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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就是加班加点完成了工作後,深夜出现在酒吧的我了。
我说了我对人性从来没什麽期待,看看我自己吧,不也是生气过了就忘了吗,这世界上有无数的人不能够理解的事情,可是不能理解不会阻止它们发生,一切永远地都在周而复始之中,恶与更加恶的事情,在眼前轮转着,人和人的神经都会麻痹,但人和人永远也不会共通。
如果所有的事情我都可以理解的话,要麽我是上帝,要麽我是个疯子。
可我只是个人。
忙完了一整天回了公寓,才想起来和室友讲昨晚的神奇经历,我贴着一张面膜躺在她床上,她坐在电脑前戴着黑框架低头画着稿子,有气无力地问了我一句:“所以到底有多帅?”
“嗯……”我认真思索了一下,“大概帅到被他捡尸去酒店也完全乐意的程度。”
室友擡起头转过来盯着我的脸,最後黑着脸吐出了几个字:“你傻x吧。”
“欸你这人怎麽骂人呢?”我翻身坐起来,“反正都不会再遇到了我随便想想还不行了?”
人生在世必须深谙一个道理,那就是大晚上和大白天的都不要随便说人。
这个周末师父带着团队去美帝搞大案子了,给我放了三天假,正是我大浪特浪的好时机了,还在挑着衣服准备晚上出门的时候,以前常驻的LiveHouse老板给我电话,问有没有空来救个场,应了一声我便从床底下翻出尘封了将近半年的鼓槌,对着它自言自语道:“好久不见了,朋友们。”
实习期开始後我因为加班放了原来的乐队几次鸽子,有一次差点让他们开了天窗。因为懒得跟人多解释法学生的日常有多像地狱所以在他们找我谈换鼓手之前我自己就先退出了,我从不期待除了我以外的人能理解我的生活。
“认识一下,这是濑见英太。”站在吧台边老板递给我一瓶啤酒,然後指着坐在旁边的年轻男人对我说。
我仰起头喝了一口,先低头看了一眼靠在椅子边的吉他,接着擡头看向了他,帅哥倒是看着怪眼熟的,勾起嘴角挑了挑眉,我向他伸出手介绍了一下自己的名字,没说废话就切入了正题,“谱子给我一份,不太复杂的话我就能帮忙。”
“别谦虚了,我听了这麽多场live,业馀的里头能比你厉害的没几个人,”老板拍了拍我的肩膀,“英太,这可是位神仙。”
又和老板寒暄了好一会儿,这个濑见英太都没开口,心想着玩乐队的还能这麽沉默,怎麽都太不上道了,却发现他好像是在认真打量我,不对,他这眼神过于热烈了,现在年轻人这麽喜欢一见钟情的戏码啊,这我可受不住,高兴了来一发可以,走心的话还是算了,秉承着我不能单单被别人盯的没理由的原则,我也转头对上他的眼睛。
不过说实在的,这张脸我也能看很久。
“你不记得了我吗?”也不知道我们两个对视了有多久,一直到他开口问我为止才被打断。
“太老套了吧,英太君。”我笑着拿过一旁的乐谱,翻身爬上了舞台开始试架子鼓。
应该是没有认错的,濑见坐在椅子上转了个身,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之前被咬肿了的下嘴唇,脑子里还能清晰回忆起她贴在自己身上的那个柔软的触感。虽然上次见到的人不是粉色的头发,但是这双深褐色的眼睛,她鼻尖上的痣,还有饱满又特殊的唇形,加上说话的声音,她绝对就是那个女孩没错。
利落的鼓点将濑见从思索之中拉出来,台上的人将夹克脱掉扔在一边里边是一件红色吊带,熟练又漂亮地将鼓槌在手里转了一圈,舞台的灯光没有打到鼓手的位置。可是濑见在黑暗里已经能够清清楚楚地看清这个人,大约还在试鼓阶段,停下来弯腰调整了一下脚底的大鼓,接着又给边上的贝斯手使了个眼色,而後才又继续了,这段鼓点里是有情绪,不是机械的,复杂的节奏也掌握得相当流畅,并不比他曾经见过的专业鼓手差。
