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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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好公民(第1页)

弗洛拉市沐浴在清晨乳白色的日光中,这座被誉为“霍克斯顿明珠”的城市此时还未苏醒,街头巷尾只有鸟雀的声音。收垃圾的卡车沿着欧洲常见的那种窄小的马路缓慢向前。除了这些声音,就只有零星几个无家可归的可怜人,还有些彻夜未归的酒鬼和瘾君子挤在路边,对万事万物都发出含糊不清的抱怨。

弗兰克·诺伊曼就是其中的一员。大部分时候他都醉倒在妓女的胸脯里,或者在迷幻药中醉生梦死。如果他能站起来的话,就会朝着任何一个有主或者无主的墙根小便,或是冲着街边路过的年轻女性大声吹口哨,要么就是在小孩放学的路上在墙上涂鸦些操或者狗屎之类毫无新意的字眼。为此他进过几次局子,反正也不痛不痒。如果兜里真的榨不出一枚硬币、路过的行人看他年轻健全也不愿意施舍的时候,他就会去码头做一点装卸的零工,这也干不长久,毕竟他懒散、邋遢,手脚也不干净。在和要价过高的妓女动嘴皮子的时候,他也吹嘘过自己有靠山,是道上的,但事实上,在霍克斯顿这个地方,黑帮如同盘踞在整个国家下的根系,派系划分和成员工种已经无比精细、完善,并没有给弗兰克这种货色容身的地方。

此时,弗兰克才经历过前夜一整夜的放浪形骸,正和几个脸都在药物里浸泡变形的狐朋狗友一起拖拖拉拉在巷子里走着,打算回到他们栖居的窝棚里睡上一觉。他们嘴里有一搭没一搭扯着闲篇,其中一个,叫老鼠比尔或者老鼠威利的,突然说:

你们知道汉斯发了笔财吗?

什么?几个人问,也有人说别吹牛了!就那小子?但是老鼠继续说:听说他找了个闲差,帮一个阔太太遛狗,说到这儿,几个人挤眉弄眼地笑了起来,因为汉斯是个双臂粗壮的货运工。前几天,那个阔太搬家了,汉斯搭了把手,押车的时候,他顺了一卷破地毯和两个旧烛台走。这么点东西,阔太压根没有发现,然后,老鼠令人厌恶地顿了顿,这点东西转手一卖就有三千欧。

一群人说什么都有,大部分人都没见过地毯和烛台,他们污言秽语地嚷嚷着,一个满脸粉刺的混混倒是说:有钱人什么花样都有,你还记得前两天我们街上看见的跑车吗?敞着后备箱,就停大街上那辆?你们看见里面他妈的放着什么吗?花盆和大剪刀!这有钱的杂种拿它进货呢!

大家一阵闲言碎语,逐渐愤世嫉俗了起来,毕竟世上有些人能搂着电影明星在跑车里喝香槟,让花容月貌的模特解开胸罩装支票,而他们却一无所有。有个满嘴酒气的胖子连呼带喘地说:弗兰克昨天还说看到了辆可扎眼的车,是不是,弗兰克?这些有钱的混账们都不知道该怎么花钱,尽折腾这种东西!

弗兰克心不在焉地应了两声。他确实见到了,就在前天下午他顶一个生病邮差的缺去送包裹的时候。他骑着邮局那辆快报废的自行车在山路上颠得快散架了,也不知道有钱人为什么都喜欢住深山老林里。其中一户人家的草坪上停着一辆崭新的亮紫色跑车,这颜色娘娘腔到扎得弗兰克眼睛疼。那幢房子也特别地——弗兰克贫瘠的词汇量让他没法好好形容,但总之就是烧钱烧出来的那种房子,房子前种了一大堆花里胡哨的外国花。而出来签包裹的人是个油光水滑的小白脸,总是拿腔拿调地说话,一股美国味。

要在平时,这种小插曲很快就会被弗兰克抛之脑后。但是今天,那段关于亮紫色跑车的回忆和刚刚那些有关旧地毯和烛台的谈话在他脑子里慢慢发酵成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念头。要知道,他之前在码头的时候真心实意地想顺走点什么,特别是搬运到装在木框里的葡萄酒的时候。但是,码头实打实是锚帮的地盘,他没有那个胆子。但是在深山老林里的别墅呢,又隐蔽,又安静,而且确确实实没有任何摄像头。

如果让赫斯塔尔·阿玛莱特自己评价这几天的生活,他大概会勉强承认“确实很悠闲”。当然,和此前在维斯特兰的生活比起来确实如此。律师本身就是一个需要无限加班的职业,而赫斯塔尔同时还是事务所的合伙人,除了某些具体的法律业务,他还有无穷无尽的社交和管理工作要做。倒不如说他在这种职场环境下还有余裕去进行身体锻炼和夜间谋杀已经是不可思议了。至于休假,在几次少得可怜的假期中他还是会查看工作邮箱,或者说这些假期干脆就被一些所谓的“软性工作”填充了,比如说去某个大客户的高尔夫球场做客,去某个投资人名下的邮轮上“放松”,或者参观一些一看就是用来洗钱的“画廊”。

