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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迟雾看见书封上的“圣经”两字,眨眨眼。
从前在医院的时候,于南同他讲话,轻声抚慰他时,有时就会说到神鬼论。在于南的意识里,神是世界上最残忍的生灵,而鬼则是摇尾乞怜的可怜虫。
因为神从来都不庇佑世人,永远只会高高在上地俯瞰一切的发生,而鬼都是人死後变成的魂体,人因何而死?病痛丶寿尽丶或是意外事故,无论哪种,好像人死前弥留之际都会乞求上天让自己再多活几年,像条狗一样在意识海里乞求一个根本不会怜悯自己的存在,可不就是可怜虫吗。
那时候的迟雾躺在于南的怀里。
他问他:“于南,我死了之後绝对是世界上最可怜的可怜虫。”
因为他实在是太疼了。
他人生的前二十五年几乎可以称得上是顺风顺水,在病入膏肓後的凄惨的衬托下,曾经的美好显得弥足珍贵,让人更加想要再次拥有。
迟雾本以为,某一天他要面临死亡的到来,他一定会在拼着最後一口气也把于南叫到自己面前,然後让他看着自己扯着嗓子嚎啕大哭,他要把这辈子没能流出来的眼泪都用上,就为了在于南面前演一场戏,让于南记住自己有多疼丶有多可怜,好让于南这辈子都忘不了自己。
但没成想,老天真瞎了眼,庇佑了他这个不虔诚的信徒。
他的癌症在晚期奇迹痊愈。
出院的时候,他那样开心,他觉得他这辈子没见过这麽漂亮的太阳,哪怕皮肤被烈阳刺得疼痛难忍,他也没被坏了好心情,始终牵着于南的手,他们蹲在医院门前的花坛旁边,看着里面姹紫嫣红而稍显庸俗的花。
里面有一朵特别显眼的大红花,他们还给它起了名,就叫食人花,这是迟雾毫不掩饰的顽劣,而于南则是毫无异义地顺从着他。
之後,变成了迟雾照顾于南。
迟雾住进医院是因为癌症,而于南进医院则是因为他的脊柱侧弯,半个身体几乎没了知觉,迫不得已到定期到医院里针灸,就这样,迟雾在逃离压抑的病房时,在走廊里撞见了于南。
于南被疯狗一样的迟雾撞倒在地,胳膊撞到走廊边侧的铁质座椅上,被划出一条特别长的伤口,流了很多血。
迟雾当时看见那麽多血的第一个想法就是,他不疼吗,怎麽能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呢。
後来他问于南的时候,于南只是沉默两秒,说:“没什麽感觉。”
迟雾觉得于南在撒谎,直到现在也是这麽觉得,并且保证这辈子都会这麽觉得。
坚定不移。
于南肯定有感觉的,他肯定疼的想流眼泪,只不过这麽疼了半辈子,疼了二十八年,从小到大都被各种层面的糟心事蹉跎,所以习惯了而已。
迟雾想让他哭,他用牙咬于南的手指头,但于南只会擡起另一只手摸摸他的脑袋,然後不吭声。迟雾就没了别的办法,他没办法更过分地去用更多的力气来咬更易痛的部位了,他是想让于南承认疼痛,而不是不择手段地制造疼痛。
于南这人,迟雾拿他没办法。
迟雾唯一能做的就是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爱护他丶照顾他,把这个布满裂痕的陶瓷精细保护起来。
可就在迟雾摆脱了病痛,准备好学习如何照顾于南时,他才刚做了一两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于南就在家里自杀了。
警察说。
于南的手机通讯录里只有迟雾的电话号码。
这是迟雾要求他存进去的,用迟雾的话来说就是,这串号码就是他的编号,只要于南使用这串编号,就能召唤出来一个还算有几个优点的男朋友。
于南给他号码的备注也很简单。
男朋友。
迟雾想了很久都想不通于南为什麽会自杀。
後来,警察在于南家地板下的暗格里找到了他最近看的几本书。
每本书的书页都泛着黄,被岁月涂上了颜色。
其中一本书里夹着页纸。
是于南的遗书。
他这人,那样体贴人,却在死前做了件不大体贴的事,把遗书藏得那麽深。迟雾还以为他一句话都没给自己留,这页遗书的出现,迟雾短暂地原谅了于南一秒。
可看清上面的内容,迟雾又开始讨厌他。
上面写。
[迟雾,你的感情弥足珍贵,我知足。]
短短十三个字,迟雾看了三年。
他甚至盯着每个字收尾时笔画的弧度仔细检查,试图通过这种称得上白痴的方式来揣测当时于南的想法。
三年,他做了很多个梦。
每个梦里,于南的脸都是模糊的。
他一点点地猜,一点点地找寻真相。
毫无疑问,他这种行为在别人眼里看起来毫无意义,人都死了,你搞清楚他为什麽而死又能怎样呢,他能复活吗,不能。
这句话给了迟雾啓发,他在找寻死亡原因的同时,还开始信那些封建迷信的东西,他开始在网上结交更重“能人异士”。
有人说,帮死者了结心愿就能让他的魂魄回到自己身边,可于南的心愿是什麽呢,迟雾才发现自己根本不了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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