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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骞站起身,拿起软膏,孟绪初就将睡袍退去一半,抱着枕头趴在床上。
他后颈肩背都有不同程度的红疹,但后腰最严重,把细腻的皮肤弄伤成红肿的一片。
江骞先是静静看了一会儿孟绪初肩头长长的伤疤,这道疤前向锁骨蔓延,后又狰狞地扑向肩胛骨,是这段漂亮的肩膀被生生折断过的证据。
是当年穆庭樾为了得到孟绪初而留下的,孟绪初少有谈及这段往事,也没放在心里记很久。
毕竟肩膀是他为了逃脱桎梏自己折断的,人们总说肩膀象征翅膀,是人的羽翼,孟绪初却没有那么多纯真的幻象,断了就断了,再好看也不过只是一段骨头。
只是紧接着他就把穆庭樾的脑袋开了瓢,又生生打断他身上七根骨头,彻底绝了这个人再作乱的可能性。
后来他们遇到了那场船难,再后来……穆庭樾就死了。
孟绪初像是睡着了,闭着眼倚在枕头上,侧脸洁白无瑕。
他心里没有童真,却有一副极具欺骗性的纯真的面容,隐去了眼底的暗沉后,像永远活在光明的下的天使。
江骞借由涂抹药膏,在他的疤痕上很轻地抚摸了片刻,而后俯下身,耳廓贴着孟绪初的侧脸,似乎要落下一个虔诚珍重的亲吻。
距离咫尺时却又停下,眼里涌过几许晦暗复杂的情绪,最终没有落下去,只余几息若有若无的叹息。
江骞走后,室内彻底暗下来,黑暗中,孟绪初缓缓睁开眼,凝视着虚空出神。
他根本不可能睡着,先前注射的抗敏药含有糖皮质激素,虽然不至于引起严重的胃肠道反应,却依然隐隐的不太舒服。
更要命的事,激素让他精神亢奋心率加快,即便已经累到极点,却依然无法入睡。
白天的紧张、压迫、还有那些让他自己都心烦意乱的情绪又卷土重来,沉沉闷闷地堵在心口,让人无法忽视无法纾解。
孟绪初等了很久,企图靠倦怠来战胜药效和心结,但失败了。
门外静悄悄,连江骞洗漱的动静都消失了很久,他却仍然异常清醒,太阳穴胡乱地跳着,紧绷的神经像锯子一样撕扯着大脑。
终于,孟绪初忍不住了,夜深人静下悄悄起身。
他不敢开灯,这家酒店的门和家里的不同,底下缝隙开得不小,哪怕门紧紧闭上,光源也能从中泄露。
要是把江骞吵醒了,那人又得绕在他身边不停转悠。
但孟绪初视力不好,夜视力更是几乎为零。
曾经,王阿姨相信多吃胡萝卜可以治疗夜盲,有段时间联合孟阔江骞,举全家之力给他投喂胡萝卜,饭桌上一顿不落,所有人都用一种期盼他重见光明的目光看着他。
只是哪怕孟绪初差点被喂成只兔子,该看不见依然看不见,那么多胡萝卜进他肚子里,不长肉不养生,像被暗处的某只幽灵贪吃鬼截胡了似的。
最后还变成孟绪初安慰大家,表示他体质大概只能这样了。
总之,离开卧室的短短几步,孟绪初摸黑走得很艰难,最艰难的是,差点找不到拖鞋。
出了卧室扶墙壁走过伸手不见五指的走廊,到了客厅,窗外夜景闪烁勉强给他指了条明路。
他体重轻,脚步也轻,正常走路时不用刻意收着声,慢慢踱步在客厅里来回溜达,把每个角落每个摆件都看遍了,心里却还是不得劲。
最后,孟绪初在厨房的冰箱里找到一打啤酒。
他拆了一罐出来,找了个小酒杯倒了半杯,摆在流理台上出神。
其实在肠胃彻底坏掉前,孟绪初酒量还算不错,红的白的混着喝半斤不上脸,啤酒可以对瓶吹。
现在想想既像是昨天,又像在做梦。
孟绪初纠结很久,最终拜倒在无处释放的压力下,端起酒杯用嘴唇稍稍抿了一丢丢。
就像小时候林承安开玩笑教他喝酒时,用筷子沾白酒在嘴唇上轻轻划一道一样。
区别只是白酒可以吸到香气,将年幼的孟绪初呛得满脸通红,啤酒却难有这种效果。
孟绪初兴致缺缺叹了口气,刚要把酒倒进水槽里,身后忽然响起开门声,吓得他直接摔了杯子。
“咔嚓!”寂静的夜里,玻璃脆响响彻整间屋子。
下一秒屋里灯光此起彼伏地亮起,照亮孟绪初茫然苍白的侧脸,和酒精混合玻璃碎片的满地狼藉。
江骞一步一步走来,先上下看了眼,而后在孟绪初身前停下,抱起胳膊,眉心缓缓蹙起。
“你喝酒了?”
霎时,孟绪初感到一种身份调换,仿佛对方才是那个会发工资涨工资的顶头上司。
而他自己却成了拿着三千工资,还要被上司训话的倒霉蛋新职员。——哦,可能连新职员都算不上。
看江骞那眼神,他充其量是个连五险一金的都没有的、乐观开朗的实习生。
这种视线让习惯于从高处俯视的众人的孟绪初,感到一种发自心底的荒唐,再由荒唐演变为无言的愠怒。
“你喝酒了。”
江骞还是这句话,却由疑问句变成了陈述句,用毫不退缩的压迫感和孟绪初对峙着。
孟绪初冷冷吐出两个字:“没有。”
紧接着嘴角被人刮了下,江骞把沾着酒渍的手指递到他眼前,无情地拷问:
“所以这是你流到嘴角的眼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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