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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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潮热(第3页)

她站在一处海棠花前,举起相机。

当数朵海棠被收进相机框中,好像所有的浪漫都被收割。

独自一人在花园里待了许久,直到她听见脚步声沿着路径响起。

逢夕回头去看,发现是宋大哥。

宋卿时的堂哥,宋昱时。

她放下相机,礼貌地打招呼:“大哥。”

宋昱时只比宋卿时大几个月,她刚来到宋家的时候就认识他了,他们也相处很多年了。

不过后来他搬出去了,大多是在外面住,只偶尔会回来。

宋卿时其实平时也在外面住,可能是因为她要跟着他,他才回的宋家?毕竟如果她要跟去他的私人住处,是有点不太方便。

宋昱时颔首,停在这儿跟她说话,“好长时间没看到你。”

他的视线下落,落到她手里拿着的相机上,“在拍照?”

“是呀,花开得这么好,待会我洗出来后送一张给你?”她主动道。

宋昱时手插在兜里,含笑,“嗯,那我等着。”

他没有多聊,先进去了。

转过身后,淡淡勾唇。

逢夕看眼手表,四点多了,是快开饭了,他应该是回来吃晚饭的。

宋家人陆陆续续地也在回来。

逢夕准备收工进去的时候,碰见宋诗谙拉着一只萨摩耶回来。这只狗通体雪白,自带笑唇,看见逢夕的时候,反应比宋诗谙还快,立马朝逢夕飞奔过来。

宋诗谙愣是被这条狗给拽跑,“哎哎哎!你干嘛!!”

一人一狗,又都是那么大的体积,竟是叫逢夕下意识退后一步。

好在它聪明,没有飞过来将她扑倒,而是乖乖停在了她跟前吐着舌头,眼睛比星辰还亮,就差在里头写上几个字:快夸我,快摸我头~

逢夕心一软,蹲下来狂揉了两下,“小V真乖。”

被拽飞的宋诗谙瞪眼,乖吗?

她狂跑了大几十米,还在喘气,“阿夭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没叫我。”

“下午才来的。”逢夕抱着狗头蹭,贴了贴脸,肉眼可见的亲近和喜欢。

这其实不是宋诗谙的狗,而是宋卿时的。

不过,宋卿时的样子,怎么看都和这狗不太搭,任谁也看不出来他会是它的主人。

——而事实上,也确实不是他主动想养,是逢夕喜欢,扯着他衣摆非要他养的。

那时她蹲在地上揉着狗头,眼巴巴地看着他,他心难得一软,于是就这么成为了狗主人。

但狗主人没那么多闲心去照顾这条狗,于是宋诗谙就成了最终的大冤种。

“你们刚刚做什么去啦?”逢夕随口问。

宋诗谙擦着额头的细汗,幽幽:“小V遛我去了。”

逢夕:“?”

-

宋家如今有两房,大房是宋昱时那家,二房是宋卿时这家。

宋诗谙是宋卿时同父同母的亲妹妹。

宋诗谙这辈就她一个女孩,她从小就想要个妹妹,可惜被她妈毫不留情地拒绝掉。后来逢夕来了以后,她眼前一亮。

尤其刚回家的逢夕几乎什么都没有,也什么都不会,完全符合她想要个妹妹来装扮的要求,她就将逢夕当成个洋娃娃去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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