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1章 校霸竟为我折腰16(第2页)

房间的灯被关上,外面还在吵架,屋内却一片安宁。月光静静地流淌进来,笼罩出淡淡的柔和气息。

这夜,宋清越睡得挺好,苏妙却被冻醒了一次又一次。

她忍无可忍地翻遍了整个衣柜,也没找到多馀的被子,最後干脆躺到床的边缘,从宋清越那儿抢来一截被子,给自己盖上。

果然暖和多了。

她舒坦地闭上眼睛。

睡着睡着,苏妙忽然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她被一只野兽追,野兽用毛茸茸的脑袋在她脖子上拱了拱,然後恶狠狠咬了她一口。

不对,不是梦。

她脖子上真的有那种毛茸茸的触感。

苏妙吓得从梦中惊醒,外面已经天亮了,地平线上泛起了鱼肚白。

她这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麽时候从床边滚到了床中心。而那毛茸茸的东西,是宋清越的头发。

她的腿搭在宋清越腰上,宋清越的手环到她身後,另一只手被她当成了枕头。

哦豁。

真是难搞。

苏妙屏声静气,小心翼翼地抓起他的手,想要从他的怀里出来。

可触碰到他的一瞬间,他就睁开了眼睛。

四目相对,仿佛连空气都静止了。

苏妙眨眨眼睛,总觉得这气氛过于尴尬,想要说一点什麽来缓和缓和。

于是她经过三秒的思考,瘪着嘴说道:“你碰到我的痒痒肉啦。”

“……”

宋清越迅速起床,速度快得好似飞出了残影。

苏妙也连忙起来,不忘将床单上的褶皱整理好,顺便将被子叠成方方正正的豆腐块。

两人又沉默了一会,苏妙尴尬得望了望天花板,又望了望地板,最终看向闹钟。

早课时间是八点。

现在已经九点半了。

完蛋。

她手忙脚乱地就要往外面跑去,宋清越拽着她的袖子,把她扯了回来:“你干嘛?”

“上学迟到了……”苏妙委屈巴巴。

“等会儿,我出去看看我爸妈在不在。”

宋清越先一步出门,上上下下巡视了一遍。不知道昨晚发生了什麽,家里又变得一个人都没有了。

确认安全,他这才重新回到房间里,对苏妙说道:“你可以走了。”

苏妙再次冲到门口,可宋清越像是忽然发现了什麽,又把她拎了回来。

“你……”他盯着她雪白的双腿:“你就打算穿这个去学校麽?”

“那也没办法呀,我换下来的衣服没洗,其他衣服又都被埋进了废墟里。”苏妙眼巴巴地说道:“你的裤子我也穿不上,只能在去学校的路上,顺便买件裤子来穿了。”

可这就代表,她要像现在这样,只穿着衬衣,在马路上到处乱跑,成为满大街的人瞩目的焦点。

宋清越莫名觉得心里有点儿堵,无法想象那样的场面。

他抿了抿唇,将双手抄进衣兜里,道:“你跟我走。”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