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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你读完《三四年》。
这是一个新旧思潮碰撞中关于家庭和婚姻的故事,是的,它不是一个纯恋爱故事,不是常态意义上的耽美小说,所以我能够预见到很多人并不想读下去。
新与旧的融合与冲突是多方面的:秀南的自由恋爱丶未婚先孕,冲击着上一辈固守的旧式婚嫁习俗;少南在西方接受的自由思想熏染,遭到了30年代国内保守社会的围剿;职场女性的出现,冲击着办公室男性的自傲心理……当然,社会不总是从保守走向自由,思潮也会开倒车。故事还带到了一点德国的情况,少南留洋时社会对同性关系的开放认同风气,在纳粹党上台後荡然无存,同性恋群体遭受了前所未有的迫害,譬如弗林斯的死亡。
在这样的氛围里,故事聚焦于家庭和婚姻,未免过于现实沉重,但却是每个同性恋者在20-30年龄段生活的主要矛盾(之一),今天是如此,30年代只有更甚。故事中的两个主角,谢书卿和虞少南,来自不同的阶层,有截然不同的生活背景,身上却都带着家庭留下的深刻印记,进而在婚姻面前做出了不同的选择。
【一丶原生家庭】
谢书卿,一个下堂妾的儿子,生活在弄堂里,背负着三代人的沉重经济压力,母亲强势,掌控欲强烈。乍看去,书卿是相当成熟甚至早熟的年轻人,微薄的薪水养活一家五口,负累最重的老太太甚至和他没有任何血缘关系,还不时要调和母亲和妹妹之间剑拔弩张的气氛,于是书卿的初始亮相是“迷茫的大熊”似的男人,温和包容一切。但实际上,他始终想和这种被绑缚住的人生切断联系。
当和少南热恋的时候,他暗搓搓地幻想过依靠对方留洋,“少南描绘给他的那些,约等于一个理想化生活的符号,甚至少南站在他面前就已经是个理想化的代表”;当他幻想自己和项美娟在形式上结婚,他又把她视为精神上的支柱,“有时想想,觉得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实在奇妙……是美娟的话,他心里应当能得到许多慰藉”丶“将来搬出去住,就可以彻底地脱离他母亲”。这种借助恋爱或婚姻来脱离原生家庭的思想,其实许多人都有过,包括碧媛在内——少南一度是她憧憬的丈夫的形象。
书卿最终当然斩断了原生家庭对他的影响,但这个过程无法假手任何人,只能靠他自己。他首先与自己和解——从否认自己的取向,到接纳自己但隐藏自己,再到坦然公开自己;然後他与母亲和解——理解她作为女性一生的坎坷和性格的歇斯底里。书卿後来可以坦然地在所有人面前承认自己的取向,不在意任何家人的眼光和态度,无论他是否还和家庭成员生活在一起,他们之间的位置关系都已经发生了巨大的转移。
如果说书卿脱离原生家庭的束缚始于“和解”,那麽少南则是选择了“妥协”于父权。少南对上一代的恨十分强烈,目睹了母亲的婚姻悲剧,他一直抨击父亲的失责,亲情疏离,但父亲毕竟掌握着家庭的核心财産,他能够留洋,也是基于父亲的资助,于是他一直在站位上游移不定,阔少的资本也令他以“冲动丶热情丶小孩子一样”的形象出场。
