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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3章穿越中世纪183
路易莎送菲利普王子和伊丽莎白公爵小姐的新婚礼物,真要说的话,算是不公不过。
其中黄金嵌宝石的领圈价值不菲,不是此时男士领圈常见的粗大风格,反而很精巧。领圈的主体是黄金拉丝编股而成的‘黄金绳’蜿蜒扭结而成,因为金子很柔软,所以制作出了非常复杂的造型。
总的来说,预备着给菲利普的这条领圈是一环套一环,甚至还有相当复杂的双股连环扣和镂空鸢尾花(罗佩王室的纹章就是鸢尾图案,这也是其象征)。而珠宝就镶嵌在镂空鸢尾花上——象征着罗佩王室的鸢尾花是金黄色的,所以花朵部分用的是金琥珀。
还有每朵鸢尾花后的‘背景’一圈,则是各不相同。有蓝、白、红三种眼色,其中蓝色是罗佩家族的代表色,所以最多、最显眼,而这些都是烧造的珐琅……虽然说,珐琅到底就是一种玻璃,和真正的宝石没得比,但好的珐琅还是值钱的。
就像是华夏古代,玻璃到后来一些朝代也很便宜了,可玻璃与玻璃亦有不同。其中优质的被称作‘药玉’,一些低品级礼服还会指定用药玉装饰。别看品级低,那好歹是礼服,用的东西总不可能差。
另外,领圈周围一圈还垂了水滴型的珠子,都是各色水晶雕琢而成。
至于送伊丽莎白公爵小姐得一套8只的珍珠手镯,镯子是金子做的,是上面镶嵌了一圈珍珠。不过,这并不是那种为了掩盖珍珠瑕疵而制作的珍珠镶嵌镯,每一颗珍珠在圆框里都是可以转动的,由此可以观察到完整的珍珠。那些滚圆的、有手指头肚那么大的珍珠,真的就是肉眼看去无瑕疵!
这样一份新婚贺礼,要说价值连城,那肯定说不上。可拿出来没有什么说不过去的地方,甚至是略有些超过了,只不过这种‘超过’在大家觉得不夸张的程度上。甚至考虑到路易莎的富有,更多人也不觉得‘超过’。
但伊丽莎白公爵小姐,或者说伊丽莎白王子妃,她不这么想。大概是对一个人有意见了,那再看什么都不会顺眼——路易莎给的新婚贺礼如何差了一些,她会觉得这是对自己不尊重。现在给的稍好了点儿,她又觉得这是一种炫耀,炫耀身为布鲁多女继承人的富有什么的。
不过,她很快就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炫富’了……在她和菲利普王子婚礼当天后,还有一个礼拜左右的庆祝期。这个庆祝期肯定比不上路易莎和纪尧姆结婚时的规格了,但其实也很不错了,完全符合一位大国王子的待遇。
就在这段庆祝期里,每天都是晚宴和各种庆祝活动。这时候,虽然伊丽莎白还是当之无愧的‘女主角’(毕竟是她的婚礼庆祝期),但已经不像婚礼时那么绝对了,其他人连穿个衣服、戴个首饰都要考虑她,不能抢新娘子的风头。
庆祝期间,依旧有骑士比武大会,甚至因为这不是一周之内能结束的,庆祝期结束了,它都不能结束。比武大会开始时,路易莎就出席了——她本身不算特别爱看骑士比武大会,和后世的很多运动项目一样,看不懂的话就很没意思。
而且有的时候真的是太凶残了,说是现在的比武大会越来越‘文斗’了,可伤人、死人依旧很常见。这方面,路易莎也是和平环境下成长起来的现代人的性情,就是不太能看得。用孟子话的话说,就是‘见其生,不忍见其死’。
但正式比武第一天她还是要露一下面的,一方面是身份的原因,这类场合需要她露面。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纪尧姆会出现在第一天的比武场上……他其实也是因为官方的原因才会参加比武大会的,不然他对于这样表演性质的比武,也没有什么兴趣。
纪尧姆既然会出场,那路易莎就不好看都不看了。
这一次出席骑士比武大会的路易莎当然也有妆扮,她戴上了一整套的祖母绿珠宝,就是她回归布鲁多宫廷时,就打造好的‘维多利亚的祖母绿冠冕’那一套。当时还是因为她弄出了甜菜食糖,让巴尔扎克伯爵非常满意,所以出钱给她打造的珠宝呢。
