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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中原人杀死他的同胞,因为母亲比起他,更看重样貌与中原人相似的弟弟,在病逝前,叫他宁死也要保护好弟弟。
他的确是这么做的,也做到了。
甚至不惜为此背弃了他所认为的同胞们。
可是,他自己呢?
他的身体他的理想他的未来他的一切,有人在乎过吗?
活了这么多年,究竟谁能告诉他,自己是为了什么而活着的!?
乌斯痛苦地闭上了双眼,他听到了城外马蹄的声音,他知道自己必须要赶紧离开这个地方,可双脚就像注了铅似的,动弹不得。
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活在人世间的疯子,否则也不可能在黄龙教中纠集那么多同样的疯子信奉自己。
正因为见过太多人死在自己的面前,多到已经麻木,乌斯才会在这一刻觉得,与其活在这世上,继续迷茫,痛苦,摇摆,挣扎,孤独一人。
那还不如去死。
想到这里,他的嘴角甚至勾起了一丝弧度,乌斯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心由衷地在为这个决定而感到雀跃——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高兴过了。
真好。
什么教主,什么单于,都是狗屁。他累了,什么都不想干了,等他那个恋爱脑弟弟回来,要是有点良心,就替他收尸随便找个地方埋了,懒得管也没关系,反正他们草原不流行入土为安这一套,尸体被狼群分食,被秃鹫叼走,被河水冲走,怎样都行。
一支羽箭不偏不倚地射中了他的胸膛,乌斯闷哼一声,倒了下去。
意识消散前,他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喊他的名字,乌斯的眼皮动了动,心想你一个残废跑到战场来干嘛,这回我可救不了你了,呆子。
樊王的大军在最初的骚乱后,很快就被主帅强行压制下来,这回没人敢质疑阿禾的命令了,看到匈奴的惨状,所有人都对这个女人心服口服。
在听到冲锋的号角后,阿禾放下了阻拦那裨将的手,下令全军集中起来,一鼓作气,攻进青城门。
她骑在马上,城墙上的守军试图向她放箭,但被从云梯攀上来的樊王士兵们一刀抹了脖子,眼看着京城就要在此失守,江山易主之际——
“列阵,进攻!”
季默沉声命令道。
他身后,是身披冷光寒甲、数日前刚踏平匈奴王庭班师回朝的雁门郡关守军。
悠远的号角声再度响起,阿禾猛地扭头,不可置信地瞪着这支仿若从天而降的部队,声调陡然拔高:“不可能!”
季默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军报上不是说他率军去代郡了吗!?
可无论她怎么想不通,季默就是来了,甚至只是一晃神的功夫,就提着长剑驾马来到了她面前——季默是在他们毫无防备之下从左翼和后方包抄进攻的,面对这支意外出现的虎狼之师,樊王的军队就和当初的通王一样,几乎是一触即溃。
甚至因为季默这次带来的军力是当初霍琮的数倍,他们溃败的速度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大人快走!我护送您离开!”
裨将脸色通红地挡在她面前,焦急万分地怒吼道。
阿禾一秒钟也没犹豫,甚至都没多看他一眼,带着几名亲信拍马就朝着另一个方向逃去。
“真可悲,”季默一剑如霜雪般劈开黑夜,被那裨将狼狈躲开,“被女人白白利用完就丢,忠心耿耿替她卖命,你看她可曾在乎过你?”
“你懂个屁!”裨将大骂道,举起武器仓促迎敌,还带着一丝气急败坏的狼狈,“我与她,是儿时相识,青梅竹马的交情!就连她那残废的丈夫,都没我了解她!”
他双目赤红,嘶吼道:“你们知道一个女子在这乱世中想要苟活下来,究竟有多难吗!她能走到今天这一步,又付出了多少,忍了多少常人所不能忍之事!”
“她说凭什么女子就不能为王,凭什么穷命之人就得如无根浮萍,被权贵压榨,永世不得翻身?若是这世道不公,官官相护,那就算女子做皇帝,又如何!”
“这乱世,谁活着不难?”
季默冷笑一声,反手一剑将他的刀震脱了手,然后一剑捅进了他的身体,“这世道,有人生活富足却还在为了名利权势吃人,有人性命不保却仍想着救人,这就是他们之间的差距!”
那裨将从马上跌落,不知生死。
季默居高临下地看了他一眼,说:“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并非男子女子,我对陛下忠心,不是因为他对我有恩,而是他从未当自己是居于生民头顶上的君主——别说是女人了,就算他是天外来客,我也会誓死追随他一生!”
说罢他抬起头,盯着阿禾和她亲信们逃离的方向,冷声道:“剩下的残兵,留给陆舫和穆老将军他们收拾,其余人随我追!”
这种祸害,绝不能轻易放跑了!
“驾!”
阿禾疯狂地抽着胯.下狂奔的马儿,不知跑出去多久,直至天色都已蒙蒙亮,身边的亲信也都死伤大半,这才勉强逃离了季默的追击。
他们钻进山林,不敢生火做饭,怕被发现,幸好有位懂得捕猎技巧的,给他们捉到一只野鸡,宰了放血,生吃果腹。
一天一夜的逃亡路上,所有人都精疲力尽。
后来在山林里遇到了熊瞎子,为了保护她,又有几人或是重伤、或是死亡。她丢下了那些受伤的人,带着最后一名只有左臂受了些轻伤的亲信骑马上了路。
但这次他们不敢再进山了,于是远远地走在山崖侧的一条小道上。
突然她身体一震,尖叫一声,连人带马摔在了道上。
马儿口吐白沫地坠下了悬崖,要不是阿禾眼疾手快地抓住了一簇野草,估计会跟着它一起滚落一旁的山崖。
“大人!”
那名亲信连忙停下来,连滚带爬地下马扶她起身。阿禾疲惫的摇了摇头,问道:“我们跑出多远了?”
没有得到回答。之前的情况太过紧急,根本没人能顾得上计算距离,只知道跑出去了很远,具体有多远……恐怕只能到下一座城池才清楚了。
“大人,等到下一座城池,您就先乔装改扮,先入城再说,伺机联系黄龙教的残党和驻守在河内的部卒,这样很快就能再集结起一支军队了。”亲信还在宽慰她,“您还年轻,卷土重来也不过是几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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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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