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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金镯是谁的?
封氏和郑恒被狱吏押走,韩子高拿起第二卷案宗。
这是一年前发生在遂城县的小案子,一个妇人到河边洗衣服,洗衣之前把腕上的金手镯放在身边的石头上,结果洗完要走的时候,发现金手镯不见了,就怀疑是也在河边洗衣的另一个妇人拿走的,但那个妇人被捕快询问时,说这只手镯是她的,因为两人都说手镯是母亲的遗物,又都拿不出买契,也没有非亲属的第三人能够证明,遂城县令无法判定,只能把金手镯收缴,案宗上报到州府,前面几任刺史一直搁着没判。
“带原告何氏和被告刘氏上堂。”韩子高道。
两个年纪差不多的年轻妇人来到堂上跪下,韩子高拿起案上的金手镯看了看,说:“在此事之前,你们原本是要好的朋友,为了一只金手镯失去好友值得吗?我给你们最後一次机会,冒认者若是肯主动承认手镯不是自已的,把手镯还给对方,那这个案子撤销,冒认者可不判刑,若是还不肯承认,等我来判定,那冒认者是要坐牢的,你们两个可要想清楚了。”
何氏和刘氏对望一眼,皆是摇头叹气。
等了半刻左右,韩子高一拍醒木,喝斥:“可恶,你当真不肯悔过吗?”
两个妇人吓得一哆嗦,仍然不说话,韩子高语气突然缓和,长叹口气:“此案没有旁证,既然你们都不肯承认,那我只能把这只金手镯断成两半,你们一人拿走一半,你们觉得这个判定怎麽样?”
围观的百姓中有人发出嘘声和笑声,被告刘氏说:“小人服从刺史判定。”
原告何氏不服道:“小人不能接受,这只金镯明明是小人的,刺史不想好办法,却把它断成两半,金镯乃是母亲遗物,不能被毁坏。”
韩子高一拍醒木,怒斥:“大胆何氏,你又拿不出证明是你的,本官好心让你能得到一半,总比没有的强,你还敢口出怨言,是想挨鞭杖吗?”
何氏泣说:“刺史若非要这样判定,小人不敢违抗,索性这只金镯子就给她好了,小人也不要那一半,免得母亲遗物被毁坏,呜呜呜——”
韩子高点头微笑:“事实很清楚了,这只金镯属于何氏,只有金镯真正的主人才会珍惜母亲的遗物,宁愿不要也不忍损坏。”然後一拍醒木对着刘氏怒斥:“大胆刘氏,你还不肯承认吗?刚才本官只是试探,这次可是真的,你再不承认,本官只好赏你一顿鞭杖!”
堂上的伍伯提起手中刑杖,敲击着地面,刘氏吓得面无人色,赶紧跪地叩首:“小人错了,小人一时起了贪念,望刺史饶了小人吧!”
韩子高道:“刚才给了你机会,你不肯承认,现在求饶为时已晚,贪图朋友之财,比一般偷盗更可恶,若是人人效仿,世间还有义字可言吗?按照偷盗罪最重的惩罚处刑,判处刘氏笞二十,押送军营服舂米劳役三年。”
刘氏悔恨得大哭不止,何氏不忍地求情:“小人能拿回手镯已是很高兴了,毕竟她曾是小人的朋友,小人愿撤回告诉,求刺史饶了她吧!”
韩子高摇头道说:“何氏,你是好心,但以德报怨不能使恶人得到应有的惩罚,这不是正道,以直报怨才能肃清风气,之前本官已经给了她机会,但她自已放弃了,可见她的恶意有多深,你不必因为她被罚而感到内疚,这只金手镯,你拿回去吧!”
何氏含泪拿回手镯,刘氏哭哭啼啼地被狱吏押走,韩子高拿起第三卷案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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