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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第九颗痣
“你看,我眼角这儿是不是多了颗痣。”
早晨,我们一如往常起床洗漱,我左手拿着漱口缸,右手拿着电动牙刷,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她头也没擡:“哪有,怎麽会突然长痣。”
我保持着这个动作,冷眼看着她洗手丶洗脸丶涂面霜。
她的身影在客厅晃了一会,走到玄关,又折回来在我额头轻轻留下一个吻,还有一句:“我上班咯。”
‘砰’的一声,家里安静下来,再没有着急忙慌的脚步声丶钥匙和手机碰撞的金属声。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抚摸着右眼角长出来的第九颗痣,我知道,我必须离开了。
不是因为感受到背叛而想主动离开,而是因为我知道了一切,还不愿离开,所以我该离开了。
我不原谅自己,眼看着感情走向衰落,走向无可挽回的一步,走向她的谎言和犹豫不决,我却还想和她在一起。
甚至,哪怕她跟那个男的结婚了,我也不介意和她在一起,我只想她和继续保持这样的关系,不管明天发生什麽,不管她的结婚证上写着谁的名字,不管她的床边睡的是谁,我都不想离开她。
我不原谅,我不原谅这样的自己,我绝不原谅。
我必须离开了。
我拉黑了她的所有联系方式,收拾好属于我自己的所有东西,给小满办了托运,买了最早一班去大理的高铁票。我想去看看这个她一直要带我去的地方,到底是什麽样的风景。
走之前给她留了一封信,如果她还爱我的话,如果她会看的话。
在大理的第二年,我认识了很多人。
我在古镇的一家旅拍店工作,住在喜洲。第一次到喜洲的时候,我穿来拐去,绕到了一家咖啡店门口。店面的木门掉了漆,勉强能看得出些微的红色;门口的阶梯旁搭了一整块木板,像是从什麽地方拆下来的门;木板中间锯了个空,一把斑驳的儿童木椅钉在里面;店内的地板也是一块一块的木头搭起来的。
老板是一位穿着道士服的中年男性,头发挽起来扎在头顶,用一根黑色的木簪子横插进去,我怀疑那是不是筷子,他下巴尖还留了一些胡须。我到的时候,他正两只手把着木门,歪着头一步一步地把木门挪开,我猜他应该是这个时候才开门营业。
我想起黎昕在家里最爱用笔或者筷子,把长长的头发挽起来,露出白皙的脖颈。
我站在门口看了他一会,他瞥了我一眼,忙着自己手头的事情,在屋里穿来穿去。我坐到门口的小木椅上,观察着来来往往的人群。
对门服装店的老板正躺在木摇椅上晒太阳,脸上搭了一张中间折了缝的传单,看不出是男是女;几位穿着朴素,脸黢黑的老爷爷不时架着马,拉着花车从我门前路过;三三两两的游客套着民族风披肩,手里拿着喜洲粑粑,远远往这边眺望一眼,便折身回到主路。
我想起黎昕总是喜欢在家楼下买的锅盔,有牛肉和猪肉馅的,她唯独爱後者,说是更干香酥脆。
喜洲太像我乡下老家了,我仿佛回到小时候,在门口眼巴巴地等着我妈和堂姐回来。我坐在这里发了三个小时的呆,期间老板没有踏出门槛一步,也没有游客走进小店一步。
我在这附近找了个房东住了下来。
旅拍店的老板,是从山东来旅游後定居的一对夫妻,男的是摄影师,女的是化妆师。男老板很佛系,每天坐在摄影店里打游戏,看篮球赛的直播;女老板还在古城经营有一家民宿和一个餐饮店,她总是来回奔波。
来了半年後,我和他们混得很熟,他俩打算在双廊开一家分店,于是派我去那边看店。他们还招了一个叫星星的化妆师,大多数时候就只有我们俩个人在店里守着,女老板偶尔来视察下情况。
