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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着这“杀了冒名顶替生父”的事儿所营造出来的恐怖氛围,李十月她开始了对麾下势力的彻底清洗和整合。
她深知,堡垒最容易从内部被攻破。
镇海军内部,原本还存在一些凭借早期跟随她的功劳,与她之间有些香火情分的人而隐隐自傲,偶尔行为逾矩的中上层军官。
现在,孙小六奉李十月的密令,联合悄然组建不久的“监军司”,以“整肃军纪,清除懒怠”为名,展开了一场无声的风暴。
三名曾酒后抱怨李十月不让他们在休假时分,外出去逛暗娼子的哨长,被查出“勾结外敌,泄露军机”的大罪,次日便被当众斩。
一名仗着他是李十月的旧部,在李十月还只是个小小的校尉之时,就跟着她打仗的将官,在当地强占倭人民女的营长,被剥夺一切职务,配至最危险的硫磺矿坑做苦役,生死由天。
这一监察的过程雷厉风行,结果毫不留情。
没有审判,没有辩驳,只有李十月最终盖下的冰冷的大将军印。
“监军司”的出手,令镇海军上下为之凛然;所有基于人情和地域的小圈子都瞬间被打散,军队的指挥体系,一下子就变得更加扁平、高效,只剩下对李十月一个人的绝对服从。
镇海军,终于又变成了她李十月手中最锋利、最听话的刀。
镇海军内部稳固的同时,李十月她也将目光投向了更为广阔的海洋。
东海航路,是她的生命线,也是她攫取财富和力量的源泉。
她正式颁布“海事令”,宣布任何意图前往倭国贸易的商船,无论是来自建安港、三山港,还是东牟港,亦或是江南的船只,都必须向镇海军申请“李”字旗,并按照货物价值缴纳“护航费”。
持有“李”字旗的船只,在镇海军控制的航线和港口将受到保护。
而无旗擅自通行者,一律视为海盗,镇海军有权扣押船只、没收货物,船上的人尽皆都按海盗论处,格杀勿论。
此令一出,东海哗然。
李十月她这是不仅仅要别人主动买她的“李”字旗了,而是强制别人不得不买!
当真是霸道至极!
只不过,哪怕就是李十月她不出这条规定,想做海上贸易的大商行,倒也是没有敢不买她这“李”字旗的。
毕竟,李十月所要的银子,对他们而言不过就是一个小数目;对于他们这些大商行来说,本就在他们预定的“损耗”之内。
从此,东海之上,“李”字护航旗成了比任何神灵庇佑都更加可靠的通行证。
源源不断的“护航费”,如同黄金的血液,注入李十月的金库,支撑着她庞大的军费开支和建设用度。
如此,她一下子就彻底扼住了东亚海上贸易的咽喉。
但是,这些财富和权力并未让李十月满足,反而刺激她有了更大的野心。
她需要持续不断的胜利和掠夺,来维持麾下镇海军的战斗力,并进一步削弱倭国其他地区中其他势力的力量。
李十月她不再满足于对本州岛西部和大阪港周边的控制,她开始有计划的对九州岛、四国岛上那些尚未明确向她臣服,或是在暗中蠢蠢欲动的大贵族的领地,动征伐。
这场征伐目的十分明确,并非是为了占领土地,仅仅就是为了消耗倭国其他地区的人口,并掠夺当地大贵族的财富。
镇海军的战船会突然出现在某处的海岸线,精锐的陆战队如狼似虎般乘快船登陆,直扑这一处海岸的主城或繁华的郡县。
抵抗者将被无情斩杀,城池、仓库、寺庙、大贵族都会被洗劫一空。
他们积累下来的金银、粮食,都被迅搬上镇海军的船只运走。
完成掠夺后,镇海军并不停留,迅撤回海上,只留下身后的一片狼藉和冲天火光。
李十月将这种战术称为“割韭菜”,一茬一茬的收割着倭国大贵族们所积攒下来的财富。
她只打这些大贵族和寺庙,对于平民,那是不动的。
而对于她所占领的地盘中的行政系统也是同样如此。
她麾下人员的成分复杂,有早期就跟随她的安东金州府人,有迫于形势归附的倭人小贵族,也有后来从大隆各州府中招募到的流民书生。
李十月借此机会,推行“考成法”,以矿山产量、税收数额、港口吞吐量、辖区人口增长等为硬性的指标作为考核标准。
这些为她做活的人,他们所管理的地区,达标者重赏,不达标者立刻罢黜,若有贪腐或阳奉阴违者,直接抄家,人头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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