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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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第1页)

取舍。

医女(28)

边塞小镇。

庄蝶持兔妖面具,跟沈澜并肩同行。

两人逆着人群。

“他不放你走?”

“确切地说,是我对他生出了恻隐之心。”庄蝶也不忌讳承认。

一个人倘若被人愿意用命去赌,总会生出些许动容。

之前还相处过那么长时间。

徐慕白是个什么样的人,庄蝶难以判断。

可如果他当个皇帝,也许他自己也能稳定下来。

当皇帝要有生杀予夺。

她不会纯真到认为一个皇帝要为她“改过向善”,之前想的是,她离开。

可——

怎么说呢。

裙角在鞋面上翻复。

她想,徐慕白身边也许需要一个人。

“你怎么想?”庄蝶问沈澜。

沈澜目视前方:“回去再说。”

沈澜住在他们之前夜里过度的那个小山洞里。

那个山洞里他们聊了许多许多,也是在那个山洞里,他们彼此交心。

如果没有在山洞里彼此交心的夜晚,庄蝶后来回去救他,沈澜坠马前再塞回给他一颗假死药,他未必会吃下。

到了山洞,里面正小火烤着野兔肉。

已差不多熟了。

沈澜直截了当坐下来,继续翻动。

庄蝶仔细观察里面,简单的床铺被褥,几件换洗衣物,水囊水杯,完全维持着他军营中整洁的作风,除此之外,墙上挂着他用来生计的动物的皮毛,晒肉和一些饰品。

可她觉得沈澜很平静。

这样的生活也许是他喜欢的。

肉烤熟了。

沈澜放置一边,起身从山洞里拿出两个盘子,重新坐下,解开腰间小刀,以身上衣物擦拭后,开始片肉。

一片一片,精准利落,第一盘给庄蝶。

庄蝶接过。

没看见有筷子。

河水就在旁边,辉光跃金,她过去洗完手,坐回来吃兔肉。

兔肉加了点儿盐,烤得很香。

以前在沈澜军中时,他的士兵们也会打野味,分给她一些。

比不上今天吃的。

沈澜很早离开平南王府,再加上从军,大概率一路上就是这么过来的。

庄蝶已说了自己想法,她很少会劝人,大部分时间只等待对方答复。

“我要是不答应,你怎么办呢。”

“不知道。”庄蝶摇头,她确实也不知道怎么办。

她低头望着烤出黄白色的兔肉:“能的话,我自己确实想跟你们三个都在一起。”她坦诚地说,“一来我不想再逃来逃去很辛苦,二来你们都有令人心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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