而这几天,由于网络问题,他一封工作邮件都没收到。只有一条看起来是他老板的人发来的短信,说网络故障问题也波及了他们公司的大厦,大家的工作都受到了影响,很多人干脆也就借此机会开始休假了,所以赫斯塔尔甚至可以在家再多呆几天。总之,他就这样心怀茫然地继续他的度假生活:绕着他们那片私人湖泊跑步,把工作日的黑咖啡换成燕麦碗,看阿尔拿着速写本在码头上写生,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他画纸上的湖面漂浮着动物和人类的残肢,也许艺术家眼中的世界就会如此。当然为了做一个“好丈夫”,他还得多夸夸那些血呼啦的玩意儿。然后就是——这是此前没有出现在赫斯塔尔假期里的活动——很多很多的做爱。赫斯塔尔自己将此归结为失忆症状带来的新鲜劲头,起码他是这么说服自己的。婚姻和彼此身体的熟悉带来了一种全新的松弛感,对方的肉体似乎是一片湿润、富饶的土地,生长出的爱和肉欲都是如此丰沛和富足。不用顾虑,不用营造礼貌的假面,不用在此前铺垫一大堆有的没的废话,随时可以接吻,随时可以伸手扯开“丈夫”的松垮的家居服。

他们这一天内竟然搞了四次,对他这个年纪的人来说真的很乱来。最开始是在码头上,然后在起居室那张大得离谱的沙发上。黄昏时又在落地窗旁边的地毯上来了一次,最后终于回到了柔软的床上。赫斯塔尔不太能保证自己能否在上床的过程中还“自我克制”,也就是说他怕自己不小心把阿尔弄死,所以他一直让阿尔来操他。但是在他们搞最后一次的时候,他还是没忍住施虐的欲望。这一天频繁的性爱让两个人的身体都有些钝化了,最后这一次做爱时间拖得格外长,赫斯塔尔最后感受到的都是不射精的干性高潮,一浪一浪堆叠在他的腰腹内部。阿尔伸手握着赫斯塔尔覆盖着有力肌肉的胯骨,带着他在欲望的浪潮中起伏,他脸上那种专注、探究的神情不知为何让赫斯塔尔很恼火。因为他想让阿尔的眼神飞散,彻底淹没在欲望中,他想让这个人张开嘴只能喊出呻吟,想看他无力地在被单中扭动。他想要化身毒蛛,用网绞杀猎物,将他融入自己高热的身体。

赫斯塔尔终于受不了了,在高潮快来的时候他伸出双手死死扼住了阿尔的脖子。天啊看着他张开饱满的嘴唇,发出窒息的呛咳声,他的手指痉挛着在赫斯塔尔手腕上抓挠,他微微探出的红色的舌尖,他涨红的脸,他那些软弱、苦痛、极乐的呻吟,还有他瞳孔放大的绿眼睛,像一团绿雾那样向着眼睑上方飘去。赫斯塔尔在最后鞭笞一般的剧烈高潮里也感受到阿尔的胯骨紧贴着他颤抖,他的阴茎被赫斯塔尔绞在体内,一股一股泵出精液。赫斯塔尔觉得自己如同一只母螳螂,与伴侣尾部相连,啃着对方的头颅、榨出对方生殖器里的汁液。终于他喘息着松开手,看着阿尔猛抽一口气,带着生理性的眼泪咳嗽,含糊地哀呜着,他的脖颈上浮现出吓人的手印来,他全脸可怕的绛红色逐渐褪去了,但是他双颊仍然带着不正常的潮红色。赫斯塔尔知道,那是因为他窒息时涨破了脸颊上的毛细血管。接下来几天,他的颧骨上都会带着这样晒伤一般的红晕,在有同样喜好的人眼里,这不亚于猎物身上已经带着捕兽夹的痕迹。赫斯塔尔感觉到了无上的权利,还有至高的掌控感,和扭曲、有毒的爱。他抓着阿尔的头发凶狠地吻了下去。

弗罗拉总体是个治安良好的城市。这个“良好”是指,黑帮们已经跨过了那种蛮横无理、胡作非为的时期,它们像庄园主那样精心管理自己的领地,知道要给“作物们”生长的空间才能得到丰厚的回报。它们也像公司和军营那样严密高效地运行,去发展那些规模更大的、普通民众接触不到的产业。而警察们呢,都遵循着这个国家心照不宣的规则:小偷小摸的罪犯他们二话不说全部拿下,黑帮闹出的事交给黑帮自己处理,他们有的是比警察更残忍的手段。如果这些势力的平衡出了大乱子,搞出了一些谁都控制不了的场面,比如,恐怖分子和宗教极端主义者开始试图炸地标建筑的话,安全局就会出面,这是个理论上“不存在”的部门,他们也很懂得运用那些理论上“不允许”的办法。所以,大部分时候,街头没有什么小偷和抢劫犯,年轻的女性和孩子都可以在入夜之后悠闲地在昏暗路灯照亮的街头漫步,如果真的发生了盗窃、抢劫,或者黑帮以外的谋杀,会立刻登上报纸头条。

