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4章(第2页)

方时也有些奇怪,季楚加他是干什么,两人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的需要接触的地方。

但他还是通过了好友的申请,对面立马就给他发了回了消息。

[卧槽,是真人吗?]

方时也翻了一个白眼,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不是真人难道还是假人吗,早知道刚才就不应该加上他的好友。

方时也回他:加我干嘛。

[季楚:没事没事,要是以后要找不到人了,我加你方便一些。]

神经病,方时也想到。

他退出了聊天页面,想到前几天003和江佳年说的话,他点开了宋聿的头像,停留在聊天页面上。

缓缓慢慢的打上了字,看着那一段话,又迅速的删掉,关掉了手机。方时也盯着旁边的人。

眼神描绘着那个人的脸,“李知翊,你觉得宋聿这个人怎么样?”这句话好像是说给自己听的一样,声音很小。

李知翊看着他,“问这个做什么?”

方时也靠在窗边,一脸认真的,“好奇啊,我看你们两个关系也没有那么差,而且,很好奇别人在你心里是什么样的评价。”

“校友。”他没有下文了。

等了很久的方时也,都没有等到他接下来的话,方时也眉头一皱,“没了吗,就两个字吗?”

李知翊看着他,一副你还想要什么评价的样子,而且他脸上还出现了一丝丝不耐烦。

看到这样,方时也才真真明白,李知翊说的都是真的,他们不是主角吗,不是一见钟情吗。

方时也坐正了坐姿,只是才几分钟,他把手搭在了前面人的座椅上,下巴趴在了手臂上。

他的头脑还在回想着刚才两个人的对话,还不成还真的是因为他,所以两个人的态度也改变了。

那他是不是要远离这两个人,才能让后面的剧情恢复到原来的样子。在原著里,这个时候都已经快没有他的戏份了。

而且,原著里他还受到的苦难,一个都没有经历到,现在一切都是好好的,除了两个主角没有修成正果。

方时也叹了一口气,他闭上了眼睛,开始昏昏欲睡。

他是被李知翊叫醒的,方时也揉着自己的眼睛,头脑变得混乱起来,思维缓迟,整个人都没有精神。现在的他浑身无力,甚至开始出现丝丝反胃的感觉。

方时也把帽子摘了下来,微微抬起头,感受着外面的阳光。刺眼得让他下意识的闭上眼睛,这个时候头脑才变得清醒。

只是几秒,重新睁开了眼睛,李知翊站在他的旁边看着他,一句话也没有说到。

方时也把书包单肩背着,他扬起了笑容,“走吧,终于出来了。”

他们跟上了前面的人,但还是走在最后的位置,听着前面老师的叮嘱,反反复复的都是那一句话。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