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四川,巴塘。一辆满是灰尘的路虎飞驰而过,带起漫天黄沙。
“妈的,进藏的路真难走。”驾驶位上的王腾骂骂咧咧,“老子的肺都要从嘴巴里颠出来了。”
副驾驶上的李桑月点上颗烟,讥诮道:“兄弟,咱们走的可不是国道,小路能过已经不错了。”说完,喷出一口浓浓的烟雾。
王腾从后视镜瞥了一眼,喊道:“胖子,快到地了,醒醒。”然后伸手向李桑月要了根烟点上。
李桑月略微回头,眼睛闪过一丝阴冷。
凌风懒洋洋的坐了起来,径自从口袋里掏出烟来点上,转头望向窗外,根本不搭理前面的两个人。
这两人是韩涵专程找来协助凌风的,据说是专业的探险者,王腾熟悉川藏的风土人情、地形地貌,很多在地图上没有标注的地方都能找到,李桑月据说是专业的考古学专家,会说很多地方的方言,擅长和当地人沟通。
傍晚,三人来到一个芒康山脚下的一个小村寨。
村寨不大,约有几十户人家散落在山道两旁。车已经不能再往上,于是三人从车里拿出行李,沿着崎岖的山路一路向上。王腾早些年到过这座村寨,不过他不肯说来这个偏僻地方的原因,只是含糊的表示,半山腰上有一家猎户是个很好的向导。这是座藏、羌、汉杂居的村寨,各种民族特色的建筑四散在大山里,但建筑都显得老式破旧,好在还有些杂乱的电线随意接进各栋建筑里,显得不那么与世隔绝。
“老陈,老陈,开门。”王腾走到一座破旧的小院子外用力的敲着院门,这个时候已是月上中天,院子里陈旧的木板房里早已漆黑一片,显然主人都已经关灯睡觉了。
不片刻,木屋亮起昏暗的灯光,一个人走到院子里大声喊道:“谁啊,这么晚?”
“陈二娃,我是王腾啊,你爹陈老根呢?”王腾隔着院门喊道。
这家显然是汉族人,虽然话里带着很浓的四川口音,但凌风还是勉强能懂。
开门的是个中年汉子,皮肤黝黑满脸风霜,但身形却很结实,手里拿着根三叉股,警惕地问:“你们是谁?找我老爹干什么?”
“你个二娃,我王腾啊,不认识了?”王腾显得很熟络,“你老爹呢?”
中年人盯着王腾看了会,才笑着说:“原来是腾哥啊?快进来吧。”他眼里还有些疑惑之色,不过还是把门让了出来。王腾当先走进院子,凌风和李桑月也跟随其后,这个时候虽未入秋,但川藏边境已是颇为寒冷,陈二娃招呼三人到堂屋的火炕边坐着取暖休息,自己则走进隔壁安排婆娘起来做饭炒菜。李二娃的婆娘很是贤惠,也不抱怨赶紧起来到厨房里忙碌起来。
陈二娃很热情的招呼三人坐下。王腾来过这个偏远山寨几次,上次来的时候还是陈二娃的父亲陈老根做的向导,等聊得几句,陈二娃就渐渐放下提防之心。
“二娃,你老爹呢?”王腾散了一圈烟问道。
陈二娃叹了口气,将烟在火炕里点燃,狠狠抽了几口,不片刻,堂屋里就变得烟雾缭绕起来。
这个小山村在川藏边境,自古以来就与世隔绝,近年以来,情况稍有好转,但由于当地环境恶劣,交通极为不便,经济得不到展,基础设施建设又跟不上,久而久之就又恢复了半封闭的状态。
这里一直有一个传说,在不可考究的数千年前,天灾人祸遍及藏区,妖魔鬼怪横行,黎民百姓遭受荼毒。在那个鬼神肆虐的年代,史诗英雄格萨尔王降临人间。格萨尔从诞生之日起,就开始为民除害,造福百姓。5岁时,格萨尔与母亲移居黄河之畔,8岁时,岭族部落也迁移至此,12岁时,格萨尔在部落的赛马大会上取得胜利,并获得王位,同时娶森姜珠牡为妃。从此,格萨尔开始施展天威,东讨西伐,南征北战。在降伏了人间妖魔之后,格萨尔功德圆满返回天界,身边的九大勇士自愿留下,生生世世镇守人界,永保人间太平。其中一名勇士名为落到,是格萨尔王身边的席祭祀,法力极为高深,带着精美的黄金面具四处游历,为黎明百姓排忧解难,最后在这片深山里隐居。
格萨尔王的传说在藏区极为盛行,而且完全依靠的是吟游诗人的口口相传,这一点凌风隐约了解一些,但他之前的学习生活经历都是极为正统,对于这些不载入正史的野趣传闻所知甚少,不过这一次出来,他倒是认真的看过这些年国家搜集整理出来的关于格萨尔王的各种传说。
凌风觉得从九寨沟险死还生之后,自己各方面变化很大,尤其是大脑的反应度和记忆力得到了极大提高,这种提升度甚至远远过了他身手的进步度,虽然他的武功修行度已是极为惊人。这次来藏区之前,他从网上下了一个学习藏语的软件,依靠着一本汉藏字典,三天时间,他就基本学会了藏语,如果不是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习惯性的调整了学习进度,也许他掌握藏语的时间可能更短。当然,要能流利的说出一口藏语短期内肯定不大可能,但与藏人沟通已是不成问题,因为整本藏汉字典已经被他牢牢的记住了。
这些变化也许和脑袋里的魔幻彩虹有关,也许跟在龙窟里的遭遇有关,在龙窟里他昏迷了很长一段时间,虽然不了解其间生的事情,但他还是能明显感觉体质上的全面进步,所以凌风有时候会猜测自己的龙窟里的奇遇,不过很明显,那绝对不会有任何确切答案的。
不过,也许会和那头龙有关系?
