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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兄长实在喜欢,还是让他自己上吧,他要是没力气,就用大公鸡拜堂,或者父亲您老人家自己上。世界很大,孩儿想出去看看——不孝子,江云霄留。江云霄其实是个心善的人,但是他想到自己的结局,对这些要害自己的手足血亲。那是半点善心都挤不出来了。至于跑路地点放在红袖招,一方面是这地方三教九流出入较多,是跑路的好地方,另外一方面是他从剧情中知道,这破地方也是他哥江云飞的人。后来江云飞成了恶鬼,这楼里的姑娘可没少帮着江云飞骗人。至于他那个友人梁志,两个人交情不深,对方早就被江云飞收买,为利益做了他身边的奸细。这些家伙,没有一个人无辜,所以江云霄坑他们的时候,一点都不手软。写这封信的时候,年轻俊美的少年郎还在口中怨气十足的念叨:“辜负真情的人要吞一千根针!”知道手足兄弟如此算计自己,他不是不心寒,不过信写完了,江云霄便也没那么气了。反正千错万错,他这个受害者从来都没有错。他趁着黄昏夜色,楼里客人渐多,偷偷打开窗户跑了,逃跑的时候,他顺着风,奔着自由的方向,无比惬意。看了信,这些人反应过来:“二公子跑了!”“赶紧去追!”但是这些人来的似乎有些晚了,他们追了出去,消息传到城主府,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的男人脸色如同墨汁一般阴沉,他立马给了最高的权限:“封锁城门,把他给我追回来!”说话的时候,他的手指紧紧的扣着床板,身体都在隐隐发抖。找了一日一夜,江家都没能在城中找出江云霄,只能战战兢兢的把江云霄留下的信送到城主府手里:“二少爷应该是早就做了准备,这会儿出城去了,暂时不知道他去哪个方向。”凭借强大意志力扛了一日的江云飞闻此噩耗,哇的一声吐出一口有些发暗的血,血迹模糊了江云霄那一手张扬无比的字。运筹帷幄,自认掌控一切的执棋者怒极攻心,硬生生给气晕了过去。003虽然窗户大开,但是江云霄并不是跳窗走的,而是扮成红袖招外出采购的龟公,大摇大摆的走的正门。窗户是他利用自己做的延迟机关开的,单纯是为了误导江云飞的人。为了避免出城的时候被认出来,他甚至及时换掉了龟公身上扒下来的旧衣服,并且把脏衣服扔进护城河里,转身一变,成了脸色蜡黄的乡下小娘子。他会选择红袖招,一是因为青楼是他哥开的,灯下黑,好跑路,二是为了获取女子服饰和化妆工具。兴许是上天眷顾,江云霄的运气还算不错,他的误导很成功,江云飞的人发觉他逃跑的时候,他早就混在人群之中,裹着头巾,穿着厚厚的衣服,坐在牛车上离开禹城,悄无声息的出了城。出城后,江云霄就骑上了早就转移到城外小树林的追风,一路驾马狂奔,中途都不敢在驿站停留,跑了一段,他就忍痛将追风放归了山林。追风是他的爱马,长得又很有特点,自己骑着它,迟早会露馅。年轻女子孤身一人在外,也算不上安全。所以逃跑的过程中,江云霄尽可能打扮老糙一些,出了城,就在林子里换掉女装,改成了壮硕的乡下汉子:涂黑脸蛋和手,贴了假胡子,胸脯里塞了干饼子当肌肉,还加了厚厚鞋垫增高。曾经的江家二少爷,花钱起来大手大脚,就算是逃婚,也会因为娇生惯养惯了,去那种昂贵的客栈和酒楼。为了躲避追查,他吃得是粗茶淡饭,睡的是庙宇道观,一路有惊无险的来到了第五日。江家虽是禹城的大家族,可出了禹城就算不了什么,或许是因为自己跑的足够远,早就超出了他哥的抓捕范围。但他并没有因此放松,更没有解除伪装,因为今日是梦中的第一个死日。一大清早,江云霄停止了赶路,提前敲开了他目前所在府城中,香火最为旺盛的清泉寺的大门。憨厚脸汉子江云霄粗声粗气道:“寺庙中可有香房,我要为家中老人祈福,想要在寺中暂住七日。”房间本没有空余的,江云霄捐了一千两银子就有了。七日后,是江云霄第二个死日,也就是头七那天,他怕恶鬼头七跨越千万里来追踪自己。虽然可能性不大,但是谨慎一点,以防万一。七日后,江云霄掏出了两千两银子,请了十八个得道高僧陪着,十八个结实的和尚,围着他凑成一圈,念了整整一晚上的《金刚经》。在这样充满安全感的环境下,江云霄安然度过了梦境中被活埋进土里的那个日子。“喔喔喔!”寺庙里养的报晓公鸡发出响亮的啼叫声。佛音停了下来,穿着袈裟的主持,一脸温和地问:“江施主,可还要继续念?”江云霄只给了两千两银子,要继续的话,得加钱。