有时候,我吃完饭喜欢带着小满去洱海边坐着发呆。
天气好的时候,洱海真的蓝得像海一样,水面亮晶晶的,夕阳被打碎拉长,变成一颗又一颗橙色的异形宝石,嵌在动荡的波浪上,大概就是书里说的‘浮光跃金,静影沉璧’;天气不好的时候,整个洱海像落满了灰尘,像没通电的LED屏幕。水面有时会起雾,几只白色的鸟展开双翅在细雨中滑来滑去,飞不了一会,它们停在石头上扑腾扑腾翅膀,单脚站着,过一会又飞几下,然後停下来,如此反复。
每次看到这些犟种鸟,我都百思不得其解。不是说下雨会让鸟类的羽毛打湿,进而导致飞不起来吗?我也不懂这些鸟下雨天跑出来干什麽。
我想起黎昕总是不爱带伞,我有空的时候会去接她,两个人挤在一把伞下说说笑笑;没空的时候每每遇上下雨,她总能待回家一把新的雨伞。
我还见过人满为患的洱海丶门可罗雀的洱海,有很多很多个日子,我在洱海边一呆就是一整天。
我们隔壁是一家餐饮店,老板是本地人,他的女儿叫瑛瑛,正和拐角巷子里开民宿的外地年轻人在谈恋爱。
两个人都是二十多岁的年纪,听说他俩的相识不算太愉快:民宿老板才来没多久买了个电瓶车,由于不太会骑,在街上差点撞到正出门买东西的女生。瑛瑛被吓得不清,抓着裙子指着他抱怨:“阿鹏哥,你个注意点咯。”
民宿老板不是真的叫阿鹏,他叫小宇,他和另外两个朋友一起开了这家店。他想下车给人赔罪道歉,结果一紧张,不知怎的,拧动了油门,这下是真的撞上了瑛瑛。瑛瑛的脚被压了一下,好在没有大碍,小宇付完医疗费,还忙前忙後照顾了一段时间,再後来他俩就好上了。
听张地说起这事的时候,星星闷了一口酒,眉钉在白炽灯下闪动了一下,吐槽说,原来离找到女朋友就差一个电瓶车。
我想起黎昕,我们去北海的时候,那是时我们还没在一起,她想找机会抱着我,骗我说不会骑小电驴。
张地是镇尾一个酒吧的驻唱,他是大理市区的,科班出身,北漂了几年,被女友甩了过後回到大理,在酒吧里做驻唱。他周三周五在双廊,二四六在大理古镇,周日要喝酒,周一理所当然休息。
我们在双廊的店,更像一个根据。,熟悉以後,他们几个人没事就往我们店里蹿,我们一起打牌丶喝酒丶聊天丶玩游戏丶看比赛,张地还教我弹吉他,我的手指总是打起泡。
2023年春天,张地在一个稀疏平常的周日喝完酒,我们快打烊的时候,他醉醺醺地抱着吉他,摇摇摆摆地闯到我们店里,唱了首自己才创作出来的民谣给我表白,他说这首民谣叫做《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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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作者专栏主动招惹反派摄政王後跪求预收,文案最下本文文案萧寂野作为大景王朝的六皇子,十六岁便驰骋沙场,上阵杀敌,三年来他镇守边关,成了边关百姓心中战无不胜的战神将军。一封诏书快马加鞭送往边关,萧寂野带着一身伤病孤身回朝。当朝皇上受奸臣所惑,怕萧寂野功高盖主,便降旨让他娶了全京城人人厌恶的纨绔子弟时岁,羞辱意思明显。时岁仗着萧寂野受伤严重,竟想方设法地折辱他,整整半年,萧寂野身上的伤都没好。一直到边境发生战乱,萧寂野才得以领命前往边疆平乱。新帝继位,更加忌惮萧寂野,在战事最为激烈之际,竟然断了後方粮草,边疆战士和百姓死伤无数,萧寂野忍无可忍,带兵谋反。等杀了新帝,做上皇位,萧寂野第一个便杀了时岁并把他的尸体喂了狗。