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84章(第1页)

余幼惟看向余顾。

余顾叹气:“有时间也多去公司看看,别忘了你姓余。”

余幼惟点点头:“知道了哥。”

余顾又问:“时庭说你准备接手新收购的漫画公司了?”

“嗯对,放心吧哥,我会努力学习,努力做好的,努力不给你和我老公丢人!”

余顾笑了一下:“好好干。”

总算是长大了,余顾心想。

-

余幼惟开心地把这件事情告诉了沈时庭,沈时庭给他竖了一个大拇指:“以后就是小余总了。”

“哎呀别这么喊。”余幼惟捂住脸装害羞。

难得周末清闲,下午两人就去逛商场。

余幼惟买了一堆东西,情侣睡衣,情侣拖鞋,情侣杯子……

本来余幼惟还在想沈时庭会不会愿意跟他用这些东西呢,就见沈时庭指了指前面:“情侣帽子,买那个。”

余幼惟就笑了起来。

果然谈恋爱的人都是没有原则的。

回到家,沈时庭把买的东西都换上,就见余幼惟鬼鬼祟祟地站在他身后,沈时庭转过身去看他:“怎么了?”

余幼惟双手背在身后,脸红扑扑的,欲言又止:“沈时庭,上次霍华达晚宴上,你拍下了一只腕表送给了我,我也想送你一件东西。”

沈时庭有些意外。

余幼惟又说:“不过肯定比不上你送我的腕表珍贵。”

沈时庭静默一瞬,眉眼间的笑意绽放开来:“惟惟,我很喜欢。”

“我还没说是什么呢。”

“什么都可以,只要是你送的,我就很开心。”

余幼惟抿了一下唇,把手里的盒子递给沈时庭。

沈时庭接过,很珍惜地放到桌上,打开来看,是一支钢笔,黑色的商务款,蓝金镶边,笔帽上内嵌一颗深蓝色的宝石,高贵典雅又不夸张。

沈时庭仔细地拿着笔看。

余幼惟有点不好意思:“我知道你什么都不缺,也有很多笔,但是听说送笔是祝愿事业有成的意思……”

余幼惟说完,沈时庭就勾着他的后脑勺吻了下来。

很温柔又很激动的亲吻。

沈时庭后撤一点,看着余幼惟的眼睛,轻声说:“惟惟,我看到笔帽里边刻的名字了,准备了很久吧?”

余幼惟舔了一下唇:“你去出差那周准备的,定制花的时间好久啊,今天才取到。”

沈时庭摩挲着手里的笔。

他平时有很多文件要签,他确实有很多笔,但每一支都不是唯一的,所以这只笔就显得格外的珍贵,因为它富有意义,是他的专属。

沈时庭笑说:“我会一直带在身边。”

余幼惟看得出来沈时庭是真的开心,他也跟着开心,他抱住沈时庭的腰:“你送我的腕表太贵重了,我都不敢戴,怕被人说炫富。”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