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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这么个逗比跟着,自然就只能步行回店里,好在同在布鲁克林区,也不是很远。奥克斯招呼这猫奴张树人去家里,主要还是因为噬元兽造成的伤痕,在普通意义上是没办法愈合的。某卤蛋局长应该深有体会。虽然是猫奴手贱造成的,但既然现在咕咕算是奥克斯的猫了,那么他自认为还是要负责的。尤其是,奥克斯算是为数不多的,能够解决噬元兽创伤的人之一。至于咕咕会不会不满意……实际上这小可爱脾气还是很好的,只是架不住某些人自己作死而已。“怎么称呼?”在危机四伏的贫民区,奥克斯还是换回了英文,要是两个明显是亚裔面孔的年轻人肆无忌惮地用中文谈笑,发生危险的概率会相应增高。别不信,许多白人歧视非裔,可更多非裔还歧视亚裔呢,而且更加肆无忌惮。小雨林周边的人只是占了很小一部分,一条街区都没有,贫民区的面积可是占了小半个布鲁克林。“额,我叫张树人,哥伦比亚大学研究生。”眼镜青年张树人摸了摸还有些酸痛的鼻子和火辣辣的脸,嘴角抽了抽:“如果不习惯或者叫不准,可以叫我的英文昵称‘安东尼奥’。”“……如果说汉语发音,我还是有点自信的,不过在书面形式以外,你还是自称安东尼奥·张好了。”奥克斯耸耸肩,他无比确定以及肯定,这小伙子如果坚持口语交流用本名,会经历教授点错名、认错人、学分出错、甚至快递拿不到等等尴尬事件。因为这种事情他见得太多了。“好的……呃,先生?”张树人,嗯,安东尼奥,嗯,还是叫他张好了。张羡慕的目光频频瞥向安安静静蹲在奥克斯肩膀上的咕咕,脚下却丝毫不敢落后,这片街区的威力他算是理解了:“这位先生怎么称呼?您中文这么好,是华人?”“奥克斯·林,也可以叫我林星野。”“奥克斯?空调?啊抱歉……”“O-a-k-s,橡树的意思。”奥克斯瞥了眼脸色有些发红的张,面色古怪地低笑两声:“我有一半华人血统,对中文也算是很有研究……所以你可别以为那位先生的特色句式,以及一些小梗我会听不懂。”看张悻悻地挠着脑袋,奥克斯又问道:“看样子你是刚到这里的留学生?为什么来这片地区?这里就算是本地人如非必要也很少来的。”忽略了自己这个“本地人”出现在这里的事情,奥克斯看了两眼前面的拐角,抽了抽嘴角:“所以你看,我对你能够安全地深入贫民区这么远表示很震惊。”“啊,我是坐出租车来的,那司机开起车来就像疯了一样,我差点没吐出来……”张茫然地抬起头:“我只是说要找一个房租便宜点的地方,他就把我带到这里来了……嗯?他们是来找你的吗奥克斯先生?”谁能解释一下前面缓缓走过来的黑人大汉们那不怀好意的狠厉笑容是怎么回事?还有,他们手上的那种折叠刀在国内属于管制刀具吧?“你出国之前对纽约的治安状况了解多少?”“嗯……据说纽约是全美综合治安水准最高的地方,不过论坛上说晚上尽量不要出门,白天相对安全。”“现在是中午一点,那你看现在安全嘛?”奥克斯摸了摸下巴,这里距离小雨林已经隔了两个街区,似乎是一个小型黑人帮派活动的地方。所以说他一般都是以猫形态暗中过来,要不然光是清理这些渣滓就太费功夫了。重要的是影响心情。而且如果说搞生物研究可以与能力相辅相成,使得自身实力快速进步的话,打击犯罪什么的只是浪费他的时间。他可没兴趣做什么道德警察,有那个时间多种两棵树都要来得划算。“奥克斯先生……”张已经快要哭出来了,他颤抖着拽了拽奥克斯的卫衣:“您带钱了吗?”“我带信用卡了。”张抖抖索索地掏出自己的诺基亚,这投掷武器不久前还给了他致命一击来着:“那……我们现在跑还来得及吗?”“后面也有人。”张艰难地转过头,哀嚎一声:“奥克斯先生,我只是想租个房子啊!”“为什么不住学校宿舍?租房子没带行李,看来你应该是申请到宿舍了?”张抖得更厉害了,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是气的:“我也想啊!可我那个壮得像熊一样的室友,他特么是个GAY!”“……”奥克斯咧了咧嘴,叹了口气——自由个性的美利坚啊。没办法,看样子这次是不能善了了,不过有张这家伙在,不能变形,那就只好用一点小法术……“喵~”蹲在奥克斯肩头百无聊赖的咕咕这会儿来了精神。噬元兽很聪明,它能很精准地理解人类语言的意思。而且与具备野性之心的奥克斯直接沟通后,咕咕很容易就能感觉到他的心
;态。对面这些家伙是来找麻烦的。嗯,和那个秃头风衣侠是一个颜色的。奥克斯很为难,是因为旁边这个铲屎的在,他不好出手。人类嘛,还是比猫复杂多了。所以,本着为新饲主分忧的朴素想法,咕咕张开了嘴巴。小猫咪能有什么坏心眼呢?它只是想帮忙而已。于是张就觉得自己的三观受到了一记毁灭性重击。满屏的凶残触手将面前的暴徒们一网打尽。他们狠厉的笑容凝固在黑得发亮的面孔上。他们甚至没来得及喊出一句“打劫”的口号,就告别这个可怕的世界了。张僵硬地转动脖子,眼泪鼻涕流了一脸——这次是吓的。嗯,前面的朋友已经走好,后面的朋友已扑倒。啊,后面的朋友们惨嚎着连滚带爬地消失在了视野中——整个过程没超过五秒钟。那么拯救了自己的英雄就是……“喵~”咕咕舔了舔爪子,正在给自己洗脸。它的意思是“小意思啦,不用谢我”。张翻了个白眼,仰头栽倒,奥克斯依稀听到他倒下时,声嘶力竭却只是勉强发出的声音:“建国后……明明不许成精的……”“……哦谢特。”奥克斯心情复杂地捂住了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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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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