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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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第1页)

抬着担架的人过来了,深深弯着腰,像是跑在战壕之间的无人区里。两人被抬上救护车,路灯在窗外飞快地移动,互相融合,变成一条长长的光带,远离枪声,远离东柏林。护士弯腰对莱纳说了什麽,他什麽都听不清楚,耳朵里嗡嗡作响。护士拿出一个小电筒,照了照他的眼睛,挪到旁边,也对安德烈做了同样的检查。莱纳摸到安德烈的手,皮肤又冷又粘,他用剩下的力气攥紧安德烈的手,直到护士过来,把什麽东西放到他脸上。灯光在他眼前消失了,不是突然熄灭的,而是缓缓退去,一切变黑。

就像老电影的结尾,只是没有音乐。

作者有话说:

[5]KampfgruppenderArbeiterklasse,真实存在的东德paramilitary组织,1952年成立,1990年解散。1961年参与了柏林围墙的建造。

第三十二章Epilogue

所以,我就是这样到达西柏林的,在一辆救护车上。有很长一段时间人们不知道我的名字,我也不想告诉他们,怕他们遣返我。这是一种无效的挣扎,霍恩斯比知道我是谁。他到西柏林来看我的时候,墙已经真真切切地建起来了,四十多公里的边界,起先是铁丝网丶警告牌和栏杆,有不少可以跨越的缺口。在接下来的一年里,砖墙砌起来了,加高,然後再加高,布下地雷,还有防止汽车冲关的Z形通道。

我始终不知道安德烈最後说了什麽,他没有再醒过来。弹片割开了大动脉,医生抢救了一个小时多一点,在凌晨一点前後宣布死亡。葬礼在布里斯托举行,官方说辞是「滑雪事故」,为了预防家属要求验尸,很快就火化了。他的名字是卡尔·梅森,我是十几年之後才知道的,那时候我在档案里挖掘安德烈的蛛丝马迹,试着把他的人生拼凑出来。卡尔·梅森,听起来那麽普通,就像你的好脾气邻居。我还是喜欢称呼他安德烈,我们第一次在柏林见面的时候,这是他给我的名字。

至於伦敦,我偶尔会去,但我不住在那里。1962年,我搬到苏黎世,在那里为西德联邦情报处招募线人,主要是往来欧洲和中东的商人。在那里,我的名字是「安德烈」,这是一个我能演好的角色。一个纪念碑,只有我一个人会去祭扫。我所有的面具都来源於第一个,来源於「麻雀」咖啡店里的陌生人。

伯恩斯坦太太目前在柏林独居,她的女儿在美国工作,是个建筑师。儿子在商场推销家用电器,我想。我不确定,我最後一次见他们是在1978年。

对了,我不知道你刚才有没有反应过来,安德烈·奥尔洛夫的儿子,就是菲利克·奥尔洛夫,代号「信风」,军情六处的双面间谍。小奥尔洛夫一度是克格勃的伦敦情报站站长,出卖了整个英国谍报网。莫斯科一直到墙倒下的那一年才发现他的秘密勾当。你可以说这是个巨大的笑话,我称之为报应。

自1990年以来,我每年夏天都会去柏林一次,拜访我父母的墓。後来我在不远处买了一处墓穴,给汉斯。我没有他的照片,也没有任何称得上纪念品的东西。石碑上刻着他的名字,「汉斯·沃格尔,挚爱的兄长」,如此这般。我希望我自己以後也葬在那里,到那时候,我才会重新成为莱纳·沃格尔,那是我最後的角色。

你看,快到午夜了,讲故事很容易打发时间。和我一起到露台上去,我想看看新年烟花。我们似乎提前喝掉了不少庆祝元旦的酒,这可不太好。我不能相信2000年已经来了。在我心目中,这是科幻小说里才有的年份。我的世纪过去了,这是你的世纪,如果你们非要搞砸它,犯些属於你们自己的新错误,不要再犯我们的。敬拆掉的墙和没有逃出来的人,新年快乐。

【正文完】

第三十三章番外OntheShoresofMnemosyne

火车停在半路。先是一阵震颤,好像大型动物抖落身上的雪片,引擎发出低沉的叹息,这一长串钢铁箱子彻底不动了,任由翻飞的大雪抽打。

这件事似乎经常发生,因为周围的乘客脸上大多浮现出厌倦,而不是惊讶。可能是留意到我探头探脑观察窗外的样子,坐在对面的棕发女士放下了从上车就开始读的小说,摘下眼镜,「没必要紧张,冬天时不时就会发生这种事,也许轨道结冰了,只要十来分钟就能处理好。」

「这是我第一次坐这条路线。」我坦承。

「游客?」

「是的。」

「这可不常见。」女士露出微笑,她的嘴唇很薄,笑容像是用裁纸刀割出来的,带出了嘴角同样边缘锐利的皱纹,「我的意思是,在这个季节。」

隆起的铁轨下方,整排枯树在风雪中深深弯折。比这些树更远的景物已经一概看不到了,天空和田野融成同一片茫茫的灰白色。密闭的车厢隔开了风声,但光是看着,就已经能想像风的咆哮。出发之前,电台都在谈论前所未见的恶劣天气,渔船已经全部召回港口,部分公路关闭,我很可能坐上了火车停运之前的最後一个班次,真的应该在伦敦多留一晚的。

「来之前我可不知道这里能下这麽大的雪。」我回答,「旅游指南承诺,英国的这一边『通常』不下大雪。」

女人耸耸肩,像是在说「你能怎麽办呢?」,把一个黑色皮质手提包放到大腿上,打开,找出一包香菸,抖出一支,递过来,我摇头拒绝,但是掏出打火机,替她点上了烟。棕发女人吸了一口,把下一句话和烟雾一起吐出来,「我叫朱莉。」

「鲁道夫。」我说,随便选了跳进脑海的第一个名字,很可能是因为几个小时前酒店大堂里有小孩在唱《红鼻子驯鹿鲁道夫》。圣诞节都已经过去一周了。

「你好,鲁道夫。」朱莉把烟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看着我。不知道为什麽,她让我想起伊尔莎。最近几年我经常在陌生人脸上发现实际上并不存在的熟悉线条,从他们的眼睛里看见另一个人的眼睛,这是疲惫的徵兆,我从老兵嘴里听说过。

「德国人,我猜?」朱莉继续说,把书签放进小说里,合上,收进手提包。

「对。」我说,「原谅我的口音,我近几年才开始学英语。」

「我觉得你已经说得非常好了。」

「谢谢你。」

「如果你是在夏天过来的话,对英国的印象应该会好一些。至少不会是,」她冲窗外的大雪和车厢里昏昏欲睡的旅客打了个手势,「这样的。」

「可惜我不能选择自己的假期。」

我们就这样继续交谈了一会。陌生人之间的闲聊,像掠过湖水的飞虫,轻轻触碰发亮的水面,从不深入。十分钟过去了,然後是二十分钟,一个穿着制服的列车员匆匆走过,往车头的方向去。过道对面那个歪着头打鼾的男人被脚步声惊醒,发现车还没有动,低声抱怨起来。

「那麽,鲁道夫。」朱莉摁熄菸头,叠起双手,她戴着戒指,细细的一圈金属,花冠状的底座紧抓着一小颗蓝宝石,「是什麽让你在这种天气里非去布里斯托不可呢?」

这应该是她一开始就想问的问题,只是碍於礼貌,仔细铺了一层关於天气丶旅行和英格兰地理的软垫,才终於抛出来。我花了一分钟思考该怎样回答,最後决定说实话:「我去找某种东西,但我不知道那是什麽,也不确定能不能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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