王冠、项链、耳坠和胸针四件套全都戴上了,这套珠宝在路易莎还是个未嫁少女时,其实是显得有些过于奢侈了,只有一些重大场合上才好全部用上。平常只能单独戴其中一两件,而且还不能包括最为奢侈的王冠。
倒是现在,作为已婚贵妇、王太子妃,她倒是稍微正式一些的场合都能使用全套了……这和近现代不太一样,近现代的王室,因为‘风格’不一样,就算有大量奢华的王室珠宝,除了一些传统场合,也是悠着点儿用珠宝的。而中世纪的风格嘛,可没有低调的说法,珠宝衣服等都是能多堆砌一层,就绝不会吝惜的样子。
珠宝是奢侈的祖母绿套装,大量使用了祖母绿(光是这顶王冠顶部,就得使用19颗倒置水滴形祖母绿,其中最大的一颗足足要15克拉呢。这还不算王冠腰部和底部使用的大大小小的方形、菱形刻面祖母绿),这可是此时的宝石之王,最昂贵的宝石,其华贵是不言自明的。
不过相比起珠宝,其实路易莎今天穿的衣服也当仁不让——主要是一条浅蓝色的丝绸礼服,这个颜色是罗佩家族、巴尔扎克家族共同的代表色。路易莎要出席公开场合,又选择困难,犹豫穿什么时,总会选浅蓝色。
完全紧身随形的设计相当简洁,也没有做过多装饰,不过向下的裙摆很宽大,显现除了此时兴起流行的立体剪裁功底。
总体来说,这其实是一条偏向简洁优美的裙子,轮廓很顺畅,没有增加很多附属设计——没有腰带,没有装饰性金银辫,没有花边,没有罩纱,没有密密麻麻的细褶,没有花结,没有对比分明的流行拼色设计(此时流行的拼色设计可以参考后世的马戏团小丑,这可以说是这类设计的一种历史遗留)……
但是,没有人能否认这条裙子的华美!因为这条裙子用了大量的银线刺绣和水晶装饰。在上身的正面部分,银线刺绣和水晶装饰是比较满的,经过腰部过渡,到下身就是藤蔓形的图案疏疏落落的了。
只用银线这一种颜色刺绣和水晶装饰,这样虽然华美闪耀,但映衬在浅蓝色的丝绸裙上,也不显得繁琐腻味,反而显示出了纯正的华贵和高雅。配合一条雪白的、挽起来后多余长度刚刚到腰部的毛皮批帛,真如同一位万众瞩目的女王,有一种毫不费力的高贵。
丰厚的毛皮其实是有些不适合这个季节的,即使作为披帛比较窄,完全就是装饰性的,并没有‘保暖’的意思,感觉上也会有些怪。不过路易莎洁白的、毫无瑕疵的肌肤,和灰绿的眼睛、忧郁清新的气质,实在是太‘冷感’了。以至于完全中和了丰厚毛皮的‘暖意’,使之成为了单纯的高贵和耀目,让人一看就再也无法移开视线。
至于披帛,虽然在中世纪服饰中不常见,或者说,就是‘绝迹’了。但其实也有类似的服装设计,比如在紧身随形的裙子上臂到手肘部之间,分别别一条和裙子眼色完全不一样的长布条,这可是此时的‘流行款’!
而这一的别色布,视觉感受上就和披帛差不多,所以理论上中世纪人应该不会不喜欢披帛这种装饰——而且真要说的话,古罗马晚期,还真有过‘披帛’差不多的服装组件。甚至于,对西方影响很大的近东地区,披帛类装饰更为常见。
到了近代时期,西方女性的礼服裙,配披帛类装饰更是见怪不怪。
所以无论是传统,还是单纯审美角度,路易莎挽一个披帛都完全没问题。没人会觉得这奇怪,反而会因为欣赏美,以及对路易莎身份的尊崇,打从心底里想要学起来也说不定。
这样的路易莎,一出现在比武大会现场的看台上,立刻成为了视线焦点。即使是对路易莎一些行为很是看不惯的一些人,这时候也承认,她的的确确非同一般。
“是太子妃殿下啊……真是美极了,她挽在臂间的那是什么?有些像东方人的玩意儿?”就在伊丽莎白身边,原本围绕着她说话的,都向路易莎张望着——倒也不只是因为路易莎够惹眼的了,还因为路易莎是‘太子妃’。
这是贵族的时代,贵族不只是对平民与自己的分别划得很清楚,对贵族内部的高低划分也有自己的一套规则。虽然不至于像贵族与平民之间那样清楚(毕竟贵族内部的话,是有一定的‘阶级流动’的),但带来的追随效应却是一点儿不差的!
