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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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躺在女人的肚皮上,拿人家卖身子的银钱,却打心眼里瞧不起女人。这种垃圾货色,秦槐没少见过,他十分鄙夷,在他看来,这些所谓的读书人,比那些不幸流落风尘女子要龌龊多了,不过是一群禽兽不如的狗东西,只是投胎的时候运气好,多长了二两肉罢了。那些骗男人吸阳气和精气的艳鬼说,天底下的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百分之九十九都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剩下那个能管住的,那就是不行。在这样子的大环境下,江云霄这种的便显得少见。特别是江云霄是纯阳之体,听说这种体质,对那种事情的渴望,会比寻常男人强一些。秦槐虽是男鬼,还不是艳鬼,可也喜欢干干净净的,毕竟甭管是不是纯阳之体,这种童子的阳气,就是比那种破了身的脏男人要纯净好吃许多。在秦槐的记忆里,他其实好像也没吃过其他人的阳气,反正那些在圣母娘娘下伺候的女鬼一个个都这么说。江云霄可不知道只是一口阳气,就暴露了他守了十八年的处男的身份。他瞧着秦槐的脸,只觉得对方的气色比之前好了许多,心下不由松了一口气:“秦兄,你方才有替我看着后面吗?”秦槐点点头,导致了江云霄感知凉气的罪魁祸首一脸无辜道:“有看着呢,但是什么都没有。”他头都没有回过,完全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鬼话连篇,说瞎话才是鬼的本性嘛。江云霄也没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只是因为脖子比较敏感,所以才下意识动作,这会儿对上秦槐纯净清澈的眼神,还当真信了秦槐的鬼话。不过他加快了脚步朝前走,这种闹鬼的地方还是太危险了,必须尽快离开。朝前走的时候,江云霄突然就听到了动静,是有人说话的声音,有男声,有女声。这些声音听起来还很熟悉,虽然并不怎么好听,可因为这份熟悉感,于江云霄而言,简直就是天籁之音。他顺着声音的方向看过去,本来就如星辰一般闪亮的眼眸更是熠熠生辉:这不是被那些官差一起抓下来的倒霉蛋嘛,那个凶巴巴,特别高大壮硕的衙役也在其中,那强壮威武的身躯,洪亮的大嗓门,结实的肌肉,还有闪亮亮的配刀,顿时让他充满了安全感。人,到底是社会性动物。俗话说的好,一个人胆小如鼠,两个人胆大包天,见到这么多人,江云霄安全感倍增。他正张口准备打招呼,然后和大部队会合,却被身后人拽了拽衣服。“等等。”秦槐靠过来,贴在江云霄耳侧,把声音压得低低的:“江弟,你看他们鞋子。”江云霄方才心急,一时间看到了熟人,所以放松警惕,现在顺着秦槐的话往下看,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只见那身材高大的汉子,脚上穿的却是一双粉色的绣花鞋,而且好几个人虽然没露出什么马脚,可他们的鞋子,分明和地面有将近一个手指的空隙。不仅如此,这些在那里吵闹的“熟人”,一个都没有影子!只是没有影子,可能是光影造成的巧合,可是再加上其他细节,他怎么都不能说服自己眼前的这些不是鬼。穿越大神坑他,这条路上怎么这么多鬼,要不是有秦槐,他差一点点就要上了鬼当。“多谢秦兄。”江云霄道,“那咱们赶紧往回走,到岔路那里重新选一条路。”秦槐却摇了摇头:“等一下,这条路没错。”江云霄难以理解:这么多鬼,还叫没错?他示意江云霄看向鬼怪们的身后,顺着青年如葱白一般纤细修长的手指所指的方向看过去,有光从上面透下来。江云霄顿时比之前更加心寒了,这里的确是生路,他顺着光照的地方,再往前面看,能够看到上方熟悉的风景。这些鬼怪也太阴险了吧,竟然会熟练运用瓮中捉鳖、以假乱真,还有以多胜少的鬼海战术。往里面走一些应该就是他们来时的那个地道口,这些鬼怪之所以守在这一处,就是为了欺骗后面下来的。秦槐压着声问:“你认识这些人吗?”“不算熟,和你一样,都是今天刚认识。”但是他能肯定,这些和自己一起下来的陌生人都是活人。就是没想到这些人这么菜,这才多长时间,他们就变成鬼了。江云霄满眼失望:还是道士和尚呢,还不如自己这个半吊子,至少自己运气好,能两次从鬼口脱险。秦槐道:“他们不一定是你认识的人,可能是鬼上身,也可能是鬼幻化出来的。”清俊书生解释说:“除了圣母娘娘法力高强,其他鬼是没有实体的,人的拳头打不到,他们也不能直接对人造成伤害。”低级鬼没有意识,长这样的鬼要伤害人,通常利用的都是幻觉,然后趁着人意识薄弱,鬼上身,利用他们自己的手掐自己。“你看那个穿粉色绣花鞋的,他应该是女鬼变的,而且这鬼的幻术学的还不好。”秦槐嘴上说自己是个弱小的鬼,但在他的意识里,这群堵住通道的鬼,不过是菜鸡扎堆,全都是废物。秦槐之前问江云霄,是想要了解他的性格:“他们可能还活在其他地方,你要去找他们吗?”江云霄摇摇头:“我不去,对着地下迷宫我也不熟,这谁知道他们在哪,效率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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