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家里一片狼藉,几个保姆正大气不敢出地低头打扫现场。温诗肩上搭着一块披肩,站在他身边安抚陆建林的情绪。
瞧见林念禾空手进屋,陆建林心情顿时好了几分。
虽然今天生日,女儿没送礼物,但人来了,对他来说就是最大的礼物。
“终于肯回家看我了,还以为你的脊椎比石头还硬,不回来呢。”陆建林矜持地冷哼一声,气氛突然缓和下来。
“我怎么回来的,你得问你的保镖。”她不耐烦地催,“赶紧吃饭,吃完我回去还有事。”
陆建林脸色僵了一瞬,温诗忙出来打圆场,“肯定饿了吧,你爸知道你工作忙,所以特意选的晚上一家人吃顿饭。楼上房间阿姨都收拾好了,要不今天晚上歇一晚,明天让司机送你去上班。”
“我早说过,你趁早辞职回公司上班。”他起身,往餐厅去。
“一个破部门主管,有什么前途。鑫力一年不如一年,接手的儿子也是废物,不堪重用,哪里比得上咱们家公司。你肯听话,以后陆家的一切都是你的,非要整天跟我摆冷脸,不知道对你有什么好处。”
这一段话,过去几年间,陆建林来来回回在她耳边说过不知道多少次。
话里话外透着一股看不起,结果到了酒桌上,面对鑫力的董事长——徐寒他亲爹,摆出一副好人嘴脸跟对方寒暄,互相有来有往地吹捧。
陆建林做人底线不高,但商业嗅觉灵敏,运气好,抓住时代风口。那个年代大家都一穷二百,他却敢想敢干,白手起家一步步到如今的地位。
温诗朝林念禾笑了笑,紧跟上去扶着他。
十年前,他出过一次车祸,腿部受伤,国内国外最好的医疗资源下还是没有办法痊愈。
她目光落在温诗手臂上的划痕,看上去像是刚才陆建林发火弄伤的,没破皮,只是有些红肿。
那次车祸,陆建林险些丧命,不止左腿严重受伤,还失去了生育能力。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尊心受挫,之后,对于身边的女人态度越来越差。
温诗能和他成功结婚,倒是让林念禾刮目相看。
现在看来,能跟这个傻叉一块生活,全靠足够能忍。
吃饭时,林念禾刚嚼了两口米饭,一只鸡腿空降进碗里。
陆建林举着筷子,往她碗里添菜,“我记得你小时候最爱吃排骨了,每次带你去菜市场,你都喜欢赖在卖排骨的摊位前不肯走。”
“然后拉着我衣服,跟我撒娇,说爸爸给我买一个吧,回去让妈妈给我做。”
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她都不记得是几岁干的。林念禾沉默了一瞬,才发现这桌饭全是按照她小时候喜好做的。
挺可笑的,五岁后再也没见过父亲,27岁得到了他的关心。
童年时期等不到的父爱,像一颗过期的劣质糖果,裹着算计利用,被人强硬地塞进嘴里。她的口腔泛起一股苦味,饭菜顿时难以下咽。
林念禾突然没了兴趣,眼底是快要溢出来的厌烦,“我现在不喜欢了。”
“那你喜欢什么,爸爸给你买。昨天你温阿姨去拍卖场看见条红宝石项链,觉得衬你。等会吃完饭,你看看喜不喜欢,要是不喜欢,我下次让人给你买其他颜色的宝石。”
温诗接话道,“珍珠也好看,念禾肤色白,带着肯定好看。”
“你死了心吧,我是不会回陆家的。”
话音落下,餐厅里的空气瞬间变得像一滩无法流动的死水。
陆建林握着筷子的手顿了顿,压抑着怒气,问道:“为什么不愿意回来。回来后陆家、公司,我名下所有资产都是你的,你只要老老实实结婚生个姓陆的孩子。”
“我是生育的工具吗?”,林念禾不能理解他的固执,索性把碗筷放下,扭头质问。
“我没让你不工作,只是希望你接手公司,然后孩子能姓陆。”
