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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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章 10101000(第1页)

第168章10101000

431

所以说3月1日那天到了晚上。白天因为发生在四星级酒店的枪击案而忙碌了一天的警察们,还是没能逃过加班的悲惨命运——不如说反而更忙了。

折返回该酒店,为一天内发现的第二起凶杀案进行现场勘查取证是一方面。不少警员突然接到临时特殊调令,全区从後半夜开始需要抽调大量警力,前往各出城交通要道,严查离开华盛顿特区人群的身份信息。

这道命令下得又急又需要大量人力,他们整个警局除了特殊岗位,以及受伤住院不能走路的丶请了産假没法上班的,其他几乎所有人全部上阵,连轮休制度都暂时取消了——不过说是会有补贴和奖金。

大部分警员都是遵循上司的指令在行动,至于说具体为什麽要忽然全城严禁,他们只被告知这是一场关乎国家安全的行动。

“其实按道理来说现在我也应该去公路交通设卡处站岗的,让我留守也是出于照顾。你别看我现在走路瞧着没什麽大问题,其实到现在还有子弹碎片留在这里面呢!”布莱兹指了指自己的右腿膝盖,“最开始我也是从FBI学校毕业出来的,结果刚参加第二次任务时,就在行动过程中倒霉被犯罪分子的霰1弹1枪打中了大腿,炸开的一些子弹碎片正好卡在了关节里,当时医生也尽力了,但是没办法,没能全部取出。现在一到天气阴冷的时候这里就跟有小针密密麻麻地扎似的,不是多疼,但多少还是有些影响行动,跑是跑不起来了。”

说着这样遗憾的事,布莱兹警官的表情却不显得多沉重,他很乐观耸耸肩:“没法继续当FBI以後,上头就把我调到了华盛顿特区这边当城市警察——不过如果有机会的话我还是想申请调去夏威夷,阳光灿烂的西海岸也行啊!不过总体来说首都也蛮好的,最起码这里治安不错……呃。”环视了一下四周因大部分警员都被调动出任务而显得空荡荡的警局,还有自己接下来要负责的案件,布莱兹赶紧打了个补丁,“我是说大部分时候都还不错的。”

“酒店里後来发现的那起无头男尸案,按道理来说,首都发生这种性质极为恶劣的杀人案件是可以申请FBI支援的,但他们现在很忙,暂时顾不上这边,经过协商这个案子就暂时由留守的我来负责——虽然又要加班干活了,但最起码同事没有机会嫉妒我‘无所事事’啦。”

在给赤井秀一补完程序上的笔录後,布莱兹把人带去自己的办公室:“大概情况就是这样,现在警局人手奇缺,不知道‘福尔摩斯先生’是否有空来帮帮我这个‘华生’的忙?”

通过与布莱兹的沟通,赤井秀一现在知道了目前首都全城戒备是因为某件“涉及国家安全”层面的事发生了。这种情况下,他倒真不好轻举妄动了——他身为鹰国人,关键是在米期间还在使用假身份,真要是被逮捕追查的话,也许就说不清了,严重的话被认定为在进行间谍活动都有可能。

不过正常来说这种全城警力大动员的行动不会持续太久——米粒尖警察可真没那麽爱岗敬业,就算承诺有奖金(我们先假定这笔奖金一定会到账),一直没有假期的话,没多久肯定就会有人权组织抗议了。

再者——赤井秀一本人对这起无头男尸案还挺感兴趣的。

他想着既然近期城里风声这麽紧,如果自己跟着警察一起行动,那些追着他不放的黑色帮派分子应该也会收收魂。

于是,名侦探赤井秀一接下了这起委托。

432

“我们的法医根据死者的躯体与遗留在酒店房间床上的衣物,大致复原了死者的一些基础信息——

“死者男性,年龄在40岁到50岁之间,还原的身高在1.83米至1.86米左右。根据现场血迹判断,酒店的卫生间应该就是第一案发现场。”

布莱兹一边介绍着案情,一边将现场拍摄连夜冲洗出来的照片,一张一张摆给赤井秀一看。

只见这些现场照片中除了尸体照片外,最明显骇人的,就是一张拍着长长喷溅状血迹的照片。那道血迹从马桶冲水箱左上方的位置一路斜到马桶左侧洗面池的镜子上方,甚至一路飙到了天花板上。

“以这个高度。”赤井秀一拿着这张照片比划,“凶手应该趁受害人坐在马桶上时,在对方脖颈上下的第一刀。并且这第一刀就直接切断了受害人的颈部大动脉,所以才会有这麽多血液在压力作用下喷溅出这道痕迹。

“……不过以‘马桶’这麽私密的位置作为行凶地点还真的很少见,凶手与受害人之间的关系一定很亲密。”

说到这里,赤井秀一询问死者的尸检情况,身上除了颈部,还有没有其他伤口?

