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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帮我抓野猪,我拿只小鸡跟你换。”
“不行。”
周毅严色摇头,想说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
“两只小鸡。”
雷栗比了两根手指,“给你挑两只最嫩的鸡,想炖菌子,还是做白切都随你,我还给你买糖,你上回不是说想吃糖?”
“我不是想吃糖,是用来炒糖色的……”
“一百文。”
“嗯?”
“给你一百文钱买糖。”
“成交。”
周毅神色坚毅。
他发誓他真的不是为了吃这一口,而是在这个饭都吃不好的年代,驯化野生动物,人人有责。
而且合法合规。
苗夫郎听着他们三言两语就定下了一头野猪的生死,像过家家一样,顿时更羡慕了。
想到他们说的,犹豫了下说,“你们是想捡菌子炖鸡吗?我能不能……能不能用菌子跟你们换一点点鸡肉?”
“我们小宝出生到现在……都还没吃过鸡肉,荤腥沾的也少。”
牛大力是个没用的。
以前他爹在,有爹管着,牛大力没染上赌瘾酗酒,平日里吊儿郎当老偷懒不干活,但对苗夫郎还行。
等苗夫郎生了小宝,一看是个小哥儿,他就看苗夫郎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了。
他爹蹬了腿後,牛大力没人管,立马就无法无天了,败光了他爹留的钱,就盯上了苗夫郎的钱袋子。
有一点花一点,不给钱就家暴。
没吃过鸡肉?
周毅心里先是一惊,看着苗夫郎怀里打着小呼噜的小宝,目光不自觉地有些同情可怜。
他记得小宝都四岁了,四年都没吃上一口鸡肉?难怪这麽瘦瘦小小的,苗夫郎看着也很柔弱,他还以为哥儿都这样。
当然。
雷栗除外。
他力气几乎比周毅大,又莽撞,厚脸皮不害臊,什麽话都说得出口,什麽事都敢干。
他要是个汉子,周毅是哥儿,估计现在已经怀上了……
苗夫郎平常受欺负多了,对人的神色变化很敏感,察觉到周毅眼里对小宝的怜色,心里泛起一点羞愧,更觉得对不起小宝了。
又有点高兴,周毅既然同情小宝,应该会答应他吧?
但家里是雷栗做主的。
周毅虽然觉得一点鸡肉不算什麽,就算不交换菌子,也会给小孩子吃一点,但他没有越过雷栗同意。
他看向雷栗。
粗犷刚毅的脸上带了些旁人察觉不出来的示软,像是凶悍的藏獒露出舌头,有点笨笨呆呆地讨好。
雷栗喜欢周毅这种神色。
跟被他捉弄时,想反抗又怕弄伤他,最後生无可恋任由他摆布一样有趣,周毅还事事以他为先。
虽然真败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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