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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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被捕(第1页)

再回办公室见到项美娟,她仍旧对他像一个普通的同事,书卿对这空洞的沉默觉得非常反感,那天以後,他认为和她至少算是朋友了,不必全然用公事公办的口吻讲话。

有一次英国人临下班前突然急着要一份资料,叫书卿留下来,一留就到七点半钟。经验丰富的“老法师”,自然已经推脱各种借口走光了,那小小的房间里倒一直听见项美娟的打字机噼里啪啦的声音。

英国人走出经理室,稻草似的胡须当中插着一根香烟,蓝棕毛呢格子图案的西装,两扇衣襟裂开,从当中钻出一颗圆滚滚的肚子。英国人用全身的肉和毛发一齐发力向美娟邀请道:“密斯项,我请你喝一杯。”

美娟微笑地道:“真不巧,我才要和谢先生去吃饭,那麽你专程来替我们付账单好不好。”

英国人玻璃珠似的凸出的眼球四下望了一望,十分悻然,正巧有电话找他,便果断转身回到里间。美娟迅速地穿起大衣,走来站在书卿对面,歪着头,屈起一根手指,笃笃地磕了两下桌子,指甲上涂着红的指甲油。书卿说不好那是一种怎样的红,只概略地觉得她又活了。

他们就在附近的一条小路上随便找了家馆子。这时候上海人睡得早,店快打烊了,连叫了好几样菜都没有,只剩下草头圈子和小馄饨。店面相当狭窄,桌子和长凳里渗着油腻和潮气,大门总关不严,美娟连连往里挪着躲风口,最後几乎挤在边上了,就侧头抵着墙壁。美娟头顶贴着一溜长条红纸,是用毛笔写的菜牌。

“这家店伐灵,”美娟低声笑道,“我知道一家淮扬菜。”

书卿讶异地等她的後半句出来。按照男人的语境,接下来该是顺理成章的邀请,但从一位小姐的口中讲出来,就不那麽合乎伦理。美娟没再往下说,像上海的薄雪,落到地上以前它们就消失了,空留一点怅然的感觉。

“你是这里第一个没有指责我还不结婚的。”美娟说。

书卿含混地道:“真的啊?”

美娟拨弄着碗里的调羹道:“我又没必要恭维你。”但她紧接着开始说话,用一种深沉地怀念的声气告诉他,自己没有母亲,所以到现在还没人想起来张罗她的婚事。美娟的母亲年轻的时候据说是位读私塾的小姐,有一回买书结识了她父亲,一个旧书店掌柜的儿子,从此她为他免费地擦了二十年书架,而没有再翻开过任何一本书。美娟的母亲死于肺病,直到最後一年,项老太太看见她,仍然惋惜地道:“蛮好美娟是个男孩子,大家都没遗憾。”在她听着,和她母亲是一样地刺心。

书卿说:“换个话题吧,其实我同项小姐没有熟到该知道这些事的地步,很不好意思的。”美娟捧起一只油腻腻的茶杯来喝水,顺势就从杯口上面擡起眼睛看了他两眼。

书卿道:“真是的,真不好意思,你把这些都告诉我。”美娟想了想道:“那我也问问你。”于是带着一种微妙的笑意道:“上个礼拜三有辆汽车在楼下。”

书卿压根没听见後面说的是什麽,只觉得胸膛里蓬蓬地撞着,调羹和碗也“嗒”地一声撞着。在美娟狡黠的微笑里他想到,那天是少南来了,车子停在路上等他下班,他们这一面的办公室正对黄浦江,其实他们应当想到有被人看见的风险。

那天上车他们亲吻了没有?大约总该有,最近他们难得见一次,少南那辆车子的玻璃窗是什麽颜色?其实那天有点晚了,从楼上不一定就那麽巧,正好抓到他们亲吻那一秒,但窗子有没有正好开着一半?

美娟把一条胳膊撑在桌上,脸捧在手里,托向头顶上一只金黄的电灯泡,居高临下似的看他,仿佛说“怎麽样,被我发现了罢”。书卿简直受不了她那种似笑非笑的神气,脊背潮唧唧的一大片。

“那个只是一位朋友。”他说。

“喔——”美娟的眉毛微妙地一翘,“那为什麽说‘只是’?”

