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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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阿飞不会,于是阿飞的手握住了他的剑柄,他没有动,只等着那黄衣童子飞扑到他眼前,可是在黄衣童子飞到空中的时候,却被那神行无影的虞二先生一把飞身拉住,他制止了黄衣童子的行动,并且将他拉到了一边。

“既然是交朋友,何必上来便动手动脚的呢?”

虞二先生看似劝告,实际上,却死死的拉着黄衣童子,黄衣童子偏了偏头,眨了眼,瞧着虞二先生的表情,倒也没有再挣脱他。

一旁红衣的童子笑道:“你昨日怕是没有仔细听,这位小少年可不简单,他昨日,可是仅仅只出了两剑,就杀死了江湖上大名鼎鼎心狠手辣的碧血双蛇。”

黄衣童子恍然大悟:“能够两箭杀死碧血双蛇,看来是真有两把刷子的,我还以为你拉住我是不想在这里得罪李寻欢,看来你是怕我死在他的剑下,无法对我的师傅交代。”

黑衣的童子咯咯的笑道:“好吧,可要是不试试,谁死在谁手里还不一定呢?”

话虽这么说,他们却收起了要动手的架势。

阿飞不远处的雪簌簌的响了几下,几只蝎子和蜈蚣从雪地里钻了出来,迅速的往几个童子身边爬回去。

这些蝎子和蜈蚣个头都比寻常的要大很多,并且一看都是毒性很大的。

铁传甲在这时候忽然开口道:“他们都是被毒死的。”

是被毒死的,却没有说是被蝎子和蜈蚣蛰死的,这几个人看起来和虞二先生还有查总镖头是一路的,应当不至于自己毒死自己人。

可是李寻欢却脸色微变:“原来四位是苗疆极乐峒五毒童子门下。”

他变了脸色并不是畏惧他们,比起被武功高超的人围攻,江湖上用毒的才是防不胜防,他变了脸色,不过是知道自己在毒之一道没什么太大的建树,他是怕因为自己的麻烦连累了阿飞。

李寻欢冷声道:“查总镖头有事不妨直说,带着这么多人来,总不会是来找我喝酒闲聊的吧?”

作者有话要说:

谁能想到我是在休年假呢……谁家好人年假还加班呢,一抬头假期一半都快没了QAQ

第82章

移花宫练功室内。

薛姚吐息结束了内力修炼,王怜花的怜花宝鉴不愧是他的心血,不过短短十几年,薛姚迅速从一个不会武功的人变成了一流高手,对付这江湖上绝大多数的人绰绰有余,只有极少数她无法正面对敌。

但薛姚的诉求又不是追求武道极致,她练武不过是为了更方便收集有价值之物,保全自己和更快达成目的而已,现在的武功已经足够,何况她还有叶竹青这个外挂。

为了建立移花宫,她这十年搜罗了不少人才,薛姚自认为她其实并不是什么绝顶聪明的人,所以原本可以依靠她空间的财宝以及叶竹青贡献的武学宝藏快速发展起来的移花宫硬生生拖了近十年才低调内敛的发展起来,不过还不够。

现在的移花宫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仅限于移花宫的宗旨“杀尽天下负心人”这一点,男女皆有,未曾失手,不过也只是因为她们杀得人中没有极其出名的罢了。

除非练武奇才,否则练武还是得从小练起,虽然建立移花宫另有目的,但是薛姚也不是准备完成自己的目的后拍拍屁股就走,把移花宫弃之不顾的那种人,她自然要为移花宫的以后考虑。

收拢的宫人中也有不少小孩子,有的是投靠移花宫的宫人自己的孩子,有的是移花宫的人外出的时候救助回来的,还有的是特地去人牙处买的,只是好的练武苗子难找,给这些小孩十年的时间是不够的,所以薛姚又想到了阿飞。

