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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雾才发现——
诶?
于南从刚开始到现在看这书看了两个小时,怎麽还是在这页。
还未来得及深思,眩晕感袭来。
迟雾还特意瞒着家里去看过医生,想治治他这个晕数学书的病,他和那医生唠得还行,听医生说,像他这种症状的人不少,晕数学书多半是心理作用,因为对数学这个科目感到厌恶,而引发的自我催眠式心理性疾病。
那个医生给迟雾做了几个测试,还说迟雾是他职业生涯里见过的对数字最敏感的数学厌恶症的病人,这也导致他受的罪要比寻常病人翻上几倍。
後来迟雾开了几副药,却只吃了几天,就被他妈发现了,药被扔进了垃圾桶里,被快速清理出去。
他妈认为这不是病,没必要治。
迟雾也发现了。
每次他表现出对数学的厌恶时,他妈反而会抱着他亲他额头,温柔地哄他,告诉他没必要勉强自己,还说他从小就不喜欢数学,都十几年了,习惯就好了,还说他别的方面的优点也很明显。
比如说他钢琴弹得不错。
可迟雾坐在钢琴前听老师讲课的时候,手指摁在黑白相间的个个琴键上,他总觉得,好像这一切,没那麽有趣。
他觉得自己从小到大都是三分钟热度,他妈说他小时候喜欢的,他现在都觉得一般,甚至深感无聊。
迟雾又美滋滋地想,大抵他这辈子唯一不三分钟热度的就是喜欢于南,如果他小时候就见过于南,那他也有信心保证,他肯定会从刚长出牙的年纪就喜欢于南直到以後成了佝偻背的皱纹老头,直到躺在床上无力地死去,直到最後一丝对世界的感情都被剥夺。
迟雾把视线偏移更多。
直到于南把书合上,他才松了口气。
迟雾重新看向于南,发现于南脸上的表情有些难看,甚至称得上苍白,一如迟雾看了数学书後的反应。
于南揉了揉太阳穴。
果然,他不是学数学的料子。
深吸了口气,于南翻开高数书的封页,看着第一页写在“高数”两个大字正下方的他的名字。
这页上写着的“于南”两个字一笔一划极其舒展,可以看得出当初那个人写字时写得又慢又仔细。
于南盯着这两个字看得出神。
这时,迟雾才发现这本书的书页泛黄极其严重,像是翻了有些年岁了。
而这本书的出版日期更早。
是六年前出版的书。
于南伸出手指缓慢摩挲了下“于南”两个字,仿佛是在摸当时写出这两个字的那个人,他漆黑眼睫低垂着遮住眸中情绪,让人有些看不透。
迟雾看了眼那两个字。就着于南的神情,他也能猜出来,这字绝对不是于南写的。
迟雾酸溜溜地想,写的真丑。
应该是那个狗男人写的吧。
他俩倒是爱得情深意重。
迟雾突然觉得自己特别可笑,才三年,于南就移情别恋了,移情别恋也就算了,毕竟人类世界总是格外惧怕寂寞,成年人也总是通过各种手段来想方设法地排解寂寞。
于南通过另一段感情来躲避被寂寞笼罩的恐惧,迟雾能理解。但他不能接受这段感情中于南格外投入。
寄照片也就算了。
居然还睹字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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