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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快黑的时候,他们回到车上。看陶悦小口地喝果汁,陈原命令她:“你去给我买一瓶。”
陶悦嘟囔一句自己去,随即又加一句你怎么那么懒。
陈原感觉这句话自己对她说过。又不禁想,陶悦是故意的吗,她真记仇。
下一秒,脖子被揽住,陶悦柔软的唇递过来,温热的果汁渡到他口中,接着陶悦又喝一大口,跨坐在陈原身上,细细给他喂着果汁,大半瓶果汁喂完,陈原呼吸紊乱,手不自觉攀附在陶悦的脊背,他总觉得自己今天很奇怪,使不上力气,又觉得很慌很焦虑,觉得怀里的陶悦也没有实感,像抱着空气。
他下身硬得厉害,陶悦伸手拉开他的裤子,手掌覆盖在他的性器上,恶意地撸着。
欲望与心慌交迭,陈原不知道该顾哪个好,只能去找寻陶悦的嘴唇,像婴孩找寻母亲的乳头。她的吻是镇定剂,陈原刻意忽略掉内心深处软刺一般的异样。
几十秒的激吻后,陈原发觉自己已经全身都软绵绵如同躺在柔软的云端,心跳快得几乎失控。会这么兴奋,是第一次和陶悦车震的缘故吧。他这样想着。陶悦湿漉漉的吻从他的喉结一路向下,直至他坚硬的欲望被柔软与灼热包裹着。陶悦舔鸡巴的技术越来越好了,他很快就想射,在最后一缕晚霞消失,天彻底暗沉下来后,陈原终于没忍住射出来。射精后陈原觉得身体很重,手指无法控制地颤抖,感官失调,根本无法动弹,想说话,连舌头都无法动弹。
好想睡觉。眼睛几乎阖上的瞬间,陈原强撑着睁开眼,看着陶悦,她依旧跨坐在陈原身上,她在笑,是不怀好意的,有些得意阴冷的笑。像游戏里天性幼稚喜欢恶作剧的小女巫。
“你……”他只发出一个音节便再没力气。
感觉很奇怪。
直到一巴掌重重扇在脸上,陈原才勉强意识到什么。
一点都不疼,这巴掌根本不像打在自己脸上,仿佛打在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身上,或者说这巴掌是打在车座上的,他一点知觉都没有。
另一边脸又挨一巴掌,他连偏过头的力气都没有。想抬起手阻止陶悦,手指动弹一下便再没办法进行下一步动作。
“悦悦……”
已经猜到了。陈原却还是选择亲昵地叫她,而不是叫她的全名。
那些被下了迷药的女人,就是这样的反应。
陶悦哪里来的药。
那些隐隐的不安终于尘埃落定,陈原知道,这就是陶悦这几个月乖顺等待的机会。他确实对陶悦完全放松了警惕。从悬崖回来后。陶悦在虚光中的笑容与泪水,给他一种悸动的错觉。他彻底放下戒心。
陈原甚至想笑,嘴唇勾起微弱的弧度都这么吃力。
这个贱女人给他吃了什么?
是她的的精神病药物吧。陈原看过那些药的说明书,成分基本上就是镇定剂。所以,陶悦给他下了多大剂量,能完全把他放倒,但却还有意识。难怪心慌恐惧了一整天。被药物控制的感觉真恶心。
折迭刀被陶悦摸出来。刀刃弹开,闪着与她黑眸中相同的锋利寒光,下一秒被摁在陈原脖子上。
陶悦知道大动脉在哪里。她有小聪明,又愿意努力学习,初中学生物的时候,人体动脉和静脉分布图她能轻松画下来,后来也曾仔细地研究过人体解剖图,为精准地割开自己的动脉做准备。如今,可以用到陈原身上。
脖子上的动脉是最容易找最好割的。如果她现在手用力压下去,狠狠使力,只需要一个干脆的水平右滑动作,以这把刀的锋利程度,陈原的脖颈会像豆腐一样被轻易划开,皮肉翻飞,裂开软绵的血口,鲜血会争先恐后地喷涌而出,然后水龙头一般汩汩流着,不消片刻,这辆车将载满陈原的血奔向地狱。
用力下压的刀刃没入皮层,陷出一道血痕。
陈原抬起手覆盖在她持刀的手,虚握一下,又兀地垂下。
“别心软,悦悦。”
从什么时候开始,陈原就觉得,死跟活没区别。是盛月凝死掉的时候?宋倾遥推开他离开的时候?还是更早更早,他刚有记忆,被读不懂的恨意刺伤的时候。
他知道自己随时会死,在参与斗殴的时候,在闯祸后被陈望岳主持家规的时候,在酗酒后飙车的时候。他一直热衷流连于生死边缘,以此找寻活着的实感。可惜祸害遗千年,他每次都死不掉。
可他从没想过会死在一个女人手中。女人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仇恨,最看不起的软弱生物。
陶悦真恨他。那双眼睛已经割开他的喉咙一万次了。
“你不敢。”
一如初次见面那样,陈原得意烂贱地笑着激她。
陶悦要是敢,这几个月,她有很多机会杀死陈原。当初机会摆在面前,她宁愿割自己的喉咙都没有拿刀捅他。
她怕杀人吗?也不全是吧。她此刻的眼神,仇恨而冷漠,充斥着强烈杀意。陶悦这种精神有问题的人,绝对有杀人的能力。但陈原认为比起杀人她一定更害怕被法律制裁。真该感谢法治社会,将他这个坏人保护得好好的。陈原想着,笑得愈发开心,身上仅剩的力气也随着他的笑开始溃散。他想就这样闭上眼,睡过去吧。可能再也不会醒来,昏迷后再被割喉,甚至疼痛都没有,多好的死法。陶悦对他可真好。
闭上眼之前,他回到那个悬崖上,与陶悦相视笑着。
这个骗子,竟然给过他那样美好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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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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