有几个月没好好碰过这玩意儿了,仅仅一段solo之後我的肩膀就有些酸了,站起来扭了扭脖子和腰,做了个拉伸动作,门口已经在放观衆进场了,我看向老板比了一个可以的手势,乐队里其他人就都上了台做着最後的调试,濑见刚好就站在我前面,也就是最中央的立式话筒前,原来他还是个主唱。
紧接着全场一暗,在灯又亮起来的同时,濑见回头看了我一眼,略有些刺眼的射灯将他整个人的轮廓照得相当明晰,这一瞬他看向我的这一个眼神,还有那一个映入我眼的侧脸。对此刻的我来说,就像是有一双无形的手撕开我的胸膛紧紧攥住了我的心脏,我深切地察觉到自己的心跳停了一拍。
旁边的工作人员戴着耳麦在倒数,我点了点头,将鼓槌抛过头顶後伸手接住,在重力感从鼓面传回到手腕的时候,演出就正式开始了。
这世界上有很多种可以演奏出节奏的乐器,我偏偏喜欢鼓,这世界上有很多可以打动人的音乐,偏偏是濑见英太的声音唱进了我的心里,他开口的第一秒,我的耳边再也不是鼓点和贝斯的声音,和弦和键盘的声音也在离我远去,他们这首自作曲我没有印象,但是这个声音我有印象。
两年前的某个傍晚,好像下着点小雪,和乐队的朋友在车站分别,我裹紧了大衣逆着风从天桥上走下来,耳边混杂着风把一段熟悉的和弦吹过来,循着声往角落里走,看着年纪不大的年轻人穿着风格奇怪的棉服站在风中一边颤抖着一边弹着吉他,手指都僵硬了但指法还行,不是初学者了。
听出了是我喜欢的歌,便在原地站定,接着他开始唱了起来,当时的我脑海中就飘过了一种这个声音我能记住一辈子的错觉。
——花の名前は何だったろう
思い出すのは淡い黄色小さな窓によく似合うから
そう言って君がくれたんだっけ
第一段间奏结束时,我接上了第二段的歌词,他有些羞涩地笑了一下安静地给我伴奏,我也笑着看他,脚上很自然地踩着节拍,我们便两个人一起唱完了整首歌。事实上我不是一个多麽友善的人,也不喜欢随便对着人微笑,只是在那个当下他用一段和弦停住了我的脚步,又用自己的声音留住了我的心。
从回忆中脱离出来,他背着吉他在舞台前方高高跃起,LiveHouse里的温度显然在上升,观衆们的情绪被连着几首歌点燃,我穿着如此单薄额头上的汗珠都在向下滚着,他浅色的头发早就被汗水浸透贴在脸侧,这个人越来越像是在发光了,我想自己正在用回忆里的那个人替代眼前的他。或许长相成熟了一点,或许打扮更奇特了一点,或许声音比以前更厚一些。但我好像总是能听到那个问我花的名字的男孩的声音。
“接下来交给你了。”濑见回头对我说了一句,便转身走到场外,他一下子扯开上衣的纽扣,接过工作人员手里的矿泉水瓶,喝了两口後又低头全部浇在了自己的头顶,水顺着他胸口一点点流下来,一时间有些看呆了。直到灯光师把射灯打向我的时候才意识到现在该是鼓手的solopart了。
从舞台的侧边去看一个人是和在任何地方看都不一样的,她的吊带过于紧身了,小臂发力碰到鼓面的时候连两只白兔都要晃一下,濑见感觉自己的注意力已经从她敲出的节奏上移开了,眼里只能看到她,耳朵却什麽都听不清了,这个人好像很陌生,又好像离自己很近,这种感觉很奇妙。
或许今天被放鸽子的意外注定会发生。而上天又注定要让这样一个人降临到濑见英太的世界里。
演出圆满成功,想着接下来的三天假我放肆地又喝多了一点。但今天的我绝对知道自己在哪里,比如说我知道我刚刚在台上表演了两个多小时,我还记得安可时濑见把自己的衣服扒了,台下倒了两个姑娘。不过我手里这是第几杯了来着,管他的,开心了就行。
“你住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是谁在跟我说话,哦,是这个大帅哥。哦不对,我记起来他还是那个老好人。
“英太君住在哪里,我跟你回去,”我一把扯过他的衣领,“带我走吧,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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