凌风下意识的摸摸胸口,难道胸前的那块玉掉在龙窟里了?
因此,王腾、李桑月和陈二娃的交谈里虽然带着很浓的四川口音,但凌风还是能大致听懂,倒是王腾、李桑月二人根本不用普通话和凌风交流,让凌风心里暗自警惕,也就装作听不懂了。
很快,陈二娃的婆娘就将饭菜整治上桌,三人也不客气,就着简陋的饭菜胡乱扒了几碗,就各自在堂屋里找了个角落靠着休息了。倒是陈二娃有些不好意思,一定要三人上床休息,但总共3间木板房,陈二娃两口子一间,他女儿陈思思一间,三人自是不会鹊巢鸠占,坚持在堂屋里将就一晚。;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悟,无论如何,我也希望你开心如果悟是我的宠物的话,一定得关起来不给任何人看五条???自从夏油教祖到高专宣战后,五条总能听到一些微妙的声音。更微妙的是,他发现那个十年打死不相往来的家伙,居然把他的斗鱼供了起来!而且,穿五条袈裟就算了,还随身携带着他的mini版五条大蛋。这家伙,就那么喜欢我吗?就因为曾经是挚友的关系,所以我才想治治杰的精神疾病啊。夏油教祖???谁?他?精神病?杰睡着时不仅喊我的名字还亲我夏油教祖???亲谁?谁亲?能够远程听到挚友的声音就算了,还说什么亲亲抱抱夏油教祖十分怀疑人生我真的对悟做过情侣之间才会做的事?...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不定时更新预收晋王发现自己是替身了吗和基友的现言驯服一只阴湿男,文案在最下此文文案慕溶月是长公主的独女,出身矜贵,养尊处优,偏偏无可自拔地爱上了侍卫谢羡风。谢羡风容貌俊逸,却性子冷淡,待人疏远。谢羡风晋为小将军後,皇舅为她赐了婚。纵使二人阶级悬殊,她仍义无反顾地下嫁,她以为,他会为之感动。婚後两年,他待她冷若冰霜每年的成婚纪念日,他从不归家。她以为,他只是不会爱人罢了。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慕溶月,渐渐也为了夫君洗手作羹汤娇生惯养的千金,却开始学着做一个贤妻,去讨丈夫欢心。直到莫老将军落难,谢羡风放着怀胎虚弱的她,跪在皇殿前三天三夜,只为身陷囹圄的莫盈儿伸冤。他烧掉了她寄去的家信,愠怒之下,脱口而出,若没有她,我已经与盈儿成婚,莫家便不至于此。那时,慕溶月才明白,原来,他的冷漠,他的事不关己,都只是对着她一人。而爱,是无师自通的。慕溶月终于累了,扔下一纸休夫书。谢羡风,你自由了。捂不化的冰,她再也不捂了。多年後,他与她重逢在王室贵族的茶话夜宴,举杯间,言笑晏晏。她已是金枝玉叶的宋国公夫人,而他久久未娶,孤身一人。酒座後,阴暗无人的角落,谢羡风红了双眼,喑哑地说你离开後的每一天,我都在找你。她却盈盈一笑。不过是闲时豢养的一只雀儿,逗来解解闷,怎麽还当真了?多年前,在那一纸和离书上签字画押时,谢羡风还未曾想过,从前那个任性稚拙丶被他视若不见的前妻,会在有朝一日化作他心头的一颗朱砂痣。让他在爱而不得的日日煎熬里饱受折磨,最後心甘情愿地将其奉若神明,为之俯首称臣。我心死後他却後悔了雄竞修罗场,女主日常训狗修文後详细版排雷40☆男洁女非(修文後)☆女配爹是男主恩人,男主对女配无爱情,两人从始至终不会在一起☆女主後期会和男配二婚且移情别恋,男主则只和女主有婚姻关系。☆火葬场十级。虐男的程度大概是虐女的倍数推一下朋友的现言甜文驯服一只阴湿男by小云泡芙李赫第一次见到阮梨,是在英区A大隐蔽的湖边。她身着一袭白裙,蓦然闯入了他的视线。他看着她上一秒刚和富二代学长吻别,下一秒就收下了学弟送的名牌手提包。林影婆娑间,她的目光与他无声交汇。阮梨微微一笑,伸出纤长的手指,放在朱唇上,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从此,她轻盈飘逸的裙摆深深地烙印在了李赫的瞳仁里。再一次见到阮梨,是在友人的别墅派对里。友人吹捧他正在谈一个校花级别的女神,还劝李赫也尽早处个对象,别活得像个苦行僧。李赫沉默不语,借口去卫生间而离开。一墙之隔。门外是喧闹举杯的朋友门内的阴暗角落,是两道交叠的身影。