钱的诱惑是巨大的,父权也源自于掌握了生産资料——经济。曾经宣称自己不会结婚丶“我是自由的,我父亲管不到我”的少南,後来在两个重要的节点妥协于父权,先是将姐姐推向夫家,令她彻底失去後援,後是在发现财産继承有危险时果断选择进入婚姻。这不是人格的劣性,而是少南所属的阶级的软弱性,“他说穿了也不过是个贫瘠的丶爬藤似的小资産阶级”。
少南与父亲和解的方式,是代替父亲做一个有责任心的男人,将自己殉葬于婚姻制度(不要着急,他的问题会另行批判)。他娶了自己根本不喜欢的元珍,但十分尽职地,把母亲的人生遗憾补偿在元珍身上,把自己的人生遗憾补偿在孩子身上。少南扮演了一个合格的丈夫,孩子出生时他痛哭流涕,觉得自己重新活了一回,“从此他就是他的延伸”。支撑他走下去的,是他纠正父辈错误的正义感。但没有感情做基础的婚姻是有大问题的,多年後元珍主动提出离婚,少南同样承受了漫长的痛苦。
家庭对于每个人影响都是巨大的,正因为这是一个写家庭与婚姻的故事,所以从开篇第一句,悲剧就已定调了——“结婚以後……”
婚姻,是上一代的遗憾带入了下一代的人生,再继续成为第三代人少年时期急于逃离的成长背景。
【二丶婚姻】
故事中有两代人的许多种婚姻悲剧,我的观点很明确:同性恋不该结婚,异性恋也不该。
没有一段婚姻是幸福的,不管它的起点是相亲还是自由恋爱,是坦诚还是欺骗。上一代,虞太太被入赘的鼎钧视为人生污点迫不及待地抛弃,乃至冒着生命危险试着用生孩子挽回丈夫,最终还是没有抵过外面年轻的莺莺燕燕;鼎钧需要一个完全低于他丶仰望他的女人,却又看不起这个女人,但他老了,卧床了,也只能和姨太太相依为命,一个要钱,一个要照护;谢太太迫于生计,嫁给了强暴她的男人,从此和无数弄堂里的女人一样,让渡自己的自由,人生坍缩到厨房里,“躲在竈披间,那是她的领地。六口人可以制造出做不完的事,竈披间的锅碗瓢盆,一滴水都得遵守她的秩序”。
年轻一代的婚姻同样不幸:自由恋爱的秀南发现自己所托非人,“大家庭的媳妇,像骑虎难下,不由得她不继续扮演下去”,最终对婚姻彻底失望,却学会了男人捧戏子那一套,撒钱去买小电影明星给她的情绪价值;一直喜欢少南的元珍,终于得偿所愿,和对方一起在婚姻里兢兢业业十几年,最後还是主动提出了离婚;碧媛则从一进入婚姻就知道是错的,一个读张恨水的女孩子,带着浪漫主义的情怀,柔软细腻得“一心要写剧本给胡蝶女士拍电影,缠绵悱恻的那一种”,又勇敢热情,屡次参与学生运动(我们暂且不论她参与的初衷是否真的高尚而宏大),却最终在战争中嫁给了一个市井的车夫。
我想说的是,婚姻制度它本身就不合乎人性,在现实中你很难找到一对维持多年还能幸福圆满的伴侣,有多少人已经厌倦了对方却又因为孩子或钱或家人或社会压力而无法斩断这种法律关系?如果人们能客观承认感情终会消逝丶两个人的成长步调不会必然一致丶夫妻渐行渐远是大概率事件,那麽婚姻关系还有什麽必要?
究竟是什麽让书卿和少南分道扬镳?看上去是战争令他们分离,实则是社会对每个人的规训——必须组建家庭,哪怕你喜欢同性——让他们産生裂痕。一旦涉及到这个现实的问题,恋爱就立刻不再快乐了,而是牵扯到了他们背後的全部家庭关系网。那麽,倘若不必受这个规训呢?
