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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下去了,有那么一瞬间,李熙几乎想不起自己接下来想说的是什么。而李恕就只是很怜悯地瞧着他,一直等他面上露出茫然的神色,方道:“你瞧,你总是这么聪明,死到临头了,竟然还在想法子说服我。”说着就从袖里摸出块形状奇怪的香料,当在李熙面前点燃了。因为只有一只手,李恕点香的动作很慢,少倾香味散开,李恕将这香托到李熙眼前,哄着李熙深深地吸上它一口,帮李熙醒脑子。“身体这么差,就不要再殚精竭虑地想着怎么对付我,当心想得太多,满身血肉都被虫子吃空了,变成一张干巴巴的皮。”李恕故意吓唬李熙,装作很凶地说,“喏,先凑合着提提神,不然那玩意就会在你睡着的时候,偷吃你的脑子。”李熙吓坏了,再也做不到喜怒不显。李恕这样子太吓人了,让人分不清他说的哪句话是真,哪句话又是假,更别提李熙现在还是这么糟糕的状态。“……你对我做了什么。”李熙问,脸色时青时白,因为听过太多有关南月蛊虫的传闻,甚至怀疑他这会头疼,是真有虫子在咬他的脑袋了。但李熙现在对于痛苦的感知和表现,却在极大程度上取悦了李恕,令李恕笑得更开心了。“骗你的,哪有什么会吃人脑子的蛊,你只是不小心吸入太多的迷香,才会觉得晕,现在这个就是解药了。”李恕乐呵呵地说,“放松些,你太紧张了,你是难得的试验材料,我可舍不得让你死,所以就算到了南月,我也会从大哥手里保下你,让你活很久。”李熙:“……”天,这听起来更恐怖了好不好。值得庆幸的是,李恕好歹没在迷药这方面骗他,闻了解药后,李熙的脑袋总算没刚刚那么疼了。然而下一刻,还不等李熙再开口,便听李恕收起熏香,紧接着又说道:“还有啊,我知道你想对我说什么,你省点力气吧,不要再想那些不切实际的事。”“你想哄我拿你当人质,回去继续打仗,但你的坏主意太多了,我可不敢让你随随便便接触那些守城兵,让你有机会把我和大哥彻底杀死。更何况我方才也已与你说了,我根本就不在乎南月的输赢,也自有办法让那些南月人觉得满意,你逃不掉的。”办法也很简单,就是李熙。此次出征,南月虽然暂时没能得到想要的结果,可却抓住了李熙。换言之,只要有李熙在南月活一天,长澹京都那边就算是为了做面子,也会投鼠忌器。况且现在那边做监国的人还是老三,是同李熙真有仇的一个。在李恕看来,仇恨这东西,可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化解的,不信就瞧淮王吧,那曾经是个多优柔寡断的人,如今竟也在仇恨二字的浸染下,变得如此狠绝。是以李恕在得知李熙来了岭南的时候,就已想好了。多死点人有什么关系,横竖只要是能麻痹岭南将士,让他有机会把李熙抓过来,他便可以趁机向长澹京都传信,试探一下老三的态度,最好的结果,便是重复当年承乾帝对邵家军的处置,让老三与他联手灭掉岭南的活口,将岭南全部都交给南月,以此换得自己名正言顺的登基,好扶大厦之将倾——毕竟当年若非有李熙回去,老三也很可能做皇帝呢。退一万步说,就算老三是个直脑筋,讲究什么以大局为重,真愿意和李熙化干戈为玉帛,对那位子也没半点念想了。但老三无论是愿意安分守己的继续做监国,还是会被底下人推着往上走,无论他是出于道义,还是真念兄弟情,他都注定放不开手脚施展。至于此次出征,白白葬送在岭南的那些南月士兵,李恕可从没把他们当人看,反而只当他们是牛马一样的畜生,一串冰冷的数字罢了,就如当年白白死了的锦玉。能抓到李熙是大事,表面瞧着容易,实际到底费了多少周折,恐怕只有李恕自己知道了。是以李恕这会实在太高兴,他对着李熙,就像终于找到了能陪自己说话的人,也认定了李熙绝逃不出他的手掌心,都不必李熙再费心套他的话,便对李熙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半点没隐瞒。实际上,李恕这几年憋得厉害,好不容易才找着李熙这么个能说话的人,当然会忍不住。因为李恕在淮王面前,得日夜戴面具。就说从前在长澹,淮王还没这么偏执时,李恕受淮王与淮王妃教导,要脾性温和,不能暴露自己嗜杀残忍的一面。后来就算到了南月,淮王也对长澹死心了,变得很听李恕的话,也架不住淮王这个牵挂太多的性子,总是认定了哪里,便将哪里真的当成自己家里看。淮王是真的会在意南月那些兵,因此在李熙带着粮草来了岭南后,李恕就算明知自己必败,也不敢同淮王说实话,只敢继续哄淮王攻城,让淮王相信他们会赢,然后再在弹尽粮绝之际,假装想到还能在撤军前把李熙抓了,勉强挽回损失。“……你回不去了,大哥知你狡猾,也想报他自己的仇,既然人已经抓到了,后续又能兵不血刃,便不会再属意拿你换岭南开门,而是会听我的话,带你回南月去,把你交给我处置。”这样说着,李恕便又笑了。就在前一阵子,为了取得卫琳琅和姚元靳的信任,李恕先前去攻城,故意放任南月人在他们二人面前成千上万的死去,仿佛打定主意要背水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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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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