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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青禾镇事
第二日,贾赦早早起了,和来金来宝去了瑞德商行附近的小店里吃早餐,附近来往的都是客商行人,两兄弟坐在贾赦的两侧,万一有什麽危险也可以一人断後,另一人赶紧带着贾赦赶紧跑。
这镇子上的早点和京城的不同,捏成一个个核桃大小的包子放在蒸笼里,还没走近就闻到了包子的香气,这哥俩儿早就饿了,来宝先去点餐,贾赦和来金坐在位置上等着,这摊子上不只有他们三人,还有几个面相凶悍的行脚客商,看上去一身悍匪的气息。
也没办法,常年和北戎等国打交道,要不比他们更凶更不好惹,估计早就骨头渣子都不剩了。
这些人说话的声音压得很低,大周的官话说得很生硬,不是周朝人,贾赦是靠着灵魂重生後强化後的感官听到的,而来金来宝兄弟俩自小习武,耳聪目明,自然也能听到几个人的交谈声,三人对了下眼神,决定按兵不动。
眼下客商多是从北边回来的,也有可能是之前定居在大周的北戎人。而且他们此行只是为了搭顺风车去北边的锦州,也不能格外的引人注目。包子上得很快,三个人食量都不低,除了好几笼屉的包子,还要了熬得黏稠的米粥。
昨夜,贾赦一宿没睡,为自己将来想了好几条备用方针,眼下熬夜熬得难受,一股冷气从胃里发出来,让他直打颤,喝了口米粥才觉得身体暖和起来。
三人吃得热火朝天,贾赦一边吃一边留神听後面几个人聊天,他前世虽然不通北戎语,但做幽魂的时候,也曾跟在书生身後,去北戎谈判过,所以他现在也能听懂北戎话。
後面的人是从北戎来的人牙子,每年都会从北戎买些奴隶来大周卖,北戎人身材高大,有力气,干的活要比大周的奴隶多得多,而且死了就随意找个地方处理了就可以。
反正这些奴隶没有周朝的路引,不像周朝的奴隶那样在官府过了明路,所以这几年北戎人口流失严重,除了新王喜欢发动战争外,还有很多战败部落的人被当作奴隶卖给了别的国家。
一只脏兮兮的小手悄无声息地摸到了贾赦的笼屉上,来宝反应很快,一把就擒住了人。贾赦忙转头去看,是个狼崽子。
贾赦笑了,这孩子有个性,来宝的一手擒拿专挑小孩的麻筋,那滋味估计没几人能忍得了。就算这样那孩子还是死死扣住那个包子不松手,疼得把下唇都咬破了。
他知道这是个北戎小孩,年龄也就是瑚哥儿那麽大,身旁的北戎客商听到动静後,忙过来看,见是自己手底下的小奴隶犯了错,脸都黑了。
其中一个大汉抽出腰间的鞭子就打了过来,那孩子躲不开,动作很熟练得擡起另一只胳膊护住自己的脖子和脑袋,“好了好了,这位老板,”贾赦伸手拦过打来的鞭子,一开口就是正宗的北戎语,倒是把那几个北戎客商镇住了,神色也由警惕缓和了下来。
“来宝,松手吧。”贾赦示意来宝松手,这孩子已经被打怕了,现在这样就算松开也不会跑了。果然,来宝一松手,那孩子立刻缩成一团,把那个被抓得不成样子的包子塞进了嘴里,“孩子吃吧。”他又让老板上了碗粥,让小孩吃他剩下的半笼包子。
小孩不肯上桌,蹲在地上狼吞虎咽,贾赦由着他吃,然後让来宝看着,他和来金去了客商那桌。
“听声音,几位是从北边来的?”贾赦没把北戎说出口,但几个人都明白他的意思。当即开口,“我们是常年来做生意的北戎商人,今年这最後一批货物交接完毕後,就要返回北戎了。”
青禾镇有专门和他们交接的大周商队,“倒是赶巧了,”贾赦不动声色,笑眯眯地开口道:“我祖父是北戎人,现在住在锦州,我一直想去那里看望他老人家,但家里不让我出门,现在从家里偷跑出来,正找不到去锦州的门道呢,不知可否搭几位一个便车?”
贾赦三言两语,就把自己塑造成一个从家里偷跑出来,没什麽见识的单纯公子哥儿。
单看模样,贾赦虽然年近而立之年,但保养得当,平日里在国公府里锦衣玉食,事事不用他操心,再加上贾代善和史氏本身容貌就不差,荣国府里莺莺燕燕一大群,就算男人,样貌也是极好的,眼下扮起个偷跑出来的大少爷也毫无违和感。
来金默默看着赦哥儿扯大旗,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同时留神对面人的神色。
“从盘岭这里可不好去锦州,”那几个人见贾赦神色不像来往的客商那般精明,身後两个护卫估计是从小照顾他的仆人,再加上大周会说北戎语的人不多,有天然的好感加持,也就信了贾赦的话,盘岭到锦州的话,捎人一程也是可以的。“但有我们兄弟,您尽管放心好了!”