如果说这个地方真的有贼,而且要把贼分个等级的话,弗兰克·诺伊曼也是笨得离谱的那个。首先他只去过那个“烧钱的别墅”一次,还是在大白天,并不是在无灯的晚上。其次,他对这种深山中的别墅唯一的看法是:“操,东西不好拿,得开个车去。”

于是他开着两从二手车贩子那里租来的车,开着五公里外能看到的远光灯,在一片寂静、杳无人烟的林间小路上,伴随着二手车底盘发出的咣当噪音摇摇晃晃地到达了目的地,还差点把车开进湖里。连湖面边草丛里休憩的野鸭都被他惊得嘎嘎乱叫,没头没脑地在湖面上乱飞。

弗兰克依稀记得这栋房子的大门十分坚固,于是他转而绕着房子摸索靠院子的窗户,很不幸,所有窗户都关得好好的。最后,他绕了大半圈,转悠到了一个看起来像是迷你温室的地方,这儿看上去像是个入口,他晕头转向地扎了进去,差点被盘虬在地上的藤蔓绊了个跟头,在黑暗中他跌跌撞撞,又摔在了什么光滑的东西上,一片寂静中骤然响起巨大的带回音的声响———为什么这些有钱人要把钢琴放在温室里???

弗兰克心惊胆战地停下来,竖着耳朵听黑暗中的声响。没有什么其它动静,他松了口气,低声咒骂着揉了揉疼的要死的腰,胆子逐渐大了起来,于是干脆打开了迷你手电筒。他沿着碎石小路往深处走去,惊喜地发现温室和主宅之间有一道不起眼的侧门,他伸手拧了拧,门是开着的。

屋内是油润、光洁的木地板,连弗兰克的运动鞋踩在上面都能发出悦耳的哒哒声。弗兰克张着嘴巴,拿着手电筒乱晃——那他妈的是水晶吊灯吗?还有,哦,好大一张地毯!银器没有看见,是不是在壁橱里?墙上的画是艺术品吗?妈的,来之前应该找那个卖假古董的家伙问两句,这种看起来神经兮兮、满是骷髅头和鲜花的铅笔画到底值不值钱。他们还有个真壁炉!弗兰克手忙脚乱,嘴里叼着手电筒,四处翻能打开的抽屉。他在壁炉上方的小抽屉里翻到了几十欧元的纸钞,立刻塞在兜里,还翻到了一盒没拆封的雪茄,这也被他塞进包里。正当他翻箱倒柜,试图找到一些更经典的“有钱人的玩意儿”,从黑暗中传来一声轻轻的、做作的咳嗽。

弗兰克被吓了一跳,手电筒从他嘴里掉了下来,他手忙脚乱如接抛接球那样丢脸地双手倒腾了几次才把手电筒抓稳,气喘吁吁地往声音传来的方向乱照。

楼梯旁闲适地倚着一个身材高挑的男人,被手电筒照到脸上的时候懒散地伸手挡了挡。他穿着一身看起来非常昂贵的睡袍。弗兰克第一反应是拔腿就跑,但是一种奇异的氛围震慑了他,让他只能呆呆站在原地,看着穿睡袍的男人慢条斯理地走近了。

“你知道,”男人叹了口气,用一种沙哑、柔滑的声音说,“忽略掉被你的车吵醒的鸭子、及时关掉大门口的报警器和摄像头、说服我的丈夫呆在卧室里,还得装作没听见你撞到钢琴的声音有多难吗?”

弗兰克张着嘴傻看着他。这个男人挨近一点之后,弗兰克毛骨悚然地看见他脖子上被手电筒照亮的地方有一双淤紫色的可怕手掌印,掐他的人显然下了死手。弗兰克的脑子嗡嗡旋转,终于又回到了窃贼的身份里,意识到自己在和大宅的主人对峙。但是这个人手里没有任何武器,弗兰克眼看自己跑不掉了,就壮着胆子嘶嘶威胁道:“别出声了,小子!”

被威胁的人不为所动,弗兰克恼羞成怒,伸手在裤腰上掏更致命的东西,而宅邸的主人却闲适地四处张望,用他那种明显是被掐过又尖叫过的沙哑嗓音继续说:“你发出的动静可比我响亮多了,话说回来———我看见你试图在拿这些装饰画相框,但是没动挂在这儿的素描,认真的吗?我是说,虽然它可能真的比不上伦勃朗的东西,当然,这是我丈夫的说法,但是它难道没这些装饰画框有吸引力吗?”(*1)

弗兰克完全没听明白这个神经病到底在说什么,但是他已经把裤腰上的武器掏出来了,于是有了底气,他冲着这男人威胁道:“闭嘴!我有枪!把你们家值钱的东西都———”

他的话没说完。被他威胁的男人打量着他手里的枪管,有一瞬间,他的眼神好像玩味又充满恶意,但是下一秒,这些不详的神情烟消云散,弗兰克听见这人发出了他这辈子听过的最做作的尖叫:“亲爱的——!有贼啊———!!”

从黑暗中冲出了某种更巨大、更凶悍的野兽,狠狠袭击了他,弗兰克只觉得侧颅一凉,有一声响亮的击打骨头的声音,随即他失去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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