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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豆豆今年六年级,是个天真烂漫的追星女孩。
她对现实里的明星没有太大兴趣,反倒是沉迷小说漫画里有完美人设的男主角。
四年级被朋友推荐看了个漫画,看完后她感叹这两个主角的感情还真是好,后来被同学提醒才知道那不是兄弟情,作者旁敲侧击,写了个爱情故事。
程豆豆同学脚一崴,踏入新世界。
几个月前,她被姐妹推荐去看周先生的文,有幸成为他的其中一枚迷妹,每日登陆写文网站,写评论的同时也加入粉丝群——
“我们周先生写的也太好了吧。”
“你们看吻书最新一章了吗,好甜啊!”
“周先生太棒了呜呜。”
近期由于周先生《吻书》的拖更,死忠粉程豆豆跑去重温他以前的文。
今天被妈妈扯来姑妈家做客,意料之中的又被教训起看小说的“坏习惯”,程豆豆一时气不过,跑到楼上静悄悄的又开始看偶像的文。
本来还是气鼓鼓的,不料看了一会后被甜到心旷神怡,见到个人就想冲到他面前安利。
这不,程豫主动送上门来。
“看什么小说?”他问。
“网络上的甜文,”程豆豆迈开小腿飞快地跑到程豫旁边,左手拽住他衣襟,虽然对这个只见过几次,每次都冷着脸不怎么讲话的表哥很是陌生害怕,但不巧刚刚看完一篇旧文,实打实的被喂一口棉花糖,昏了头脑,红着脸踮起脚尖,资深粉丝程豆豆把手机送到程豫面前,说:“是周先生写的,表哥,他文笔真的超级超级好,写的故事特别真实,我求你看。”
小姑娘一本正经又滔滔不绝地向别人安利自己偶像。
程豫:“.....叫什么名字?”
程豆豆:“周先生啊,”她光说名字就笑了,“表哥你看看,周先生写过好多文章呢,他文笔好产量也高!”
程豫浑身一震,心跳都停慢几下,“什....什么?”
他一双眼死死盯着页面,艰难地开口,“你能把这个周先生....他写小说的网页发给我吗?”
程豆豆巴不得他现在就看,头若母鸡啄食般点的迅猛,“好啊好啊!”
说完她便想去拿手机,然而程豫把手机捏得死紧,手指微微发红,小姑娘缩缩脖子,细弱蚊吟的提醒,“表哥....你要先把手机给我,我才能发给你呀.....”
程豫如梦初醒,神色恍惚地还回去,眼神却像被胶水粘住般始终不离那个页面,直到听得自己手机发出震动一声,放过程豆豆可怜兮兮的“命根子”。
程豆豆还是个小孩儿,不怎么会灵敏,只觉得自己的表哥似乎对周先生很感兴趣,是喜欢到想在下一秒就打开一篇文看那种。安利成功的程豆豆想,她应该要给表哥些私人空间,让他独自安静地膜拜完周先生的神作们。
嗯,很对。
她松开程豫,向他郑重点头,像完成某种地下交易般故作冷静又满心欢喜地走下楼。
屋里程豫迅速洗完澡换上睡衣,像即将开始个极度神圣的仪式般上床,漆黑的房间里,手机屏被调到最亮。
他紧张得连呼吸都变轻,满脑子在想:是那个人吗?是四年前他爱到入骨又伤到体无完肤的那个人么?
抱着这样忐忑的念头,他点开周先生的文章,逐字逐句地开始看。
四周很安静,偶尔能听到外面小动物悉悉嗦嗦跑过的声音,程豫彻夜未眠,将将看完一本小说,反复将文尾所有“作者的话”看个几十遍,几乎烂熟于心,眼底的狂喜越燃越盛——他确定是那个人,是他讲话的方式。
程豫光看还不够,索性读出来,想象着对方会是怎样的神态动作,几乎痴狂得像个变态。
接着又回到主页往下滑,看到了最新的那篇《吻书》。
程豫睁大眼,想起昨天被秘书提过两次、被公司看中的那本小说。
这么说,他今天是亲手错过了见到他的机会?
程总握紧放在床上的左手,床单被他抓成一团,这时手机页面突然跳转——是林秘书,房间厚重的窗帘挡住光线,其实现在已经早上八点,四年来从不迟到的程总第一次没有准时出现,那边在公司等了半小时的秘书打来电话。
“我今天不回去了。”
程豫说,他才发现自己嗓音里有压抑已久的哭腔。
林秘书自然也听得出来,她问,“您是出什么事吗?”
“没有,昨天来公司的那个吻书作者,你有他电话和地址么?”
“周先生吗?电话号码我有,但地址我要问问他本人,五分钟后给您答复,我先给您发....”
“不,”程豫打断她,随后又像被掐住脖子般发不出丝毫声音,那边林秘书立刻静下来,程豫一改平日的斩钉截铁,吞吞吐吐的说,“你向他编辑要吧,不要惊扰他。”
“好的,”林秘书对老板的体贴感到惊讶,却也不慌不忙地接道,“我给您发了周先生的手机号,收到了吗?”
“......”程豫拿下手机,看到后在心里默念号码,一时间竟失神起来,找了那个人这么多久,一下子得到他的手机号和住址,对方昨天还出现公司里,虽然没能看到,不过竟离自己只有十几米远。
能和那个人再次待在一个空间。
程豫求神拜佛,盼了一千多个日子,本来已经麻木绝望,却在不经意间轰然降下个期待已久的好消息,措不及防得让他在惊喜之余又有些忧虑。
那边林秘书还在说话,她确认地问,“您今天是一整天都不来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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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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