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六十二章 熟悉的进城模式(第1页)

苦芋城也很大,给人的感觉是空旷与苍凉古朴,因为空气污浊,整个苦芋城常年笼罩在一片灰蒙蒙的雾气里,让人感觉十分压抑。

当空灵城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时,远远地就让人感觉宏伟广博,巍峨的城墙散发的是厚重与古朴,却不会让人感觉苍凉。

那种威严也同样让人感觉压抑,却会给人滋生希望。

整座空灵城被翠绿的青山环绕,让人的呼吸都带着绿色的甜味。

铁蛋几人震撼得说不出话来,他们觉得空灵岛真的是天堂,而空灵城则是传说中的天堂里的天宫。

他们曾经见过的最大的城池就是苦芋城,虽然那里空气不好,可长年累月生活在那里的人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空气,而且苦芋城也是苦芋岛的最大最豪华的城池,那里是所有苦芋岛人的骄傲与向往。

可当巍峨的空灵城出现在他们眼前时,曾经的骄傲轰然倒崩塌。

樊晓晓不知道铁蛋他们的内心在想什么,她的注意力也完全被空灵城吸引了,她同样感到了无比震撼。

那种震撼无法用言语详细描述,但带给她心灵深处的震撼却是实实在在的。

她从前在地球上的十八年并没有到处游山玩水,对于远方的风景都来自于电视画面。

那些古老的城市都已经变成了现代化的大都市,虽然保留了一些古老遗迹,却多半都是后期修的,已经没有了那种古老的味道,而且与周边的环境格格不入,总是让人无法完全带入到那种古老的氛围。

就好像明明在看一部古装电视剧,画面里突然出现了空调等现代物品,常常会让人出戏。

而空灵城则是一座原汁原味的古老城池,高大威武的城墙有十几米高,青黑色的墙体威严肃穆,积淀着无数岁月的痕迹,周围被青山绿水环绕,都完全符合她对于古老城池的向往。

空灵岛的土地充满生机,就连杂草都生长得那么茁壮,在风中猎猎作响,像是一面面迎风招展的旗帜,让人无端生发出昂扬的斗志。

这是一片真正的古老的土地。

空灵城到底有多大?反正几个人目力所及,望不到边界。

樊晓晓能看到的范围更大一些,加上脑中还有一个雷达,老者比她看到的更多。

粗略地估计了一下,空灵城占地面积应该有几百平方公里,好家伙,这在地球上也是一座大城市。

少年灰哥看到铁蛋几人震撼的神情,才想到他们可能来自某个偏僻的小岛。

虽然你们打架厉害,武功高强,原来也是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

对了,那艘船据说是从一个叫什么苦芋岛的地方来的,据说那里的人穷得连衣服都穿不上?吃的更是比空灵岛的贱民都不如?

灰哥又偷偷瞄了瞄铁蛋几人,发现他们并不是穿不上衣服的样子,脸色也不是吃不上东西的贱民,看来要么传言有些夸大,要么他们不是贱民。

真正的贱民怎么可能来到空灵岛?灰哥有一种想拍自己巴掌的冲动,自己是买不起船票的,何况苦芋岛的贱民?

苦芋岛肯定真的比不上空灵岛,不然这些人不会是这种表情。

灰哥不觉心里滋生了一点骄傲,虽然他只是一个混在底层的小混混,买不起奢侈的船票,可这里是空灵岛,听别人说,空灵岛比很多地方都要好,所以才有很多人都涌入空灵岛。

不过这些人肯定不是贱民,自己还是小心谨慎一些比较好。

刚刚有些志得意满的灰哥收敛了思绪,不经意间一抬头,突然看到樊晓晓淡定的样子,她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表现出一副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的样子。

这个姐姐不简单,灰哥瞬间回过神来,生怕自己内心刚刚涌起的那点骄傲被这个姐姐发觉了。

樊晓晓并没有注意看灰哥,她看着城墙上那些执勤的护卫,他们像雕塑一样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这让她想起了那些在京城执勤站岗的哨兵。

许是突然联想到地球上的一些事物,一下子触碰到心底某个柔软的角落,樊晓晓的眼睛里蓦然涌起一股潮湿,她赶紧仰头,以四十五度角忧伤地仰望天空,将眼里的潮湿默默吞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