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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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第1页)

如今这个世界,废弃空置的屋子可太多了。

大街小巷都游荡着丧尸的大城市里,就算丧尸少的地方也不能久住,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突然从角落冒出来丧尸,再厉害的人,也不能时时刻刻保持警惕。

所以只能往大城市外面找。

闻九则先提出:“带你去住大别墅,怎么样?”

薛铃坚定拒绝了,大别墅,中看不中用!

她是真的住过,流浪在路上的那三年,她住过很多不同的房子。最初看到漂亮房子,就会进去转转,住几天体验一下。

她记得有一栋大别墅,修得像个宫殿一样,面积特别大,房间多得数不清,水池花园一应俱全。

但住起来一点都不舒服,华而不实!

屋里那个台阶,丧尸走动不方便,天花板又高,到处空荡荡,除了经常活动的区域,其他地方都落灰。

气派是够气派了,但舒适度为零。

现在这个时候,想要长期生活居住,最好还是挑选丧尸被清理过,人烟稀少的路边县城、小村庄。

最好周围地形开阔一些,有人或者丧尸出现,一下子就能发现。

居住地半天车程内要有基地,闻九则可以定时去换人类生活必需品,另一个方向还能通往一个没多少人敢去拾荒的大城市,好方便薛铃前去进货。

最好屋子周围有现成的菜地,可以自己种点菜。

附近有河更好,这样可以钓鱼吃。

最好还有自来水,现在很多地方自来水都不能用了。

倒是一些偏僻乡下,因为水管接的是山泉水,只要山上修的蓄水塔不干就能用。

屋子不用太大但新一点比较好,屋里不能很脏乱,家具基本齐全就行。

最好有独立的厨房,有土灶的那种,因为现在没那么多电用来烧水做饭,煤气也没有,看起来只能烧柴了,土灶比较方便。

那这样附近还得有山林,可以砍柴……

闻九则没让她继续说,再说下去,等雪下下来都找不到合适的地方。

最后两人花了十天,精挑细选出一个地方。

几乎完美符合薛铃的要求,除了放不出自来水,但是院子里有压水水井弥补了这一点。

闻九则觉得只是找了个暂时的落脚点,但是薛铃像乔迁新居一样兴奋。

她催着闻九则把屋里打扫了,把车上堆满了的杂物都搬下来,放进屋里和厨房。

薛铃在车里待了几个月,车上的东西越来越多,车厢里只剩下狭窄的空间可以躺下,车顶那都快放不下了。

之前闻九则在外面跑了三年,车上都没多少东西。

现在收拾下来,两个人一起都搬了好几趟。

闻九则帮薛铃拿着她的那些书和衣服,薛铃拿着自己的常用物品,平板梳子小镜子,颠颠地跟在他身后。

他们住在一楼的卧室,这个卧室被闻九则清空了,只剩下床衣柜和一张桌子。

他们堆满了车内空间的东西放进这里,却显得房间有点空。

薛铃看了一圈,感觉什么都缺。

首先,缺被子,闻九则之前在车上就是用一条毯子和大棉袄凑合,等冬天到来会很冷,棉被当然是需要的。

缺床上用品,也缺衣服,主要是闻九则缺。

不仅缺衣服,他还缺鞋子。

闻九则穿鞋很费,那种很结实的皮靴,还有质量很好的运动鞋,他穿一阵很快就踩坏了。

闻九则提着蓄电箱走进房间,薛铃低头看他的鞋子。

他现在脚上这双鞋子穿了两个月,不可避免的都是灰尘污渍,鞋面上的折痕只是难看了点,但鞋底都快要裂了。

这一双还算是好的,他上一双鞋,穿到鞋底整个脱了,鞋带有一条都是用的绳子充当鞋带。

闻九则破洞的衣服照穿,破洞的鞋也照穿,不提醒他自己都懒得去注意,不讲究起来真的像个流浪汉。

所以,怎么会有人活得这么糙还这么帅啊?

在外面经常风吹日晒的男人,皮肤不细腻,又会容易沧桑显老。

闻九则也有点糙,但他越糙越有味道,那种一看就“很能干”的味道。

像是粗糙的树疤、坚硬的黄土,或者像他那辆外表很多坑洼划痕但还能突突开进野地淌过河水的车。

闻九则看她盯着自己的鞋,随手把东西放下:“又看我的破鞋不顺眼了?嫌弃就不要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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