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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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第2页)

好不容易盼着自己跟丈夫长大了,一场疫病,又将公婆跟丈夫都给带走了。

当时才十八岁的原主,有得是人给她另外说亲事。

可公婆一家留下来的三个孩子,最大的才八岁,最小的才三岁,三个孩子抱着她的腿,哭着喊着求她不要抛下他们。

愿意娶她一个年轻寡妇的人,家里条件一般都处於还成,但不算很富裕的程度。

白给别人家养大三个孩子,尤其老大丶老二还是能吃的小子,根本就没人愿意。

原主心软,当时媒婆站在她面前,就等着她点头了,可看着抱着自己大腿吧嗒吧嗒掉眼泪的三个孩子,原主叹了口气,到底还是拒绝了对方。

她没办法抛下这三个孩子,自己去寻活路。

这跟看着他们直接去死,没什麽区别。

索性,不嫁人就不嫁人吧,她从有记忆起,就是在过苦日子,早就习惯了。

留下来,起码还有三个与她相依为命的亲人。

这样想着,原主就开始十年养孩子的生活。

寡妇门前是非多,何况是一个带着三个年幼孩子的年轻寡妇?

这十年时间,受过的委屈,说都说不完。

原主是又当爹,又当娘,总算是拉扯着三个孩子长大了。

原以为,兄妹三个都大了,她也能松一口气了。

结果,更苦的日子来了。

三年大旱,赤地千里。

二十八岁的原主,不得不为了继续寻活路,带着一家人,跟着逃难的人群,向着传说中不缺水的地方一路走去。

中途,因为太过劳累,又省了吃喝给三兄妹,原主突然就病倒了。

她并不认为,这三兄妹受了她的恩惠,就一定要跟她同生共死。

就算这三兄妹为了活命,将她一个人丢弃在路上,原主也不觉得有什麽。

就如同他们一路走来,看到过的许许多多因为生病或是受了伤,被抛弃在路上的人一样。

不是他们的家人不爱他们,而是当有人注定走不远时,死一个,总好过全家团灭。

可原主万万没有想到,人心之恶,可以让鬼怪都避之不及。

往日对她依赖不已的三兄妹,竟然就为了一捧黄豆,就将生病的她卖给了有特殊癖好的人牙子。

那个人牙子恶名远扬,不存在与他接触过却不知道他是什麽人的情况。

原主发着高烧就被卖到了对方手里,後来经历了一番惨绝人寰的折磨,差点没死了。

靠着不能就这麽死了的信念,才硬生生地挺了过来。

直到人牙子放松警惕的那天,原主抓住了机会,一把大火,将这一夥恶人全都烧死在了老巢。

原主随後也终於遇到了人生中难得的一位贵人,被贵人搭救,去了能活命的地方。

等到旱情缓解,才跟着东家一起回到了老家县城。

开食肆的东家,在半年後,因为与儿子一家团聚,打算搬去京城居住。

县城里的食肆就盘给了原主。

原本只是两三个人帮工的不大的食肆,不到两年时间,就被原主发展了起来,生意红红火火。

那时候的原主,真的觉得,自己已经苦尽甘来,未来的人生,都将顺顺利利。

结果,逃荒的人陆续返乡,有老乡认出了当了老板的原主。

消息传回村子,当初将原主给卖了的三兄妹,竟然也活着回来了,他们腆着脸找上门来,要跟原主重归於好。

原主自然不肯,还将这三个人大骂一顿,赶了出去。<="<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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