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深吸一口气,甩开折扇:“啧,好了好了,烦死了!我能把他的魂引回来,之後怎麽办我也保证不了。”
“你们先让开。”姚冠华目光沉下来,走到丁儿的尸体旁,接着从右袖中取出一只玉埙,放在唇边吹了几个音。
那玉埙是浅碧色,通透莹润,音色格外空灵,沁着丝丝缕缕的哀戚,让人心生悲怆。
调音後,姚冠华开始吹一支曲子。
饶是临画不懂乐理,也听得出来这支歌带着鬼神的宗教色彩,埙音色本就凄然,曲子更是苍茫而悲壮,他仿佛看到无数亡灵组成的闪闪发光的河流,冰凉地穿过心口,无尽的哀伤将他整个人淹没。
这……是属于谱曲者的悲伤。
临画几乎被乐声摄住了心魄,心口钝痛。
千万种难言的悲伤,都凝聚在这一曲中,如同泣血的哀鸣。
丁儿尸体的正上方慢慢出现一个浅蓝色的影子,越来越清晰。
最终,影子凝聚成了实体,质感如凝胶一般,半透明的蓝色里像流淌着星河闪烁。
曲声戛然而止。
“这支曲,名曰《引魂》。”姚冠华道。他从袖子里取出一截骨头,那魂魄就被吸到了白骨中。
他取下右手手指上绑着的黑红色丝线,将那截白骨缠绕起来,道:“行了。”
“你怎会引魂?”临画从那凄怆中挣脱出来,看着姚冠华把白骨随意地抛给阿朔,自己若无其事地开始扇扇子,忍不住问道。
“很奇怪?”姚冠华嘻嘻笑道,“我游历人间,专学这些奇门遁甲丶奇淫巧技,也不是别的,不过是感兴趣罢了。”
提到招魂,兰渊玉微皱了下眉,但最终也只是道:“我见过《兰集录》中记载过引魂,但那一页之後详细内容全被撕去了,是以渊知之不详。”
“渊只知,引魂丶留魂需要两样不同的媒介。”兰渊玉目光望向姚冠华的玉埙,和阿朔接住的骨笛。
姚冠华一挑眉,道:“我知道的也不是很清楚,这只埙的原理,啧,我也不知道,今天是第一次用。但死人骨我是知道的。储存魂魄需要用阴气或是怨气极重的东西,这支死人骨我也是买来玩玩的,没想到今天一次就成功了,哈哈。”
临画有种古怪的感觉,心道兰少年你现在不知道罢了,原着里你可是玩这个玩得最溜的人。
兰渊玉的一金一银两枚鬼铃,“金石心”和“恶鬼口”,分别对应“引魂”和“留魂”。原着中对此并没有详细的解释,临画是第一次听到它的原理。
在《千炼》的设定中,万物有灵,有灵智的生命皆可生魂魄。一般的魂魄便是刚才那样的浅蓝色,正常情况下,身死後就会逐渐消散在天地山川间。
是以,并无什麽轮回转世的设定。
而只有执念极深丶或是被特殊处理後的魂魄才会化成恶鬼,恶鬼口中的鬼魂,皆属于此类。
金石心暂且不提,那银铃恶鬼口本身被炼出来时,想必也是怨气极重,才能镇得住千万恶灵。
不过……
“我刚刚在考虑,是因为魂魄留住了也没什麽用。”姚冠华瞥了眼那死人骨,“他只是一团比灵火高级不了多少的东西罢了。”
是的,只是灵魂,根本算不上“救活了”。
兰渊玉神色有些挣扎:“此事有悖天常。”
在兰氏的家训中,身死事消,恐怕《兰集录》中相关的记载被毁去也是这个原因。
姚冠华不屑嗤笑两声:“我姚琰一生,从不管天常。天常能奈我何?阿朔小姑娘,你觉得如何?”
临画隐隐不适,“我要逆天改命”这种话通常是主角说的,但是以他作为书粉的经验来看,青菜炖灵芝对这句话的解读,似乎并不是姚冠华这般。
阿朔捧着那截死人骨,一怔:“我……”
她该如何呢?
整个童年都浸泡在了无尽的痛苦与仇恨中,她只学到了恨意,对男子,对长玉的所有人。绵绵地沁入了骨子里,如果不是这件事,这恨意会成为她一生无法挣脱的牢笼。
可偏偏要救她的,为她而死的,是这里的一个男孩子。
“我不知道,我先收好……”阿朔垂下眼,“如若实在没有办法,就把这傻子放了。我……我会一直记着他。”
那一捧粉色小花,被风吹得滚散开来,她将它们一枝枝捡了起来放在丁儿的心口,遮住了那片血色。
*
丁儿与云寡妇的骨灰被撒在了一处,兰渊玉将它们从山顶破观旁的悬崖上扬到了绵延青山里。
“无渊之门随时会关闭,是以,”兰渊玉道,“我们先回无渊,入兰氏族中。”
“嗯?”临画有种听错的错觉,回无渊,入兰氏?
阿朔也道:“兰君先前不是说,兰氏都是人族吗?怎会从无渊域进去?”
兰渊玉在风口远望了一会,白衣灌了满袖山风,轻声道:“渊之前并未告诉过你们,抱歉了。无渊之门地点虽然不定,但无渊域仍是静止的大陆,只是整个大陆四围都是海水与魔气灵气交织的天然阵法,凡人无法进入。”
“而在人界与无渊相连之处,有一处地方,被称作大药谷。”
“兰氏世代便隐居于大药谷中。”
作者有话要说: 埙(读勋)
解决一个谜题→抛出又一个谜题。
画画:这和我知道的穿书不一样……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