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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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1页)

李元说认识我是个美丽的意外,我是上天带给他最奇妙的礼物。他有时还会问我“你觉得呢?”

面对这个提问,我不由地就会想到李沫,以及认识李沫后解锁的一个接一个的王八羔子。

“那真是……”我中肯地,正确地长叹一口气,“好大的惊喜啊。”

我跟李元的结合非常草率,他被美丽的意外冲昏了头脑,我是被天上掉下的馅饼砸开了嘴。

我们不是一个阶层出身,完全来自两个世界。他身价好几亿,吃山珍海味,坐凯迪拉克。而我从头到脚唯一能跟财富扯上边的,就只有姓。

我姓金。

上学,我只读得起九年制义务教育,高中领的助学金。大学考上了可是我没念,虽然我妈说我这狗脑子能考上大学纯属祖上积德,砸锅卖铁也要供我,可是我们家除了锅也没别的东西,有口锅在,至少还能吃上饭。

我是二十岁那年辗转来到S市,正好这一带租金便宜,就开了家小饭店,开店的钱还是问亲戚借来的。累死累活干了几年,生意才渐渐起色,终于还清债务,还攒下了点微薄的家底。

他顿顿山珍海味,如果说有几顿不是,那应该都在我店里。

我也不知道哪阵风把这贵人给吹来了。台风吧。

店里最贵的菜不超过三十块,他愣是吃出了米其林的架势,颐指气使,高高在上,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尽数体现的优越感差点没把屋顶掀了。

前面的店员招架不住,跑进后厨找我,说有个找茬的。后厨是半开放式,因此我其实早就听见了,并且早就听得火冒三丈。

妈的,我就讨厌装逼的人。

我抄起勺子,黑着脸走到他那张桌前问他:“你好,还有什么需要的吗。”

接下来他用三句话,成功让我抬高嗓门吼他。

李元这人长得剑眉鹰目,盛气凌人,在外威风八面,没人敢招惹。但是他有个难以启齿的私癖,他喜欢人凶他,这个癖好被绝对满足时,他甚至还会硬。

谁敢凶有钱有势脾气铁硬的李总呢,大家都对他点头哈腰跟巴儿狗似的。

我敢。我这种穷山恶水里走出来的刁民就敢。

后来他告诉我,我吼他的时候,他在桌下没出息地磨腿。

我记得他当时嘴巴张得像条缺水的金鱼,还记得他身后虎背熊腰的秘书那一脸下一秒就要把我做掉的表情。

往后的日子里他隔三差五借因过来,点一碗十五块钱的面,每次都挑三拣四,嫌葱炸得不够脆,汤熬得不够稠,激我出去骂他。

最后我不得不把他尊贵的大头照打印下来,贴在店门口,注明“庙太小,装不下”。

三个月后,他在那张黑白打印图前面向我表白,让我搬去他家里住。

他没有说那句我爱你,他是这么说的:“我们家很大,不过再大你都得跟我住一间。”

他还说,我们家缺个能管家的主人,你正合适。

同他一样,我自始至终没提过爱、喜欢。我们交往的时间不长,觉都只睡过三次,这种程度离山盟海誓实在差得远。

李元是个懂浪漫的人,满肚子花里胡哨的主意,满嘴拐弯抹角的俏皮话。可我不是。

浪漫,有钱人才有这个资本。哪怕生下来有那么点浪漫细胞,它们也该被我残酷的成长环境杀死了。

我看待一切都很实际。我答应他的出发点非常简单,我缺钱。

我妈得癌了。我生养在单亲家庭,从小到大眼前只有一个母亲,我爸是谁至今都是个谜。

我妈是我这辈子见过最好的人,她乐观,开明,要强。她告诉我穷不可怕,坏才可怕。她非常爱我,她身体有点残疾,找不到像样的工作,但还是拼尽全力把我拉扯大。我该让她过上好日子,该为她养老送终。在这之前,我该把她从病痛中解救出来。

而医院的账单让这些计划都变得不切实际。眼下,实际的解决方案来了。

我在心里骂自己没骨气。

我和李元之间的关系,可以说始于偶然,又进展神速,快到令人不安。

当然,不安的只有我。我为什么要跟他交往?我明明只想抽他。他为什么一头扎进来?我动不动横眉竖目的。我们生活习性,爱好,种种件件都不在一个频道。

就是笔糊涂账。

不管怎么说我都明白,无论感情基础还是阶级差异,这样的爱情都很难有光明的前途。现实生活怎么可能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王子爱上灰姑娘,公主爱上青蛙。

可出于用钱的考虑,我做了我认为最划算的决定。

傍大款就傍大款,傍大款又不违法。

犹豫了几秒钟,得失在脑海中迅速算计过,我点了头。问他什么时候搬?

他大松了口气,满面欣慰。“明晚?你想现在都可以。你喜欢什么花?我送的花你都不喜欢,喜欢什么也不说。”

他眼神明亮,想是在盘算独特的迎接仪式,难说会把花铺满床或是什么地方,我也猜不透。

我想了想,我没有喜欢的花,我喜欢庄稼。“送我一束麦子吧。”

金黄散发着谷香的麦子代表丰收,没有什么比这更让人喜悦的了。

我的名字叫金穗,有点像女孩子的名字,我本人很满意,这是个好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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