很多贵族是真觉得地位更高的贵族代表的一切都是值得追随的,有的人只是在借此讨好,但不可否认,更多人是真的发自内心在学上位者。
这种心态和后世中产阶级会消费不少奢侈品差不多,都是在以一种行为划分出‘自己’和‘他者’,从而维护一种阶级上的安全感——毕竟,中产阶级既不想是资产阶级一样,因为有产而地位相对稳固,又不像真正的底层一样没有下探的空间,难免一直处在阶级滑落的忧虑中。
此时的贵族虽然没有阶级滑落的忧虑,但从各方面维持自身优越地位的需求也是存在的。追随更上层的贵族,华丽的衣服首饰、更大更新的城堡、美味的食物……既是人性里对更好生活的追求,也是满足维持自身优越地位心理的简单做法之一。
“什么古怪玩意儿。”伊丽莎白也看到了路易莎,虽然她心里也觉得路易莎的衣服是好看的,但不可能承认这一点。
另外,她也看到了路易莎奢华的珠宝,就是那套祖母绿珠宝。说实话,路易莎这套珠宝虽然着实奢华,但也不是什么天下独一无二的珍宝。就伊丽莎白自己,其实也有几套珠宝是差不多的水准的,只不过不见得有这么漂亮——这可是近现代才有的设计。
一方面,伊丽莎白是伏京公爵的女儿,伏京公爵也是瓦松的六大世俗贵族之一,富贵是不必说的。身为他的女儿,拥有一些奢华的珠宝才是正常的。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她这次结婚,多少有些‘和亲’的意思,不只是陪嫁了土地,其他陪嫁品等也是较正常情况下更多。
而珠宝,只不过是诸多陪嫁品之一,自然也非同小可。
所以,单纯说这套祖母绿珠宝就震慑住伊丽莎白,那是没有的。但这些日子,伊丽莎白一直颇为关注路易莎,所以知道,这么些天,凡是她看到路易莎的日子里,路易莎的珠宝就没有重样的。这可不是那些普通的小件珠宝不重样,而是大珠宝也没有重样过。
这倒是让她对布鲁多的豪富有了更直观的认识……以前知道布鲁多富有,也只是知道这件事而已。再者说了,布鲁多富有,也不代表嫁出去的女儿富有啊,即使那个女儿是女继承人——很多贵族,直到死前都不会放弃生下男性继承人的,所以对暂时的女继承人,还真不一定多大方。
当然,‘布鲁多的路易莎’是和王太子结婚,而且是瓦松这样的大国王太子,那即使不是女继承人,陪嫁肯定也是丰厚的。因此,伊丽莎白并不怀疑路易莎的富有,只不过富有与富有也是不一样的。
路易莎当然不知道,伊丽莎白这个新鲜出炉的‘妯娌’对她想了这么多。就在她身上聚集了许多人的目光时,她也只是泰然自若地坐在看台上,一举一动挑不出毛病……嗯,她虽然不怎么喜欢中世纪的很多‘传统’,但也不是为了反对而反对。这种撑场面的场合,真要比谁更能‘端着’,倒也没几个人能比过她。
“殿下,王太子殿下的比武在第一场。”旁边的人告诉路易莎。
这倒是不奇怪,纪尧姆在比武大会上出场不过是一个‘任务’,那肯定是早完早好。而且作为比武大会的第一次竞技,这也算是有特殊意义的,由他来开场总比把他放到无足轻重的某场比赛中,更显得合理。
路易莎点了点头,就听吉娜在身后说道:“说起来,纪尧姆殿下好像很少参加骑士比武大会,这是我知道的,纪尧姆殿下的第三次骑士比武大会。一次是在普法尔茨宫廷节时,还有一次就是去年,殿下和纪尧姆殿下结婚庆祝期间,再就是现在了……”
博福特伯爵夫人笑着说道:“其实这也差不多了,好几年算下来,纪尧姆殿下还真就只参加了这几场骑士比武大会。纪尧姆殿下是一个严肃的人,一向不喜欢骑士比武大会的娱乐性。要说集体竞技,年少时还参加了几场,单人竞技就真的没有过几次了。”
相比起单人竞技,一对一单挑,肯定是集体比武多多少少真实一些的,好歹有演习的效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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