所以项美娟在其中显得风一样自由,“已经看透了男人的劣性,当然不可能配合他演一辈子结婚的戏码”,但同时她又享受着与书卿交往过程中那一点若有似无的暧昧,是的,暧昧。我非常喜欢美娟这个角色,她聪明,独特,也实在洒脱,尽管她的举动必然带来很多争议。
接下来是批判的时段。书卿和少南,从头到尾都在“是否应该结婚”的问题上举棋不定,反复横跳。在经历了恋爱丶被迫出柜丶龃龉丶战争之後,他们走向了自己最初认知的反面——曾经不能认同自己同性恋身份的书卿,最终一生未婚,而且公开在社群中活动;一出场就打着不婚主义旗号的少南,却毫无抗争力地选择了最安全也最自私的妥协方式。但无论什麽选择,他们都考虑过用结婚(形婚直婚)来让自己融入社会。
他们的相亲对象丶暗恋对象丶亲密的朋友,陌生或熟悉的女人,全部被视作达成目的的工具。这是极为不道德的行为。在做人设时,我坚持给他们点上这个“污点”,即便他们包容丶勇敢丶上进丶温柔……他们仍然会考虑牺牲一个女人来让自己获益。当然站在故事发生的年代,你需要充分理解这种选择和认知,但折射到今天,这仍然是个现实的问题。然而我希望人们在抨击这种事的时候能够深究一步,不简单地把它看作是某个人或某个群体的道德缺陷,而是看到背後那种“规训”的落後性。
我们应当与某种不合理的规训斗争,而非逐个拉出个体进行抨击,诘问他们为什麽甘于屈从这种规训。希望所有人的生活与选择都不被任何显性和隐性的规训所绑架。
【三丶爱情】
书卿和少南之间的恋爱,其实是缺乏根基的。他们在刚认识时,凭借辨认同类的本能而向对方靠拢,然後都被“自己世界里不存在的那种人”而吸引——书卿的世界里缺少一个意气风发的“上流人士”,而少南没见过那种一己之力扛起全家的“顶梁柱”。
他们似乎顺理成章地开始恋爱了,但恋爱这个动作就等于爱吗?其实不然。他们不过是开始交往丶持续交往丶没有重大原因导致分手所以一直交往而已,直到各自被人揭发取向。期间的时间跨度大约三年,这段恋爱的持续不是靠爱,而是习惯和责任。就像常规婚恋中,男女之间建立恋爱甚至婚姻关系,很多时候是很草率的,没有重大情况发生时可以靠着习惯和一些责任心走得很好,但一旦出现新的问题,关系很有可能走向破裂。
我无意在这篇小说里弘扬“爱因不受认可而伟大”,所以在全文中我都相当谨慎,尽量避免单独使用“爱”这个字去判定他们的关系,我更倾向用“交往”和“恋爱”。
但尽管如此,不能否认这段关系对他们双方的影响都是极大的(可能对书卿的影响更大)。书卿从这段恋爱中逐渐学会承认自己丶接纳自己,少南是他正经恋爱的第一个对象。书卿给少南植入的最重要的东西则是“责任”,用他自己的生活方式告诉少南,你需要对你周围关系里的人负责,哪怕只是出于道德层面上。然而当少南真正去做的时候就打了折扣,他不敢在选择进入婚姻的时候说出实话对元珍负责,只能欺骗自己这是对他父亲负责;元珍有了孩子之後他又告诉自己,我再也不能和别人恋爱了,这是对家庭负责。
他们给彼此的影响是贯穿一生的,因此,你会看到他们并没有爱得缠绵悱恻,甚至爱得并不牢固,但这不影响他们在彼此人生中占据一个极其重要的位置。而多年以後书卿仍然能说出“只要少南好好的,他就能原谅对方的一切自私”,谁又能说那不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爱呢?
【四丶一些自我审视】
在我的上一本小说《松风楼遗事》完结後,我开始自省,那本小说吸引了一些人喜欢它,但它当然有很大的问题。一是行文,不少词句太过华丽繁复,失去了平实的力量;二是滥情,这指的是我过分地把自己的情感倾注在主角身上,共情太多,有一种泛滥的凄惨;三是部分情节设定不够“严肃”,叙事直给,换句话说就是,仍然太过“网文”。
于是在《三四年》里,我尽量剥离自己情感的代入。我理解每个人物的行为逻辑,但我不爱他们任何人,我努力用一个旁观者的视角叙述,“有这麽一个人,做了这麽一件事”。同时我需要它尽可能偏向严肃文学,跳脱网文的范畴。其实我不知道这种写法是不是能带来良好的阅读体验,就权当练笔中的一种尝试。
当然《三四年》也有它自己的问题,一是因为追求文字的精炼,反而常常行文比较晦涩,二是我想表达的内容很多,但我不敢说人物身上是否淋漓尽致地体现了这些精神。心里有手上无,对人物的掌握和刻画,大概是我需要学习一生的课题。
在这个故事写作的2年多时间里,我的心态有所成长,主要体现在“无论外界是否有评价,表达首先属于我自己”——这种无所谓的态度。但写作又是孤独的,它需要不断接收到肯定和共鸣。过程中曾有无数次自我怀疑和停笔,所幸自己的表达欲支撑着我把它讲完。感谢在这2年多里给予过我正向反馈的读者,感谢周围被我暗中观察并取材过的人(但是无需对号入座),感谢简言之和他的《东邪》带给我的啓发和思考。
感谢每一个读到这里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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