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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秦……咸阳的风俗吗?”庞煖很茫然,“我都这把年纪了,还不够长命?”
“不曾听闻咸阳有此风俗。”李牧忽然对自己的情报产生了怀疑,“不过有太子在,仿佛发生什么都不奇怪。”
“听闻秦王亲临邯郸,阬杀了昔日与他有仇的人。”庞煖压低声音,“二十多年的仇怨,他记到今日,一个也没有放过。他会不会记恨你伤及太子?”
“就为了这个,你专程陪我来咸阳?”
“你一个人过来,我不放心。”庞煖迟疑,“况且,我也想看看秦王是一个怎样的人。”
“很快就能看到了。”李牧淡定道,“走吧,见识一下我们即将君临天下的秦王。”
还有太子,也是许久不见了。
政哥后来刻的玉玺,应该是蓝田玉,而不是和氏璧,《玉玺谱》《后汉书》《晋书》《宋书》《明史》等各朝正史都记载的是蓝田玉。
“其玉出蓝田山,丞相李斯所书。”“高祖入关,得秦始皇蓝田玉玺,螭虎纽。”
和氏璧秦末失传了,不知道哪儿去了。
“鬯”的读音是g,祭祀用的香酒。郁金,不是指郁金香那种花,应该是本土的姜科植物。
出自《史记》
小剧场:黑金弹幕和穿过扶苏的二凤观影本世界3
二凤一惊:“怎么死的?”
“死于蛊毒。”
“好邪门的玩意儿。”二凤不了解这些东西,便叹道,“怪可惜的,那这个世界,在你看来就不圆满了吧?你的大秦还会延续多久?”
“尚未可知。”
“是不想知,还是不能知?”二凤微妙地看着他,“我还以为你现在无所无能。”
“若我无所不能,便不会让他英年早逝。”嬴政的声音与目光一起沉下来,那种轻松愉悦的心情瞬间荡然无存。
“你不能改变?”二凤真的惊讶了。
“不是所有世界都欢迎外来者。”始皇摇头,“有的世界很排外,连投放一个灵魂转生,都强烈排斥。我干涉不了太多,它有它的规则。”
“那就没办法了。”二凤安慰道,“就跟种瓜一样,种子撒下去,总有结不出果的,不必太在意。”
“你好像一点也不在乎?”始皇侧目。
“有很多个不同的世界吧?”二凤努努嘴,“屏幕里这个,不是很符合你意吗?不过话说回来,他是带着记忆转世的,为什么能毫无芥蒂地和秦王嬴政这么亲密?”
“我设置的。”
“这还可以设置?”
“在你转世的时候,用了点小技能,让你的记忆随着身体长大而逐渐恢复。甚至于,心智的发育也和身体正相关,所以小时候真的像白纸一样,才会养得这么亲。”
“难怪我总觉得他像个真正的少年郎。”二凤恍然大悟,顺便谴责,“你这人现在真的很离谱,什么主意都想得出来。”
始皇充耳不闻,淡定自若地陪他看了一会。
“这就是和氏璧?我都没见过呢。”二凤忽然来了兴趣,随口道,“确实漂亮。”
“你喜欢?”始皇随手拿出一块一模一样的和氏璧,直接扔给他,“送给你。”
二凤连忙接住:“哪个世界顺来的?”
始皇淡声道:“我自己墓里的。”
“……”二凤无话可说,只能感叹,“你的地狱笑话也是越来越熟练了。”
第134章秦王睁眼说瞎话
因为秦王继位太早,太子年纪又小,绝大部分秦国的朝臣,都是先认识的秦王,而后认识的太子。
基本可以说,好多臣子都是看着太子长大的。虽知他天赋异禀,文武双全,但总觉得他还是孩子,对于他此次立的战功,纷纷惊叹不已。
太子一回来,就面对了满朝文武的震惊和夸夸。除了坚强且头铁的御史大夫冯去疾,还在坚持上奏谴责太子私自用兵,其他所有人都光顾着夸赞了。
“听说太子兵不血刃,就拿下了云中城?”右相姜启好奇道。
太子笑眯眯:“没有啦,怎么会兵不血刃呢?战报你不是能看到吗?”
丞相有帮助秦王司理朝政的权力,所有秦王处理过的奏书,都会发到丞相那里过一遍,所以姜启与王绾基本都看过。
“就是因为看到了,才更觉惊奇。”姜启啧啧称赞,“太子只带了三千人,云中足有十万兵马,三千对十万,是怎么赢的?”
“臣也觉不可思议。”素来老成的王绾都忍不住了,走过来问,“何况敌将还是庞煖和李牧,两位赵国大将,都是战功赫赫,绝不是虚有其名。赵军骁勇,也绝不像韩国那样兵微将寡,乌合之众,一击即溃。”
秦赵比邻,经常打得热火朝天,对彼此的战斗力都心里有数,没有哪位秦臣会低估赵国。
“没有十万那么多,也就七八万,而且步卒盾卒比较多,骑兵不足三万。庞煖不能算,他年老体衰,都没有参与作战,我主要对战的是李牧。而且李牧受了伤,还先被匈奴损耗了,我以逸待劳,占了便宜……”
李世民神采飞扬地解释着,并不贬低对手一句,实事求是地述说着经过。
贬低对手干什么?唯有对手够强,才能显出他很厉害啊!
老刘家都从不贬低项羽,反而把项羽的神勇夸大得跟战神下凡似的,一个人单枪匹马能杀数百个围攻的敌人,这还是人吗?对手这么强大,却还是赢了,才显得自己更厉害。
李世民说着说着,周围就围拢了一群人。官职稍微低一点的,都挤不进去,只能竖起耳朵在外层听。
“那可是李牧,他用兵精妙,我特意研究过,他擅长用步卒打骑兵,围歼十万匈奴那一场,更是让人拍案叫绝。”尉僚忍不住道,“太子你竟然能俘虏李牧,真是让人无论如何都意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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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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