江云霄看向外面的天空,一缕金色的阳光刺破天穹,天亮了:“阿弥陀佛,不用了。”他吃了热气腾腾的斋饭,拿着从清泉寺要来的大师开光过的佛经和其他装备,离开了清泉寺。江云霄的逃离并非没有目的,主角就是主角,没了他这个合适的容器,肯定也会以其他形式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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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梁衡臣家中失盗,爷爷特别委托林天龙调查六名女嫌疑人,最后幕后黑手居然指向了…而目标居然是指向天龙本人,真相大白令人大吃一惊,既在意料之外,亦在情理之中…由淡渐浓,浓淡相宜从简入繁,繁简相衬。在整体风格保持的基础上,个别章节尝试增加了一点点重口味,人物不多,关系清晰。全篇仍以林徽音为主,苏念慈为辅,丝袜制服高跟诱惑,夫目前犯(指男子在人妻的丈夫面前对人妻做不可描述之事)情节设置。花样繁多层出不穷,真情实感触手可得,实为消暑度假居家旅行必备之精品读物!(编者注本书为都市偷心龙爪手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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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概括轮回后,他傻了,也温柔了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还有力气站起来,但是眼前的景象仿佛有某种魔力一般,使我忘记了身上的伤,只是不错眼地看着,直到对上荀姨的脸,才后知后觉地怕了起来,也痛了起来。过来。沈韵又叫了我一声,同时很和气地招招手,那模样就像在招呼路边的一只小猫小狗。我那时候还不知道他叫沈韵,也不知道他究竟是做什么的。只是他叫我,我就过去了,一步一步地走到了沈韵跟前。奇怪的是,就这样,沈韵愣是让我唱完了,而且似乎还觉得差强人意。然后他问我,这曲子叫什么。我摇摇头,说我不知道,只是小的时候听娘亲唱过。闻言,沈韵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然后又忽然问我叫什么。我讷讷地答说叫枇杷。沈韵听了,又接着问我是怎么写的。我想了想,回答说,就是用来吃的那种枇杷。沈韵看着我忽然笑了笑...
温柔包容人生导师大学中文系教授攻×被前男友pua讨好型人格画师受。周览倦×苏宓周览倦在酒吧看见苏宓的第一眼就觉得他好美,美人带着化不开的哀伤和自己度过了一夜。几天後苏宓决绝地拒绝了周览倦的表白,于是他只能看着苏宓从自己生活中远去,去选择那个背叛他渣男。周览倦再次遇到苏宓的时候是在医院,美人脸色苍白带着病容。苏宓的心已经被渣男摔碎成无数片,他不相信会有人爱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存在下去的意义。周览倦感受着自己内心的怜惜,决定把碎掉的人重新拼的完整。你很美,我喜欢你。你很好,怎麽样都好。那你呢?不用考虑我,你喜欢的是什麽?苏宓贪恋着他对自己的爱,又因自己拿不出对等的爱而痛苦,因为自己迟迟走不出前男友的阴翳而自责。直到现在我真的站在这,赫特舄湖美不胜收。周览倦慢慢靠近,把脑袋搁在苏宓肩膀上,看着绯红的天幕。有温热咸湿的海风吹过苏宓颈侧发尾,带来勾人心痒的水汽。想吻你,情难自禁,发自内心。苏宓说我想,试着爱你。从前那个渣男带苏宓做过的,一桩桩一件件都被周览倦覆盖修改。见过了粉红湖的傍晚,苏宓看见粉红色的天,就只能想起他来。除了他,还会有很多人爱你。零年上,出场攻31岁,受30。一换攻文学,攻受均非初恋。受前男友戏份较多,渣男,有点狗血,介意误入。二攻有前妻,不是骗婚,遇到受之前不喜欢男人。(两人和平离婚,没有孩子。硬要说攻是过错方,前妻不介意。)内容标签强强都市甜文日久生情其它换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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