当初她决定借着李寻欢的名气传播移花宫的存在的时候,她就想到了阿飞。

在李寻欢与阿飞相遇时,阿飞还很年轻,那在他们还未相遇的十几年前,阿飞应该还是个小孩子。

薛姚不知道白飞飞是什么时候去世的,在她想找过去的时候,她考虑过白飞飞还没有去世的情况,论聪明才智和阴谋诡计,她绝对比不上白飞飞这个样样顶尖的女子。

所以她犹豫过,毕竟她不能保证自己能不能说服白飞飞,因为她其实有些看不懂白飞飞这个女人,她就像个谜团一样,更别提在这个世界,她没有真真切切的和白飞飞接触过,她更摸不准白飞飞的态度了。

只是像个无头苍蝇一样乱撞,在江湖上广撒网,倒不如找那个明明就知道是个好苗子的阿飞,再有叶竹青的保障,薛姚最终还是放开手寻找,找到了阿飞的所在之处。

那时的白飞飞刚去世,薛姚就这样以他舅舅王怜花的徒弟的名义出现在了阿飞的面前,带走阿飞也变得非常顺利。

如今十几年过去,移花宫韬光养晦也已经足够,薛姚觉得可以进行下一步计划了。

“这一次你要找谁比试?”叶竹青轻声问道。

从薛姚开始练武之后,她每一年都会找一个人比试一番,至于人选,感谢百晓生兵器谱的指引,她甚至不需要自己琢磨,直接按着兵器谱排名选合适的人就行了。

听见叶竹青的问话,薛姚摸了摸自己的武器,那是一支玉笔。

她挑选了很多武器,但事实上她并不喜欢手中有武器的感觉,这很奇怪,比起武器,她更适应用自己的双手和双腿进行攻击,然后就是暗器和毒药,所以她选择了一支笔。

空手会让人看清,但也容易让人更戒备,何况龙啸云死在毒下,稍有对移花宫了解的,都会戒备空手的林诗音。

但薛姚不能让毒成为移花宫的代表,所以以移花宫之名行事之后,她吩咐宫人出行一直都是使用的武器,并没有将自己手中的毒药大肆分发给她们,不过不用不代表不能用,她也精心挑选心性合适的人来掌握这一部分的内容,就如同掌握情报的分部一样,和移花宫的其他人是分开的,独立出来的。

薛姚回答道:“这一次吗?百晓生兵器谱排名第十,东海玉箫,玉箫道人。”

一个江湖门派的兴起很简单,支撑门派运转的财力——薛姚的空间里足够;支撑门派运转的人力——有钱有武功秘籍,自然能办得到;还有支撑门派行走江湖的高手,或者一位震慑江湖的掌门人。

前者,如同金钱帮网罗一众高手,移花宫不欲在没有发展起来之前与金钱帮争锋相对,自然不会和金钱帮竞争,但是百晓生兵器谱不排女人,这些被忽略的女人,是薛姚争取的目标。

而后者,林诗音踩在李寻欢身上出名,移花宫搭着金钱帮传出名字,靠着杀尽天下负心人的口号,移花宫出手至今没有败绩,靠的就是移花宫宫主林诗音,因着她的美貌和武器,江湖上的人逐渐显少称呼她的名字,而叫她作玉笔仙子,将她的武器称作勾魂笔。

这其实不是一个友善的称呼,但这个江湖本就是如此,薛姚也没有太过于在意。

“听说玉箫道人武功身兼十三家之长,武器玉箫可以打穴,也可以作为剑来用,玉箫中还藏着暗器,正适合给我当对手练手之用。”

他身兼十三家之长,而王怜花武功博杂又样样精通,最终一身精华汇集成了一本《怜花宝鉴》,薛姚学了怜花宝鉴,虽然到不了王怜花的地步,但也可以说得上一句集百家之长,正适合与类似的玉箫道人练手。

“而听说他的另一层身份与魔教有关,就算是杀了他也没什么所谓。”

虽然移花宫暂时还没有查到确切的信息,但是玉箫道人和魔教有联系却是一定的。

而薛姚从第一次挑选对手时,就因为杀了对方收缴武器之后,空间给出了此物有价值的回应,薛姚自那以后便特地挑选能够直接动手杀掉的对象。

为了不给移花宫惹麻烦,她都是用易容术改头换面上门挑战,所有人都以为她的武器是玉笔,可是当她换成剑这样行走江湖最普通的武器之一的时候,没有人会联想到她身上。

“魔教的人,死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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