开心。
炸过的小黄鱼真香啊,裹一层粗粉,沾一点儿荆芥,嚼起来酥酥脆脆的,待吃完还能舔一舔沾了油的手指。
那味道她至今还记得。
可一切都因为弟弟的到来打破了。
她没有时间再去听学,连喂小鸡,喂猪仔的时间都要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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