布莱兹干脆将尸检报告递给赤井秀一:“死者身上并没有多馀的外伤,也没有抵抗打斗的痕迹,这点也能进一步说明凶手与死者是互相认识的熟人。还有尸体除了正常尸斑痕迹外,大腿上有重物曾经压过的痕迹。”

布莱兹说着就拉出一张椅子,面对着椅背反坐下来。同时右手拿着纸卷的“刀”,虚空做了个搂住某人脖子的动作。

只见他右手正握着刀柄(即刀刃朝下),趁拥抱之际作势刺杀——

“我猜那个凶手就是这麽坐在受害人的大腿上,以这样一个极为亲密的姿势杀害了对方。”

“不对。”赤井秀一指出其中可能存在的错误之处,“凶手应该是左撇子。”

“嗯?为什麽这麽说?”被反驳的布莱兹还想再坚持一下自己的观点,“我们在模拟凶手画像时,在没有明确证据的前提下,其生理特征不是更应该往大衆层面考虑吗?绝大多数人都是右利手,你不能单纯因为血迹是朝左侧喷溅的,就认定凶手是左撇子。”

闻言赤井秀一也卷起一张纸作刀,演示道:“假如凶手是右手正握刀柄,从後面绕过受害人的脖子,再将刀扎进了受害人的右侧颈部动脉,拔刀致使血液飞溅时,应该会有一小部分的血迹被凶手自己的手腕和手臂挡住,喷溅状血迹不会这麽完整。”赤井秀一将卷起的“纸刀”换到左手,“只有当凶手是左利手拔出刀时,後方墙壁上的血迹才会如此完整。”

布莱兹被“福尔摩斯”说服了,他就着现在这个坐姿,往自己的笔记本上写下“凶手左手灵活”这一线索。

“对了,酒店走廊上的监控有拍到凶手的长相吗?”赤井秀一问道。

布莱兹遗憾地回答:“没有。对方一直戴着头巾和墨镜。我们的人已经询问过酒店的工作人员了,大家对这个人都没什麽印象。”而且虽说此人是女装打扮,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凶手男扮女装的可能性。

赤井秀一很赞同布莱兹的严谨,毕竟如今线索有限,在不能百分百肯定凶手性别时,贸然下判断很可能会在进行搜捕时放跑真正的凶手。

根据两人目前推测,凶手应该是一个体格健壮的男人或者女人——毕竟能将那麽重的尸体搬进浴缸中,同时还有力气手动割断受害人的脖颈,不可能是个缺乏力气瘦弱的家夥。

这个凶手还拥有较强的反侦察意识——卫生间,包括整个房间内,找不到一处可以证明或锁定凶手身份的有效证据。赤井秀一还推测,凶手之所以会选择在卫生间内杀人,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很可能就是为了清洗犯罪现场自己留下的个人生物信息。以目前模拟推测的受害人生前与凶手相处的姿势状态,及其被发现时赤身裸体的状态,极有可能曾经的受害人身上残留有凶手的体1液。也许凶手觉得光用花洒冲洗受害人遗体还不够(现场有不少血迹都有被水流冲刷的迹象),为以防万一最终选择将尸体浸泡到水中,以达到彻底销毁证据的目的。

警方还在装满水的浴缸里捞出一把水果刀。刀身刀柄都很干净,没有任何指纹残留。法医根据刀刃上的豁口,判断出这把小小的水果刀就是割断死者脖颈的凶器。

根据以上信息可以推断出凶手极有可能从事医生丶护士丶屠夫,甚至法医之类对人体结构熟悉的相关职业。因为普通人即使有力气,也不可能仅用一把水果刀就如此轻易地割下一个人的头颅。

同时凶手割下死者头颅的这一举动也很耐人寻味。

“一般来说没有深仇大恨支撑,没人能坚持到把同类的头颅完整地割下来,这十分考验身为人类的心理承受底线。”布莱兹这样分析道,“在不少刑事案件中,犯人在杀人後会出于某种愧疚或恐惧的心理,选择把受害人的脸盖住,不敢直视死者的脸。”尽管很讽刺,但这才是人之常情。

也正是因为如此,一开始才会说这起案件的性质极为恶劣。本案凶手肯定是个拥有强大心理素质且冷血异常的人,如果不能及时抓住此人,对方极有可能再次犯下杀人的罪行。

——又或者,这起案件本就不是对方犯下的第一起罪行。

“你说的是一个方面,我怀疑凶手之所以选择割掉头颅,还有个可能性是为了隐藏死者的身份。”赤井秀一补充道,“我看到现场照片里有一些空瓶子。根据化验检测报告结果显示,这些空瓶子曾经分别装有双氧水丶白醋丶漂白剂。其中漂白剂加上醋会産生有毒1氯1气;双氧水加上醋会産生腐蚀性较强的过氧乙酸;这些有毒气体和液体浓度较高时会灼伤皮肤丶眼睛,腐蚀呼吸道及肺脏,严重的话会危及性命。最先发现尸体的酒店员工,其证词里不是也有说,曾在开门时除了血腥味外还闻到了一股刺鼻的味道麽?”

赤井秀一翻着各种报告,将自己思考的推理过程一一说出来:“凶手有一刀将人毙命的本事,根本没有必要多此一举准备有毒气体丶液体,这种不能百分百确定将人杀死的方式。此举给我个人感觉,就像对方懂一些化学原理,但却知道的不多。所以我猜测凶手可能是想混合出腐蚀性液体给尸体毁容,但在发现自己混合的有毒液体腐蚀性有限,就放弃了这一举措,改为割下受害人的头颅并带走。”

“可是——”布莱兹迟疑地说,“普通小旅馆也许不用身份证明也能办理入住,但这种四星级酒店最起码都会登记开房人的个人信息。我们已经通过酒店方的住房登记记录,知道了死者名叫安格斯,就住在华盛顿特区。”

对此赤井秀一不置可否,只能暂且先保留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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