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萨摩耶8
(1)
轰隆一声,眼前好像一道白光乍现———昏暗又温暖的房间里,季乐猛地从床上惊坐起。
季乐剧烈地喘着气,回不过神,一只手这时候从被子里伸出来,揽住他的腰,缓慢地,一个人也跟着坐了起来,正是林柏远。
林柏远有些睡眼惺忪,但习惯性地轻拍着季乐的背脊,“怎麽了宝宝?”
季乐平复下心情,一言难尽地看过去,“我好像梦见自己变成萨摩耶了,而且……你还变成了猫,咱俩为了救一只拉布拉多,你……”
他後面的话说不出口了,也许是梦境太过于真实,季乐一想到心脏还会作痛,他说不出话来。
林柏远笑了一声,把他抱进怀里,温柔地说:“是不是变成你上次路过宠物店摸了很久的萨摩耶?”
季乐听他这麽一说,对梦里面自己小身板还有点印象,“好像是吧。”
但他说完,又得意地哼哼说:“噢,我还梦见你把那情书藏床底的事,还有我那些照片。哎你说你当年藏的好好的,为什麽忍不住了啊後面?”
季乐窝在他怀里,一脸坏笑。林柏远神色无奈又宠溺地垂眸看他,脸有那麽一些微红,但坦诚地说:“你明明知道答案。”
“可我想听你说。”
林柏远叹了口气,“因为你当年太死脑筋,我那麽明显你居然都看不出来,我害怕了,也忍不下去了。”
“……不是说这个!”
林柏远吻住他,眉眼间满是笑意,他低声郑重地说:
“因为,我爱你。我爱你,季乐。”
(2)
所以当年情书的事件过後,季乐以为林柏远会和自己一刀两断,结果在一个夜晚,季乐从网吧回家的路上,被林柏远拖到了巷子里,强吻了很久。
那个时候,季乐被吓得完全呆住,而那也是他第一次见身上酒味浓重的林柏远,掉眼泪。
林柏远是个很能忍的人,从小到大季乐从来没见他因为什麽事情哭过,被父母抛下在家时没有,被欺凌时没有,被保姆虐待时没有。
却唯独在吻住他的时候,哭了。林柏远的眼泪落在季乐的衣襟里,他说:“季乐,你能不能回头,看一看我?”
看一看他,看站在长达十年的名为季乐的暗恋里的林柏远。
林柏远捂住季乐的嘴巴,不许他开口,又说:“那封情书是我写的,我写了整整两百封,最终才选出来那麽一封,你为什麽要撕了他?”
季乐被他捂住开不了口,林柏远的目光里带着孤注一掷的绝望和疯狂,“如果你接受不了我,也没关系,我不可能放你去喜欢别人,绝对不会。”
然後季乐感觉自己头脑发懵,直接晕倒在了林柏远怀里,再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躺在了林柏远房间的床上了。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林柏远又逼着他开口,季乐欲哭无泪地说出了在撕碎情书之前发生的事情。
两个人这才解开了误会,当然,林柏远又重新写了一封,递给季乐,期待地看着他。
季乐无语,摸着发酸的腰,心想该做的都让他做了,还整这出干啥呢?
但林柏远眼里的爱太过炽热与期待,季乐的脸不自觉地红了,假装咳嗽了一声,才慢慢展开几经周折又重新回到他手里的情书。
(3)
“……他那封情书里後面说了什麽我都不太记得了,毕竟七八年过去了,总之我们很顺利地在一起了。”
季乐撑着头,手在日记本上写着,转念一想,看见书桌上他和林柏远还有小霸王的两人一狗合照,珍惜地抚摸着。
又写下:“後面我们上大学的时候和家里坦白,没想到我妈说,她早就知道,就冲林柏远向他献殷勤那劲儿,还想着就我这种脑子能有开窍那天?没想到最後还是被林柏远追上了。”
“我们後面又去了同一个城市工作,小霸王年纪太大了,在一年前去了汪星,我特别难过,之後就经常梦见和它有关的事情,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前几天我才会梦见自己变成萨摩耶,而他变成黑猫的故事吧。”
季乐写到这里,合上了日记本。林柏远已经在外面喊着:“宝宝,吃饭了。”
“来了!”
季乐把日记本收进了柜子,和一封贴着漫威英雄的粉色信封放在了一起。
柜子关上的那一刻,即使会变得黑暗,而有了这本日记,信封也终于再也不会孤单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