李赫把落单的阮梨堵在了墙角,他的身影将她笼罩,他手心是被她咬出的红痕。看着阮梨红透的脸,李赫清冷的面庞犹如冰雪初融,一抹淡淡的笑意悄然浮现。最後,他伸出手,如法炮制地放在了自己的唇上,轻嘘一声。你也不想我们之间的秘密被你男友发现吧?宝宝。阮梨有三个秘密。第一,她的白富美女神人设是假的第二,只有一个乖僻的怪胎知道她的秘密第三,她跟那个怪胎谈起了地下恋。李赫阴险,偏执,卑鄙无耻阮梨虚荣,僞善,装腔作势。他们是天生一对的金童玉女。预收晋王发现自己是替身了吗求收藏京中有一纨绔王爷,虽容貌俊逸,却性情暴戾,谁人也不敢招惹。他权势滔天,覆手间便可取人性命弑母害兄,是衆人闻风丧胆的煞星。一日,晋王在林间围猎,却遇见一来路不明的蛮夷女子。那女子生了一副娇小玲珑的皮囊,却不似旁人一见他便如惊弓之鸟,她定定地直视着他妾身只愿能留在王爷身边,让王爷开心。起初,晋王并没有将她放在眼里。可她却不肯放弃。为了见他一眼,她炎暑长跪于殿前,哪怕被炙烤到昏厥为了讨他一笑,她冬日里下河捕鱼,浑身冻到青紫。直到後来,晋王身中剧毒,沈鸢不惜一切为他祈福。晋王讥讽她为了我,你能去死吗?沈鸢手起刀落,竟是毫不犹豫地剜下了心头血,用作为他解毒的药引。惟愿殿下开心。望着沈鸢面白如纸丶奄奄一息的模样,晋王心底终于生出了一丝动摇。待到病愈後,晋王以侧妃之仪,将沈鸢娶进了王府。沈鸢不过是个身份低微的孤女,侧妃于她已是擡举。他自认为已经对她很好,她定会对他感激涕零。直到那夜,沈鸢梦呓,却是失控地唤着他故去王兄的名讳,宝音好想你晋王这才发现,原来她接近他,只不过是因为他有着一张与王兄相似的脸。多年前,宝音爱上了芝兰玉树的沅王。却来不及表达自己的心意,沅王便为救她而死。自此,她将名字改为了他的鸢,潜入了京城,只为报恩。她见到了他同母的兄弟晋王,容貌与他有七分的相似,性情却是迥然不同。只为了这七分的相似,她便开始百般地待晋王好,只为了能短暂地回到他的身边。剜下心头血时,沈鸢想,倘若她能救下他的胞弟,他在九泉之下,一定也会开心的吧。初遇她时,他连她的名字都未曾放在心上。来自蛮夷的粗鄙之女沈鸢,如风般不可捉摸的沈鸢。最後,却成了他心尖最毒的一抹情蛊,让他求之不得,寸心如狂。内容标签宫廷侯爵破镜重圆天作之合励志成长追爱火葬场慕溶月谢羡风宋景渊莫盈儿一句话简介我心死後他却後悔了立意珍惜眼前人...
周齐系统!?周齐你别坑我了行不行?分析中,并无这种功能周齐心里绝望要哭了也就是说坑人已经融入你的骨子里,改不了吗?...
靖远侯府的宁安郡主,顽劣不堪,纨绔成性,琴棋书画样样不通,遛鸟逗狗处处在行,立志当一条混吃等死的咸鱼。不料上京一道圣旨,竟要将她与那端方守礼的古板太子凑成一对怎麽办,她想撕圣旨後来这冰棱子好像和三年前不一样了。在东宫混吃等死,好像也不错?...
疯批偏执狂攻×暴躁糖心受双男主!双男主!双男主!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江安澜穿成了一个O,关键是长得真他麽寒碜。所以他忍辱负重把自己练成了超强O。那个暴躁又嚣张的江安澜专业排名第一,妥妥的学霸。第二学期,那个最垃圾的江安澜变好看了,还是顶好看那种。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他救了校草戚烨。硬是将对方大佬摁在地上擦了一遍地之後,江安澜拉着校草跑了。从此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江安澜以为戚烨是月光,虽然冷但漂亮温润。可後来有一天他发现,这个看似高冷禁欲的人居然是个江安澜,你不准怕我!怕什麽怕,给我爬过来,回家洗洗。一身别人的信息素,闻着暴躁。江安澜一把摁着戚烨的头,往前走。他从光明而来,走进了他的黑暗,牵着他的手,站在了日光倾城的花海。戚烨以为江安澜是他的救赎,教他约束,教他克制,教他放手,他以为在这世上不会有比和江安澜在一起更愉悦的事。可是,老天给他开了个玩笑。他这样的人怎麽配得上天使的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