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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书雅拍了拍龙兰的后背,垂着眸子,好半晌才问:“我算故意伤人吗?”惊慌之下把人推下楼梯,周书雅吓傻了,机械地打了120,之后就匆匆跑了。没多久她就接到一个电话指责她故意伤人,一个电话接一个,她只好把手机关机。后面外面有陆续来了很多人,劝她出去,她不敢出去。“你是正当防卫,”表姐出声,伸手说,“可以叫我白警官。”周书雅惊讶看着她,小心翼翼握住:“您好……”白警官握了握,露出一个安心的笑:“这世界上有坏人,但是好人更多,别害怕。”“好。”“要不要去吃烧烤?”众人看像乐西清,乐西清轻咳一声:“我请你们,”回到烧烤摊,老板立马跑过来检查白警官,见没什么事,才转身继续烧烤。乐西清心情很好,烧烤都是她点的,还主动去买了饮料回来,想吃什么也是直接去和老板说,江挽云一脸欣慰看着,直把一旁的龙兰看出了一身鸡皮疙瘩。散伙前,龙兰悄悄问江挽云:“是你告白的?”江挽云得意说:“当然。”龙兰想了想说:“你以前就很照顾她。”江挽云眨了眨眼,龙兰调侃她很久以前就喜欢乐西清。她是很早就喜欢乐西清,具体是什么时候,她却说不出来,可能第一眼看到乐西清的时候,就注定了她们会在一起。“命运啊——”江挽云笑得春风荡漾,龙兰无语喊:“乐西清,把她带走,短时间内我都不想看得到她。”乐西清正在听老板说白警官的光辉事迹——白警官不好意思的脸都红了,听到龙兰喊她,乐西清打了声招呼,拉着江挽云离开。吃饱喝足,江挽云懒洋洋的,一直往乐西清身上靠,乐西清故意说:“身上脏,别碰我。”“我脏吗?”江挽云闻了闻自己,又凑回去闻乐西清。两人身上的味道是一样的,都是烧烤味,乐西清轻轻推了她一下,江挽云顺着她的力气微微退开,她一边后退一边看着乐西清。月光轻柔洒在路上,江挽云背对着月光,银色的光落在肩上,整个人都泛着光。乐西清看的有些愣,却不知她在江挽云眼里,就是一个漂亮的,发着光,还散发着香味的小蛋糕。江挽云越走越慢,等乐西清和她走一起,她伸手,小指勾住乐西清的手指。路上人不多,偶尔有几个人路过,夜色是很好的掩护色,江挽云期待看着乐西清,刚想张口,乐西清的手已经紧紧将她牵住。江挽云看看手,又抬头看看乐西清,虽然人不多,但她们两个十指交缠,路过的人还是会看她们一眼。“清清……”江挽云低声喊她——这样真的不要紧吗?乐西清笑着说:“他们想看就给他们看。”她笑得坦荡,是真的一点也不在意别人会不会看她们。江挽云心中一动,此时很想吻她。“别乱来,”乐西清掐了一下江挽云手心,虽然不在意被别人看着,但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做过于亲近的事她还是没法接受,“你想去旅游吗?”“旅游?”江挽云不解,怎么突然就转话题说去旅游,以前没听乐西清说过想要去旅游。“没什么。”乐西清摇头,没再说下去。说话说一半,江挽云心痒追问:“怎么突然想去旅游,告诉我嘛~”“过两天。”“为什么过两天?”“不确定要不要去。”话越说越奇怪,江挽云不是个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的人,可乐西清的事,她都想知道。盯着乐西清看了好一会儿,乐西清也没有告诉她是什么意思。后面江挽云在家里养了两天伤就被乐西清想去,上班,江挽云以为乐西清是要去找工作,下班之后不经意问了一句,乐西清否认说:“没去找工作。”江挽云意外,以前还在上学的时候乐西清就不给自己留休息的时间,一有空不是学习就是做兼职,现在却说没有去找工作,江挽云猜测问:“最近打算进修?”“不是,”乐西清没瞒着江挽云,“我去看向问夏了。”江挽云一愣,自从那天从医院回来,她们没再提起过向问夏,她们帮不了什么,提起来只会让彼此心情不好。乐西清主动提起,江挽云担忧问:“她身体好好吗?”“和之前一样,她说要出去旅游。”江挽云:“谁提出的?”向问夏是一直想去旅游,但是因为家人,她便配合着治疗,哪怕没有效果。乐西清笑道:“她和家人说了,她家人想陪她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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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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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