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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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第1页)

葛金秋说你不害臊我害臊!顺带瞅了眼杨之玉身上的衣服,别说,还真挺洋气!

这一刻,她仿佛看见年轻时的自己,也是那样,追着时髦走,後面跟着提溜录音机穿着喇叭裤的小青年。她脚下更加用力,电动缝纫机的噪声轰轰隆隆,几下後,杨之玉要她扦的裤脚也扦好了,衬衣袖长也修短了,松了的扣子也订好了,半身裙的腰围也改合身了。

「有妈真好!」杨之玉一件一件捏着改好的衣服往身上试,谄媚地笑。

葛金秋心里美,面上依旧无表情,责备:「以後别瞎花钱买这麽多衣服,最後还得让我改,还不如我直接给你做呢!」

「哎呀,这不怕累着您嘛!」

杨之玉翻出她那件小香外套来穿,问:「妈,姥姥,这衣服咋样?」

葛金秋里里外外摸摸看看,肩线丶後背中线丶袖笼丶扣眼等都规整,料子也精致,「挺好,这件买得好,还算合我意。」

「那是,没看花了我多少银子。」

杨之玉自信,直往身上穿,盖住了补丁汗衫,「这可是我的战袍,能战到我退休呢!」

葛金秋笑:「还战袍,你要去战谁啊?」

「当然是渣男!」

葛金秋白她一眼,问:「你这战袍多少钱买的?」

杨之玉伸出五指,朝她晃晃:「这个价位。」

「五百啊?」

「个十百千万!」

「啥?过万了……」葛金秋瞪眼皱眉,不太敢相信,脑袋嗡嗡直响。

杨之玉当然知道老妈会不高兴,心疼钱,但自己又忍不住和她分享买好衣服的喜悦,真是又懂事又贱兮兮。

「哎呀,妈,您不懂,这种衣服啊,已经不单纯是衣服了,这穿的是一个身份,标志的是一个阶层。让·鲍德里亚就说过,商品有其符号价值,我们不仅要看到它的功用,更要看到它在社会化方面的作用,因为它展示着人的某种社会地位。再说了,也不是哪个白领能随便买件香奈儿穿的,人靠衣装马靠鞍,就和买名包名表豪车豪宅一样,不仅满足了虚荣心,更是增添了自信的气场,这是我奋斗成果的展现,对我工作相当重要。」

葛金秋哪管她说的谬论,只怼道:「我管你是什麽龅牙说的,还是地包天说的,反正你要靠衣服找自信,那下辈子也找不着!当然了,你自己赚的钱爱咋花咋花,我也懒得管,我看花光了谁养你!」

「哎呀,我这叫花钱花在刀刃上。钱不是省出来的,是要付诸实践去赚的,不花钱怎麽有动力赚钱呀?我才不要谁养,我凭本事自己养自己!你就是抠,小时候过年给我买件新衣服都心疼钱,胆儿也小,当年要是投资开裁缝店,咱们家早发了!我还差香奈儿吗?」

这话戳到葛金秋的痛处,她胆子小,不爱闯也不爱拼,更不羡慕发大财,习惯本分安生的日子,可闺女和她正相反。

葛金秋生气,懒得和她理论,叠好了改过的衣服,又去扶姥姥上炕睡觉。

姥姥坐上炕头,拉住葛金秋的手,放手心摩挲,口齿不太清,说:「秋儿啊,拿给孩子买衣服穿,啊!」

葛金秋疑惑,摊开掌心一看,这才发现,是一枚缠了红绳的金戒指。

那是姥姥戴了半辈子的东西,不值几个钱。

第11章我,杨之玉,从来不缺爱

小时候,杨之玉总觉得去任何一个地方都很远。

哪怕是骑自行车。

首先乡村的路不好走,基本都是土路,遇上雨雪天,道路泥泞不堪,从这个村到那个村,总要骑行好一段,还要时刻担心车子别陷进泥里,自己别滚进雪堆,弄脏鞋子和衣服。

其次她几乎没出过县,在她上大学之前。在她的认知里,县城就是繁华大都市,起早赶个县城大集已经很远了,她妈妈总是唠叨,说为什麽县城大集要设在城西头,真是太远了!因为她们家住在城东头,赶一次集要穿过整个县城,骑车要一个多钟头,开电三轮也得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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