熬夜看完整本书的时岁爽如果忽略他和书中纨绔同名同姓的话。没想到第二日,时岁便穿书了,穿成书中那个被迫嫁给萧寂野的万人嫌纨绔。穿书之时原书中的时岁正准备狠狠扇攻巴掌,时岁想起书中他的尸体被喂了狗的场景,身体猛然一抖,巴掌硬生生变成了抚摸,时岁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半晌憋出一句话夫君,需要我侍寝吗?回不去的时岁为求保命在萧寂野身边悉心照顾,只等萧寂野重回边关,自己能留条命找个地方隐居。等到了萧寂野重返边关那日,时岁拿着早已准备好的包裹银钱溜了,可还未出北都城,就被早该走远的萧寂野堵在城门口。速来冷静自持的萧寂野此刻双目猩红,他一把抱起还在愣神的时岁,架马飞奔出城。一路奔驰,来到一片竹林深处,萧寂野把人狠狠地压在竹床上,声音暗哑低沉,夫人不是要侍寝吗,此地如何?缓过神来的时岁在心里卧了个大槽,这露天席地的,萧寂野不是要在这里办了他吧?在他耳侧细细轻吻的萧寂野用实际行动回答了他。在远处看守的侍卫等了足足两个时辰,才见自家将军用披风裹得密不透风的夫人出来。翌日,在一阵腰酸背痛中醒来的时岁感觉自己被人抱在怀里,他微一仰头就见神色温柔的萧寂野在他耳边低喃,就不该留岁岁一个人在家。到了边关,目睹百姓疾苦生活的时岁决定留下来,保家卫国。朝廷断了前线粮草,他带领边关百姓用现代技术种粮食,保战士和边关百姓粮草无忧。萧寂野领兵顺利击退来犯敌寇,天下却被新皇搅得一团乱,而新皇一心想除掉萧寂野,多番派人前来刺杀。一次刺客伤了时岁後,萧寂野举兵攻入宫门,新皇跌坐在地,他指着萧寂野怒喝逆臣贼子你大逆不道萧寂野一剑刺穿新皇左胸,在他的耳边道你不该动我的岁岁。预收文案太子谋逆案发,当朝太傅死罪难逃。太傅为保幼子性命,将顾清嘉连夜送出京都。哪料顾清嘉在京都城外遇到率兵回朝的晋王萧玙。传闻萧玙性情残暴,是个活阎王。被萧玙遇上,是顾清嘉命该绝矣。从异世穿越而来的顾清嘉以太傅之子的身份活了十八年,备受父母兄长疼爱。家族遭难,他原本要与家人同生共死,如今遇到萧玙,倒也不惧。可先前磕了脑袋的顾清嘉突然发现自己身处书中,书中太子谋逆一案蹊跷甚多,太傅全家含冤枉死。一瞬间,顾清嘉觉得自己还不能死。于是顾清嘉噗通一声跪在萧玙面前公子,那夜之後您去了哪?真是让人好找。萧玙身边衆将士一脸懵哪夜?萧玙闻言眉尖一挑,黑夜让人看不清他脸上神色,过了许久,正当将士们以为攻要一剑杀了顾清嘉时,他忽得把人拉上了马。不久宫内巨变,新皇年幼,萧玙顺理成章当了摄政王。衆人皆骂萧玙狼子野心,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有传言说是萧玙为登帝位杀了自己的两个侄儿。连带顾清嘉也被衆人唾弃谩骂,说顾清嘉为了活命,甘愿委身萧玙,简直有辱家族门楣。萧玙手下有一人准备去杀了那些个造谣之人,怎料却被萧玙一句并非谣言定在原地。什麽并非谣言。他们难道真的一起睡过?有人断言,顾清嘉不出三月必遭萧玙厌弃,逐出王府。顾清嘉本也这麽以为,直到某日,顾清嘉自梦中醒来,只听萧玙看着他冷声道除了我,你还和别的男人春风一度过?顾清嘉什麽叫还?虽说他心中确有白月光,可是他哪个都没有好不好!内容标签宫廷侯爵情有独钟天作之合甜文穿书轻松时岁萧寂野一句话简介强大占有欲极强攻X善良有原则美立意想要什麽,便去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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