书卿在失语的一瞬间认识到美娟的聪明与危险。西方童话里常写到骑着扫把的女巫,假使她们变化成一个有知识的女人,大约就是项美娟的样子。他拒绝回答问题,美娟吃吃地笑了,愉快地道:“我们走吧!”但书卿已经清楚,她的确是看见了。

然而他又莫名其妙地稍微安定了下来,往好的方面想,最近她对他的态度至少是公事公办的,并没有表现出鄙夷,那也许她不会这样快就说出去。

他仍旧送她回家。其实本来可以不送,但书卿不愿意在她面前失掉风度。沉默地坐在昏暗的电车厢里,心情也随刹车一齐跌宕着,他记起上回在美娟面前倾吐的那些,关于“一个朋友”,今天已经完全有了确定的指向,一想到这里浑身毛孔好像一紧,恨不能立刻从车上跳下去。

他陪美娟回到她家那间旧书店,一楼做生意,主人项先生丶项老太太和美娟住二楼,店已经打烊了,黑漆漆的门板上贴着毛笔写的白纸招贴,“新到书籍”,也有新式的画报,现在的书店不卖《良友》简直没人来。从门缝深处透出很微弱的绛红的油灯光。

美娟要进去了,但走出一步又站在那里,垂着脸道:“你放心,我在银行里没什麽熟人的。”

书卿勉强地维持他礼貌的微笑,道:“哦?喔。”也只顾低着头。他真的能够信任她麽?他身上压根没什麽值得她为他保守秘密的地方。

对街的面包店橱窗很脏,油腻腻的黑影里,穿烟灰色洋装的女人,黑色大衣的男人,各自望向自己的皮鞋,美娟擡手摸了摸耳朵上那粒珍珠,确认它没丢。其实话说到这里应当完了,但她仍旧站在那儿。在那短短的一两分钟里,书卿突然有了一个隐蔽的猜测,这使他的耳朵奇异地热起来:美娟是不要跟人结婚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她拒绝跟人交往,而且她尤其对他抱着宽容的善意——书卿突然觉得一种彻底打开自己的松懈,并由此对美娟感到十分感激。

书卿抽出一根香烟点燃它,只吸了一口就放下了,让它在手指中间空烧。烟头上那一点红,照着美娟指甲上的红。美娟又道:“我没有熟人,大约因为我总是‘密斯项’的缘故。”书卿笑道:“现在出来做事的女人,不管多大年纪都是‘密斯’。”

美娟收回她的微笑,低声说:“她们看不惯一个女人不肯被婚姻绑票。”书卿听了骇然片刻,道:“很巧,我也没什麽熟人。”美娟道:“那麽现在你就有了。”

书卿还没来得及说话,美娟已经掉过身从那狭长的门板当中穿过去,蒙在胧胧的光雾中,然後光亮“吱呀”一声消失了。

书卿在那儿把剩下的半支烟抽完才回去,在电车上他反复想到美娟。他从来没跟一个女人进行过这样暧昧的谈话,以前学校里的女学生没有她鲜活。真论漂亮,美娟大概还不能算彻头彻尾的美人,他对女人的相貌一向记不太清楚,譬如现在再想到美娟,脸是模糊的,只能记起一个笼统的洋装的轮廓,但她的指甲是清晰的红色。

他喜欢和美娟站在书店门口的那几分钟。再过段时间,他打算把少南介绍给她认识——“这就是在楼下的那个人”,未始没有电影片式的戏剧感。

回到家,他母亲在楼梯上把他叫住,边在围裙上擦手边问他:“又是带那个项小姐出去啦?”声音不高不低,要房客也听见儿子交了女朋友。书卿“哦”了一声要上楼,谢太太伸了一双发皱的手过来扯住他,神秘地笑着,“你都带她到什麽地方约会?”

“无非就是那些。”一回到他母亲面前,他立刻像个清朝的遗少,女人跟手杖一样,需要“带”着出去。

“讲讲给我听呀,哪些?”谢太太不依不饶,乜斜着眼睛撇他,“吃西菜,上戏院,是伐?”

其实是在小饭馆里就着风吃冷馄饨,他不肯说,只敷衍道:“差不多。”

“花了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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