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80章 布鲁斯的追踪器(第1页)

第80章布鲁斯的追踪器

阴郁的云压低天空,半敛的月牙从中渗透出微亮的光,城市更多的还是由那些霓虹灯光照亮。

沙利叶跳跃在高楼间,他在找寻一个隐蔽的地点,然後去布下传送阵回到纽约,魔法总是能比科技更为方便。

只是……

沙利叶有些不耐地低头看去——他路过的每一个小巷,真的是每一个小巷都有人。

大多是睡着的流浪汉和醉酒的混混。

怎麽搞的,今晚出来晃悠的人就这麽多?

沙利叶抿了抿唇,干脆不再在城市里寻找,他决定去更加偏远的郊外。

[系统,给我随便找个没人没监控的地方,然後带我去。]

系统收到指令,很快就给出了沙利叶合适的定位,他没再多虑,径直赶了过去,黑色袍边在风中猎猎作响,身影纤细却敏捷,如同夜间行动的野兽。

[就是这?]

不知过了多久,沙利叶停下脚步,他的气息没有半分紊乱,依旧平稳,眼前是大片空旷的绿地,不远处还有些树木。

他的目光从那些绿植上移开,最终慢慢移动到绿地里格外显眼的一块灰白色墓碑上。

他没看错的话,上面写的好像是他的名字吧?

沙利叶嘴角抽了抽,没忍住往前走近了几步,彻底看清了墓碑上的花体英文,的的确确是他的名字,他有点迟疑。

大概是看出了他的疑问,系统解释道:[哦不用怀疑,这就是布鲁斯给你立的碑,距离你最近的无人之地就是这里了,所以……]

沙利叶压下喉间未知的情绪:[我知道了。]

墓碑被打扫的很干净,前面还摆放着一束白百合,他弯腰捡起了那束百合,花香经过几夜已经飘散得差不多了,纯白的花瓣看起来还算新鲜,这说明前不久才有人来过,而沙利叶在哥谭认识的人根本没几个,能来他墓前献花的人也只有那几个。

他莫名感觉有点无所适从,好在他现在还有要事在身可以转移自已的注意力。

沙利叶深深呼出一口气,背过身不再去看那块墓碑,他开始专心画法阵。

纽约到哥谭的距离有些远,所以法阵的准备时间也会更长,而且他还得定位好降落在纽约的地点。

地面上逐渐亮起淡淡的纹路,它们汇聚到一起形成一个直径约一米的圆形,然後在沙利叶的描绘下,光芒越来越盛。

……

定位的红点在屏幕上不断闪烁,布鲁斯垂眸注视着那一颗小小的红点,脚下的刹车一直维持在平缓的速度,他正坐在自已的蝙蝠车内。

直到那颗小红点终于在某个地点停下。

布鲁斯的眸色骤然暗沉下来,这个地方是…

他脚下踩的力度加大,黑亮的蝙蝠车瞬间疾驰而去。

*

沙利叶的斗篷已经被脚下的光芒照亮一大片,上面繁琐的古老花纹也明显清晰起来,连带着他後背上某个不起眼的黑色小装置,它偶尔还闪过一道红光。

沙利叶啧了一声,此刻满脑子都是等会回到纽约要怎麽和托尼解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骑虎

骑虎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山形依旧枕寒流

山形依旧枕寒流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红楼之挽天倾

红楼之挽天倾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我不做妾

我不做妾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