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7章 我的喜欢根据她而变(第1页)

第27章我的喜欢根据她而变

点进去一看是许屹同意了她的好友申请。

程挽在他俩的聊天框里顿了顿,最终还是什麽没发,点开了他的头像看他的个人信息。

他的头像极简的黑色头像,昵称是:x,微信号是他的名字加生日。

原来他的生日是五月二十六号,她想看他的朋友圈,发现并没有朋友圈这个选项,估计是从来没发过。

虽然除了生日没有再得到什麽有效信息,但至少自已有了他的联系方式。

程挽熄灭屏幕,勾了勾嘴角,打算出去透口气,一直待在有暖气的大礼堂中,感觉有点闷。

出了礼堂,外面已是漆黑一片,夹杂着凌冽的冷风,程挽不禁缩了缩脖子,好在在屋子里的沉闷感顿时就被风吹散。

不适感没了,肚子开始便饿起来,为了晚上能更好的将礼服展示出来,她和唐琪今天都没吃晚饭,只吃了几颗巧克力补充能量。

程挽将羽绒服的拉链拉到最顶端,将下巴笼罩住,食堂没开门,打算去小卖部买点面包。

刚走到一条小路上,昏黄的路灯下有两个人影正在交谈。

“许屹,你刚刚的表演很棒,有好多人都觉得你们的乐队演奏得很好。”

“嗯,谢谢。”

“新年快乐呀,许屹,听说时代广场那零点时会有烟花秀,要不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不了,我要回家写作业。”

“可是马上就到了新的一年,偶尔放纵一下嘛。”

女生娇滴滴的嗓音连程挽听了都忍不住心痒痒。

“抱歉,我认为我还没有和你熟到去看烟花,如果不想让我再说出更伤人的话,请你自觉离开。”

“你……”女生气的说不出话,转身愤愤离去。

“还打算偷听到什麽时候。”直到女生彻底走远,许屹才冷着脸看向吹程挽的方向。

“我不是有意偷听到,只是去小卖部的路就这条最近,如果去另一条路得绕一大圈,所以我就想等你们聊完再走。”

程挽乖乖从黑暗中走出来,站在许屹旁边,像做错事的小孩。

“知道了,不用解释这麽多,不是说去小卖部吗?一起吧。”见出来的人是程挽,许屹神色缓和。

“刚刚那个女生是周毓筱吗?”

“你认识她?”许屹诧异地挑了挑眉,在他的印象里,程挽和周毓筱可没有交集。

“刚开学的时候,她不是过来一起吃过饭吗?”她撒谎了,早在去年除夕那天晚上,她便听见过周毓筱这个名字。

她记得那天好像也是周毓筱邀请许屹去放烟花,後来她潜进云城一中论坛打探,发现原来她是校花。

校草和校花这两个词光是听起来就很配,为此她还消沉了一段时间。

“我记得我好像是拒绝了,所以不应该说是一起吃饭。”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