那边小孩吃完了饭,蹲在原地,仰着小脑袋一眨不眨地盯着贾赦,这个呆样子让那个拿鞭子的大汉皱起了眉头。
贾赦看孩子的样子笑了起来,他让小孩站起来,拉着他的胳膊。
“我见几位老板那里也有不少奴隶,这小孩不如我买了,长大了有把子力气,送到锦州我祖父那里,也好供他使唤。”
几个商人自然没什麽异议,这孩子本来就是送来大周卖的,卖给这个单纯的公子哥儿也能大赚一笔。几个人精明得很,爽快地答应了,价格上也没擡高多少,小小地赚了一笔,毕竟彼此还要合作。那几个北戎人还有事要办,几个人约定了第二天出发的时间,就分开了。
这小狼崽子倔得很,大概知道是贾赦买了他,只跟着贾赦,来宝不信邪,非要去逗他,本来是想拎着小孩先回去,但那狼崽子挣扎不开就一口咬在他胳膊上,来宝皮糙肉厚,只觉得胳膊疼,粗粗一看倒是没破,“牙挺厉害。”
贾赦哭笑不得,把挣扎不停的小孩,从来宝的魔爪里拯救出来,那小孩一到他手里就安静了,看得来宝啧啧称奇,又想去逗他。
然後被贾赦赶着去买点孩子穿的衣服,等来宝走後,一直没开口的来金看着死死抓着贾赦衣袖的小孩说道:“赦哥儿,咱们这一路惊险万分,带着个北戎部落的孩子上路,是不是——”
他的话没说完,但贾赦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放心吧,我无意一直带着他去北境。最多到平安州,那里有父亲的旧部,我就把他留在那里。虽说是为了拉近和北戎客商的关系,但看这孩子的年龄,被人买走也不一定能活下来,被我见到,也算是一种缘分了。”
来金见贾赦心里有了成算,便不多说了。
那孩子不会说话,见贾赦和来金说话,也不打扰,只是睁着大眼睛到处看,看得最多的就是贾赦。“这副模样儿倒像个狼崽子。”
贾赦哭笑不得,哪有这个年纪的小孩不爱闹腾的,在庄子上的时候,像他这麽大的瑚哥儿天天闹着贾赦带他去山上摘果子吃,一刻也闲不下来。
这孩子却老老实实待着,大人走哪里他跟到哪,一点儿也看不出刚才咬人的狠劲儿,乖得很。
不过带着这麽个孩子,也不好打探消息。贾赦没办法,让来金去找来宝,他带着小狼崽先去旅馆。
“总是小孩小孩地叫也不行,”贾赦买了几根大麦糖,见孩子盯着,分了他一根,那孩子知道是给他吃的以後,乌溜溜的眼睛一下就亮了,伸过脏兮兮的手来拿,贾赦没办法,找店家要了块油纸包着糖棍,递给他。
“就叫你小狼吧。”贾赦拍了板,来金来宝没意见,那孩子根本听不懂大周话,但也知道贾赦是对他说的,赶忙点头。回到旅馆,来金吩咐小二烧了水,和来宝两个把小狼洗了个干净。
下午,让来宝看着那孩子,贾赦又好好交代小狼乖乖等他回来,才和来金去镇子上调查。这个青禾镇虽然是盘岭比较富裕的镇子了,但还是能看出这里的人生活条件不好,街上没大有人。
除了来去匆匆的客商和队伍,零零星星几家买卖人之外,竟没太有百姓出来。作为一个镇子来说,很不寻常。两人来到茶馆歇脚,贾赦想到了当地的里正来,“来金,青禾镇的里正是谁?”
来金都调查清楚了,“青禾镇的里正是青禾孟家学社的孟伯,但几日前去了锦州,镇子上的人也不知道他为什麽离开,现在是孟伯的侄子孟海帮忙处理镇上的事务,但据说孟海与北戎那边有关系。”
“单看今早那几个北戎客商就知道了,”但他不能直接找上孟海,这种小人物倒下了,还会有很多人等着干。
贾赦知道这等买卖北戎奴隶的事情不是他一个人能扼制住的。王子腾所在的项郡在锦州北边,平安州南边,正好夹在两地中间,所以王子腾野心勃勃想吃下平安州的方信军队,只是让他郁闷的是,任由他百般试探,贾代善留下的将军部下都不松口,他没办法才联系上了房河的郡守。
如果房河沦陷,那麽平安州就要出兵,作为项郡的军队长官,除了张家两兄弟,就是他的品阶高,自然可以战时从急,借调平安州的兵力,到时候化整为零,方信如果出了意外,平安州自然是他的了。按照他和北戎新王的交易,这边境的战功和利润就可以收入囊中了!
贾赦可以想到王子腾的野心勃勃,但王子腾想不到贾赦已经摸到了盘岭的生意。王家的大本营在南方的金陵,王家人精明能干,天生就会做生意。
就算风流成性的王子胜也在南边做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後来贾赦的儿媳王熙凤更是青出于蓝胜于蓝,把偌大个荣国府管理得井井有条。
王子腾当然也不例外,他更有经济头脑,他盯上了北戎,北戎常年部落之间会有战争,被吞并的部落里总会有一些硬骨头,不能为己所用,就要创造利益。
王子腾与新王乌日格订下协议,王家会定期将大周的茶叶,盐等日用品运往北戎,乌日格会将奴隶运到大周。双方都解决了自己的难题,合作得相当愉快。
就这样一条漫长的线路就从乌日格被立为继承人就开始了。没想到被贾赦摸到了一点尾巴。当然贾赦并不知道是王子腾干的,但这不妨碍他习惯性地将这些事情堆到王子腾头上。
两个人又逛了许久,才回到旅馆,回去就看到小狼缩在贾赦床边的地板上睡着了,“怎麽睡在这里?”贾赦压低了声音问来宝,“他死活不离开,非要待在赦哥儿你这里。”来宝被这小祖宗折腾得不轻,见贾赦问他,满脸苦笑。
贾赦叹了口气,把睡得小脸红扑扑的小孩搬到一边的软榻上,交代来金兄弟去休息,明早天亮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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