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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林默会是这样的反应,沈括跑过去伸手想要接住林默的时候,林默已经跪坐在地上了。
伸出的双手僵硬在空中,沈括整个虫都慌了。
而受伤的狼看到没人管他,撒腿就跑了。
沈括没去追,快速把林默扶起来,轻轻的揉着他的膝盖,冷漠的声音里带上了内疚,低声问:“疼不疼?”
林默一把推开沈括的手,憋着气说:“不疼。”
被绊的踉跄了一下,他是往前扑的,可现在不是以前了,他肚子变大了,怕摔在地上伤到肚子里的宝宝,他下意识往后仰,结果让膝盖最先接触地面,直接跪下了。
好在这地方不是发达的人类世界,地面是泥巴,虽然不硬,但也不算软,依旧疼的他差点流眼泪。
眼睛都红了,眼泪都在打转儿了。
知道林默在生气,沈括把他抱起来放在石凳上,低声问:“是不喜欢那只吗?”
林默看了沈括一眼,漂亮的眼睛里满是委屈:“那不是狗,那是狼!”
沈括点头:“我知道。”
他见过狗,就跟狼群里的狼长得一模一样,几乎没有区别。
但为什么林默不喜欢他抓的这只?
这只可是他在那群狼里找到的最高大,最威风的一只。
林默惊讶,原本他以为沈括抓了一头狼回来,是因为没见过狗,不知道狗和狼的区别,没想到沈括竟然知道!
他眼泪啪嗒一下掉落下来,吸着鼻子说:“知道你还抓狼给我?”
沈括还没有学到狼和狗的区别这一块,他犹豫一下才说:“它们几乎没有区别。”
林默抬手擦了擦眼泪:“怎么可能没区别,狗大多数都不会随意攻击人类,但狼会,狼会咬人,还会吃人!”
沈括给他找了那么大一头狼回来,也不怕他被狼咬死吃掉了。
沈括震惊:“狼也吃人?”
他以为就他们虫族对人类虎视眈眈,原来还有狼,人类真弱。
孕反变严重后,林默的脾气也大了些,他眼泪汪汪看着沈括,反问:“不然呢?”
这时,螳螂老大的声音从远处传来:“老大,这里有只狼,是你带回来的吗?”
他们的地方基本上不会有其他的物种过来,除非是他们主动带回来。
而这狼的腿还受了伤,一看就是抓的。
林默转头,螳螂老大提着狼的脖子走过来了,那只狼真的像只小狗一样生无可恋的蜷缩着身体,认命的被提着。
他惊讶的瞪大眼睛,从这个情况来看,狼在虫族眼里和狗好像确实没什么区别。
螳螂老大走过来,把狼往地上一丢:“老大你抓只狼回来干什么?”
沈括皱眉:“夫人说想要小狗。”
“哦~”
螳螂老大一副明白了的表情,然后才说:“那要养的话,就找个树藤把它拴住,乱跑的话是会被吃掉的,不是每个虫子都能像我一样管住嘴。”
林默:!!!
虫族真的什么都吃,上至人类,下至所有动物,中间还有树木和植物,甚至连房屋还有各种各这样的金属材料他们也可以咔咔啃。
现在连一只狼,他们也不想放过!
他突然就觉得这只狼有点可怜,被当成狗就算了,还要面临随时被吃的危险。
沈括:“树藤不结实,你去找蜘蛛抽点蛛丝过来把它拴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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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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