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5 第5章 对于未来的思考(第1页)

是啊,这生活实在太穷了。

一个月才一百多块人民币的收入,孙元不认为这样的生活会有什么质量。想当初在京城上班的时候,他又不用供楼,有多少钱花多少钱,一顿饭的花消就够在母亲辛苦干上两个月。

当然,这事也没有可比性。

提以前的事情也没有任何意义,就让它过去吧。如今的关键并不是如那些架空历史小说里所写的那样,要争霸天下,打下一片大大的后宫。现在最重要的是改善生活,让辛劳了一生的母亲不再受到贫穷的折磨。

孙元先想的就是做生意,不过,很快他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先,做生意你得有本钱。如今,母亲每月卖席子也不过几十文钱的收入,这点钱,又能做什么。而且,商人在明朝的地位非常低。所谓士、农、工、商,商人可是排在最后的。你就算生意做得再大,见了一个小小的县令,也得下跪请安。抄家的县令、灭门的知府,你没有身份地位,如果再有点钱,那就是人人都想宰上一刀的肥猪。

就他所知,这个时代的生意大多把持在名门望族和大地主大官僚手里。很多大商人要么是世家大族的子弟,要么直接就是士大夫身份,你一个普通人,做点小生意还好,如果生意做得大了,人家分分钟就能把你捏死。

所以说,要想在这个世界过得好,就不能没权。而要想有权,就得做官。就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来看,说到底就是一个官本位的社会。

只要手头有了权力,钱根本就不是问题。

那么,摆在孙元面前就只有一条路可走:做官。

只有做官,才能改变自己的人生,才能让家人过上好生活。

明朝官职分为文官和武官两种,武官基本都是世袭的,孙元又不是军户,自然挤不进去。那么,对一个普通人来说,要想做文官,就能去参加科举,只要考中一个举人,就能摇身一边成为士,具备做官的资格。即便是一个小小的知县,甚至县丞,那也是百里侯,可以深刻地影响到一县百姓的生活。

可是,想了想,孙元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要做文官,先得参加科举考试。其实,以孙元这个名牌学生毕业生的真实水准,至少也能够达到古代秀才的程度。

实际上,前世的孙元学的正是中文专业,按说穿越到明朝之后也算是专业对口。

可现代社会中文专业并不只学四书无经,至于古汉语,也不过是其中的一门学科。说句实在话,对于国学,他还是一个门外汉。

不懂国学,现在学呢?

也不成,古代的知识体系和现代社会是两个概念。启蒙的时候,你先就将四书五经倒背如流,错一个字就会闹出大笑话。孙元不认为自己有过目不忘的本事。

好吧,就算他将儒家典籍都背熟了,这也不行。科举场上考的可是八股文,而且都按照朱熹的注解去作。孙元看古文没问题,大学的时候一时兴起,也仿照八股文的格式做个几篇小题,可那种文章如果放在古代的科场上,老实说,孙元并没有任何信心。

就算他从现在用心读书,从头学起,家中也没有足够的财力支撑。读书可是一件大费钱财的事,很多时候,得靠举族之力。而孙元家是个外来户,在这里可没有什么亲族。

再说,读书科举这种事情也不是三天两天就能上考场产生效益的。十年寒窗都是轻的,很多人读了一辈子书,功名也就秀才到头。

十年之后,明朝都不存在了,还去那里参加考试?

孙元现在想的是在最短时间能进入体制,改变自己和家人的人生。至于十年之后,明朝灭亡一事,倒不是此刻的他应该操心的事情。

既然这些路都走不通,一时间孙元也是无法可想,只得苦笑着摇了摇头,又看了看自己细细的胳膊,喃喃道:“不管将来我做什么,总归要有一个强壮的身体,说句难听点的话。就算将来这里变成一个战场,有好身体,逃起命来也比别人跑得快些。现在,还是好好将养身体吧!”

接下来的日子,孙元就将乱七八糟的想法埋在心头,整天随着母亲在地里忙碌。

母亲是一个勤快的妇女,不但种了三亩地,还在河边上种了不少豆子。种地、薅草、织席,都要耗费不少时间。

经过十来天的劳累,地里的席草都已经割回家,晒干了。

母亲也织了十几张席子,挑进城去卖了几百文钱。

得了钱,母亲的面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小心地收在床下的瓦罐里。说是再过一阵子就该上皇粮国税了,也不知道还能剩下几个。不过,只要节约些,总能存点。等过得两年,就该给你说个媳妇了。如此,才算像是一个家啊。

经过这段时间的劳累,母亲面上皱纹更深了些,看到瓦罐里可怜巴巴的那点铜钱,孙元心中一酸,再说不出话来。

他几乎忍不住叫道:媳妇的事情以后再说,这样的日子,还有成家的意义吗?就算有女人愿意跟我孙元吃苦,我也不忍心啊!

劳动是一件好事,至少在孙元看来是这样。先,他的饭量增加了几乎一倍,手臂也粗了一圈。

大概是如皋的风水养人,现在的孙元看起来虽然还是很瘦,可整个人都是精神抖擞的,同一个月前比起来,就好象是换了一个人。

席草割完,孙元家今年的农活算是干完了,到了农闲时节。不过,地里的稻子已经成熟,到处都是割水稻的农民,一派忙碌。

孙元难得得了空闲,加上肚子里这段时间全是糙米、素菜,没有一点油水。就做了一个虾耙,去河边捕鱼改善生活。

刚出了村子,就看到一个中年人挺胸兜肚地走过来。

看到他的模样,孙元皱了一下眉头,停了下来。

这人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袍子,身体有些微胖,走起路来也趾高气扬,呼呼风生,一看就是个颇有派头的人。

只可惜,他生这一双三角眼,眼睛里时不时闪过委琐的光芒,很是破坏形象。

孙元最近已经吸收了身体原主人的七成记忆,自然认出这人就是自己刚醒来那日,逼母亲将土地寄在他身上的那个冒成。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快穿升级攻略

快穿升级攻略

文案君乔慕本以为各种角色她都能信手捻来,可是最后才发现反派来无事亲试公司产品的慢的变态了,被人追的感觉好爽,于是他开始穿梭在乔慕需要攻略的任务身上各种...

爱.魅

爱.魅

他可恶的姐姐呵美丽,聪明,高雅,优秀,象潘朵拉的盒子般吸引人。始终高傲地仰着头,猜不出她心里的颜色。她美丽的弟弟呵他的初吻是她的,初夜是她的,他的一切,都该是她的。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了。她就爱魅惑她那美丽的蠢弟弟,怎么了?...

山间猎艳

山间猎艳

这是一个寡妇的村庄,里面有着一个强壮的男人,更有着有趣的故事...

贪犬

贪犬

迟雾的脖子上有一根摘不掉的狗链。每月初一,他跪在神前叩首,木着张脸。三天敬了七根香。不知从什麽时候开始,他偶尔自言自语,或是对着阴暗房间里布满潮气的墙壁,或是对着那扇始终没人打开的门。有一天。那条狗链断了。而那只被困了许久的犬类却被送往了疯人院。路上无风无雨无太阳。在疯人院里,他见到了那个三年前死了的人。于南有一只狗。那只狗常趴在他腿上发呆。某天,温顺的犬类开始冲着角落狂叫。早就有人对于南说过。他家位置不好,以前是用来建疯人院的。但于南却在那儿,看见了根会喊疼的骨头。和一只,咬着骨头的狗。注文章健康无污染,无狗链不恰当使用。内容标签幻想空间天作之合异想天开...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