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于是,越来越多的人加入队伍,各个学院的,男女老少的都有。
以宁笙为首,这浩浩荡荡的跑步队伍有上百人,他们跑过林荫大道,跑过操场,一路向南门口飞奔而去!
和其他同学不同,宁笙平时还是有运动的,不至于跑一会就气喘吁吁。
但是,他也很快就开始流汗了,额发被汗水浸湿,心率加快,呼吸有些不稳。这是初秋一个平平无奇的傍晚,云霞漫天,金红色的夕阳照射而来,宁笙被奔跑的、快乐的人群所包围。
十分钟后,奔跑的大队伍来到南门口。
此时才六点不到,很显然,七点准时出摊的老板还没来。
大家都喘得上气不接下气,撑着膝盖,擦汗。
他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看着彼此狼狈的模样,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多大年纪的人了,还为了一碗云吞,提前一个多小时来排队,还跑了这么一通!
有种重回童年时代、跟着糖葫芦串小贩屁股后面跑了十几条街的青春感觉。
但是,云吞值得!
“我真服了我自己。”
“都这样了,今天应该能吃上云吞了吧?”
“说起来,谁是第一个开始跑的?”
大家的视线投向队伍最前端,领跑了一路的人。
——身形挺拔瘦削的青年,额发被汗水浸湿,向来苍白清冷的脸上,也有几分奔跑而来的红晕,他撑着膝盖喘气,一手握拳高高举起。
是一个胜利者的手势!
宁笙成功地排到了云吞摊最前面!
大家羡慕嫉妒恨地看向他。
不得不说,现在的宁笙整个人显得非常鲜活,非常的接地气。
宁笙不再是曾经那个充满神秘感、只存在于各个表白墙和校园论坛传说里的完美纸片人了,而是一个真真实实站在他们面前,因为排到小吃摊前排而高兴自豪的,大学生。
李明曦把水瓶递给宁笙,宁笙仰头灌了一口,喝得很急。
最开始和他们一起跑的那十几个男生,哈哈大笑起来:
“宁笙,真没想到你直觉这么敏锐!”
他们的伪装一秒钟就被识破了。
另一个男生走上来,给了他友善的一拳:“你可真能跑啊,我们这么多人,愣是没追上你!”
“你们太虚了,得多练练。”宁笙道。
“你小子——”
男生们把宁笙围在中间,听他这么说,气得牙痒痒。
“有种今晚召唤师峡谷见,教教你什么才叫真正的实力!”
宁笙:“行是行,但你们可别是青铜守门员吧。”
男生们:“……”
之前没发现,宁神原来这么嘴贱的吗!
大家笑着闹着,扭打起来。
宁笙被簇拥在人群中间,有人来挠他痒痒,他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眼泪都出来了。
好开心啊。
原来,大学生活可以这么开心。
看见宁笙这么开心,李明曦也笑了起来,有种老母亲般的欣慰感。
之前,宿舍楼里的大部分人都绕着宁笙走,不愿意和他玩,嫌他端着、假清高。现在大家终于发现,宁神其实是个非常好的人了!
他真高兴。
而王教授和慕容教授还在拌嘴。
“我跑得比较快。”
“笑死,就你那老胳膊老腿,还是我快……”
人们就这么吵吵闹闹,闲聊着,夕阳逐渐落下,竟然没有察觉到时间的流逝。
七点悄悄到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