“孩子姓陆?我姓陆的时候,你有看过我一眼吗?”林念禾偏头看他。
记忆里长相出色的年轻父亲眼角早已出现皱纹,体态不复当年的清瘦,常年病痛折磨让他的面相变得刻薄。
“我被你外面的女人推下楼梯,躺在病房里眼睛都睁不开,你在病房门口和我妈吵着要离婚。陆建林,你现在多看我一眼,就是因为我是你唯一的孩子。世界上只有我身上流着你一半的血。”
温诗在他俩开始争吵,就放下碗筷出去了。
餐厅只剩下他们两个人,提到往事,陆建林像一头垂老的狮子,“不是的,我当年有苦衷,你得理解我。”
孩子的话语如同一把锋利的刀刃扎进胸膛,穿破心脏。
今时不同往日,他对林念禾是有父爱的。哪怕这份爱里,参杂着更多的血脉观念。他奋斗一生,不能把公司拱手让给别人,侄子侄女之类的亲戚关系再好,也隔着一层。
“什么苦衷?”林念禾反问,“什么苦衷能让你十几年对我不闻不问。”
他张了张嘴,无力地解释:“我是你爸,再怎么样你也不能恨我。”
提到这些,陆建林仿佛抓住最后一根稻草的溺水者,“没有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我那个时候想去看你,每次都被你妈赶出来。”
林年禾出院后,他去过一次,被林母直接骂了出来。
“不说了,我走了,晚上回去有事。”
她想结束这场争吵,根本没有意义,纯粹浪费时间,“我们还是少联系。”
陆建林没有出声阻拦,迈出陆家的那刻,林念禾犹如新生。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
职场不顺,夏阳回家继承景区便利店。深夜一晃神,突然带着烤肠摊子穿到异世界。面对长尾巴的长翅膀的两张嘴的四只眼的等等奇形怪状流着口水的客人,夏阳双手颤抖把烤肠奉上。客人,这是来自异世界的特产烤肠!冒险者间逐渐流行起一个传闻银月镇有一家只在晚上开张的小店,那里卖着来自异世界的神秘美味,只有最勇敢的冒险者,敢于闯过夜晚危险的黑雾才能抵达。某日,在行宫沉睡的银龙睁开眼,闻着空气中异样的香味,肚子发出咕噜噜的响声。当晚银发银角满脸臭屁的小鬼华丽丽走进夏阳店内,斯文又蛮横地一口气吃掉二十多根烤肠却拒不付账。银发小鬼擦擦嘴吾乃此地领主,异乡人,今日起你便是本王的臣民。夏阳你吃坏了肚子还是没睡醒?银发小鬼莫非你想做本王的王妃?本王勉强夏阳谁要你勉强,给钱!异世界充满危险,养只龙快要破产。夏阳看看日益干瘪的钱包开荒吧!异世界!砍树,种田,盖房子,做特产,用火魔法烤肉,水魔法浇田,大个子砌墙,小个子抓虫,努力的王妃黑夜白天,在两个世界搬运穿越,致力于让食物堆满每个过冬的洞穴,让每个大胃王吃饱饭。吃饱长大的银龙领主要和王妃贴贴,重开张的王妃想要营业,白天的便利店摆上异世界的香草石头硬币小皮包,晚上的便利店能交换人类的美食与特产这是秘宝一样珍贵的便携食物方便面。您看这个,超火无敌螺蛳粉,它的臭气不但能攻击嗅觉灵敏的怪兽,杀敌于无形,吃起来还别有风味。本店还有啤酒饮料矿泉水,花生瓜子火腿肠,您要点什么?注①夏阳受,赫尔伯特攻,攻出场很晚(20章左右),主受②非典型异世界,世界观一通胡诌,大概是古代西幻风的动物世界(?)③白天现代,晚上异世界,会在两个世界来回穿越,整体剧情异世界比例较多④温馨治愈,缓缓慢慢的日常风⑤广义种田文,很广那种。...
...
主角宋怜楚天纵。前一世,宋怜为了青梅竹马的恋人不顾一切,最后赔上所有,含恨而终。再睁眼,她回到一切悲剧开始之前!断婚约,划清界限,把恋爱脑丢得远远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