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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饮鸩止渴02(第1页)

面对欧比昂话里有话的质疑,安鹤笙云淡风轻地捻了捻手套指尖上沾到的血迹,意味深长地说:“正因为他是路德唯一的子嗣,我才要把他接到身边照顾。罗曼尼让他留在家里,想必是出于相同的考虑。”

听到“罗曼尼”的名字,欧比昂脸上的笑容渐渐冷却下去,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

罗曼尼是欧比昂的兄长,斯特莱夫家现今的掌权人。而他们同父异母的兄弟路德维希,则是上代家主结婚之前生下的私生子。

斯特莱夫家掌控着白潭市的地下娱乐场所,各种花街柳巷都是他们抽水捞金的地方。当年上代家主还没有接管家族,也没有结婚,和他手下的一个风尘女搞到一起,生下了路德维希。

他不敢把出身卑微的私生子带回家,直到十几年之后才承认这个儿子的身份。

路德维希回到斯特莱夫家后很受器重,然而他或许是内心憎恨父亲当年的抛弃,私下和奥斯汀家有所勾结。那时斯特莱夫家和安家的关系还处于“蜜月期”,许多生意都有合作,联手对抗势力强大的奥斯汀家。发现双方内部都出了内鬼后,两家一起展开了调查,处理掉一个个被揪出的叛徒。

路德维希也被查了出来,欧比昂和安鹤笙以及另外两人一起处理掉了他和他的妻子,以及家中所有亲信仆从。

那天路德维希的儿子因为生病住院不在家,逃过了一劫。而自那之后他就失踪了。当时斯特莱夫家曾怀疑是奥斯汀家的人接走了他,可是经过一段时间的追查,确认他并不在奥斯汀家。

十年来他下落不明,斯特莱夫家的人以为他早就死在了哪个犄角旮旯。不曾想,半年前他突然出现,声称想要回家。

他对两位叔父说起当年自己从医院回来,看到父母家人全都惨死,吓得大脑一片空白,只知道拼命跑,结果在街上被车撞到。

醒来后他失去记忆,想不起自己是谁,家在哪里,只能流落街头。直到最近,他对斯特莱夫这个姓氏产生了触动,逐渐恢复记忆,记起了自己的身份。

面对突然冒出来的侄子,罗曼尼和欧比昂都心存怀疑。经过一番调查才确认,少年的确是路德维希的儿子,他这些年到处做苦工的经历也不是说谎。

但这些对欧比昂来说都无所谓。他心狠手辣,认为斩草就要除根,绝不留任何后患,只想干掉少年。

可罗曼尼不同意。他认为那时少年只有7岁,事发当时还不在现场,就算没有失忆也什么都不知道。他不希望再见到斯特莱夫家发生手足相残的事,于是不顾欧比昂的反对,让少年留了下来。

罗曼尼是疯狗家族的“异类”,相比其他人要冷静许多,不喜欢使用太过暴力的手段。欧比昂十分尊敬兄长,可是心里对他这种软弱的性格感到不满。

不过欧比昂再怎么疯,也不会公然忤逆身为一家之主的兄长。他的脾气都发泄在了少年身上。欧比昂带着怀疑紧盯少年,一天比一天变本加厉地羞辱他,想让他待不下去自己滚出去。

但这孩子倒是很有韧性,不管怎么打他骂他,他都一声不吭。这让欧比昂更为火大。

今天欧比昂来闹事,拔枪那一刻还真想过干脆在这里打死少年,然后把这笔账赖在安鹤笙头上。

但当时安鹤笙不知是不是看出了他的意图,突然往前走了一步,挡在了少年前面。

子弹可不会拐弯。欧比昂纵然是一条疯狗,可也知道若是打中了安鹤笙,他自己当场就会变成一座血喷泉。

欧比昂其实不太清楚罗曼尼的意图,他也懒得思考那些弯弯绕绕的东西。但他了解安鹤笙。

这位看似和善可亲的教父,比罗曼尼的心肠和手段要阴险狠毒百倍,不可能不懂“养虎为患”的道理。他想把路德的儿子留在身边,绝对和“善心”毫无关系。

把小杂种交给安鹤笙,正好除去了自己心头的一根刺。

欧比昂打着借刀杀人的算盘,斜睨着安鹤笙说:“既然你这么想要这个小杂种,那就当是斯特莱夫家给你的赔礼吧。你可要好好照顾,你的‘好朋友’唯一的儿子。”

“那是自然。”安鹤笙浅笑道,“我对敌人尚能以礼相待,更何况是朋友。你尽可放心把他交给我。”

二人交流了一番讳莫如深的眼神,欧比昂以为安鹤笙如自己所想,会处理掉少年,于是冷笑着对少年说:“你要好好表现,可别在安先生面前丢斯特莱夫家的脸。”

少年盯着欧比昂,像是无法相信他的叔父就这样,把他当成一条狗、一件物品送给了一个陌生人。

这眼神取悦了欧比昂,他笑容满面地向安鹤笙摆了下手,大摇大摆地走了。

安鹤笙打了个手势,手下立刻命人去收拾院中的狼藉。

“抱歉让诸位受惊了。”安鹤笙春风拂面,安抚院中宾客道,“希望大家不要介意,继续享用午餐。稍后我会为每一位客人送上一份礼物,感谢各位今天能来参加迪蒙的葬礼,在这个悲伤的日子给予我支持。”

院中这些人不乏各界名流,也有不少人只是寻常普通的商贩。他们或是仰仗安鹤笙的势力,或是受过他的恩惠,或是有求于他,就算他什么都不表示,他们也不会、不敢有任何不满。

然而安鹤笙的态度不仅平复了他们刚才受到的惊吓,还让他们备受尊重,无论他们位高权重还是微不足道。

加上刚才他面对欧比昂时进退自如的气量,在场每个人无不折服。

桌椅重新摆放整齐,换好的新桌布上重新摆好了餐食酒水,草丛里的碎片清理得一干二净,院中很快恢复了之前的气氛。

安鹤笙见少年还愣在那里,觉得有趣。

毕竟还年轻,一时间经历了如此复杂多变的情况,反应不过来很正常。

安鹤笙希望他能记住今天受到的种种屈辱,这样日后报复斯特莱夫家、报复他的时候,才绝对不会手软。

“你叫什么?”安鹤笙低头看着少年问道。

少年凛起的剑眉下方一双明亮的眼睛目光灼灼,像利刃一样刺向安鹤笙:“尼禄。”

不错的眼神。安鹤笙心中暗暗赞许。

他摘下左手的手套,伸到少年面前,不温不火地说:“我从不强人所难,你可以选择。留在我身边,或是回到斯特莱夫家,做一个杂种。”

尼禄的视线扫过那些出席狗的葬礼的人。如果他死了,一定没人会去荒山野岭悼念他裹在草席里的尸体。

最后他的目光回到安鹤笙脸上。

年轻的教父三十出头,五官斯文端正,那种英俊颇为清隽儒雅。他身上有种与生俱来的魅力,声音磁性动听,就连“杂种”这个糟糕的字眼儿从他口中说出,也变得悦耳动人得好像不是个贬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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