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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瑟的贝斯特拉也是埃达马吗?」
「贝斯特拉?噢,它当然不是埃达马。埃达马没有那麽细的被毛,皮肤也没有那麽薄。贝斯特拉是纯种的阿什哈库曼马,而且它也不是在这个育马场出生的。」
他不禁有些好奇:「贝斯特拉不是在这里出生的?」
听到这里,安德斯一下子来了精神——瑟洛里恩甚至觉得他好像一直在等别人提到这个问题,因为他显然已经为这个问题准备了一箩筐的话。
「您可真是问对人了!」对方兴高采烈地答道,「因为贝斯特拉就是在我的马厩里长大的。」
「你的马厩……」瑟洛里恩有些困惑,「可你的马厩不就是这里吗?」
「不不不,我不算是北境人,几年前我还住在更靠南的地方哩。」安德斯说,「您听说过洛温镇吗?。」
他摇了摇头,不过这确实解释了安德斯奇怪的口音。
「以前我就住在那里,还有一间属於我自己的马厩……现在回想起来,一个破烂的乡下马厩居然能培育出这样的名驹,如果不是发生在我身上,连我自己都不相信这种事。」对方感慨道,「贝斯特拉天生就与众不同。虽然是雌马,但她的体格和公马一般大,红骝色的被毛光滑发亮,就像是缎子做的。它在马厩里简直是鹤立鸡群,任谁第一眼都会先看到它。」
「你刚刚说贝斯特拉是阿什哈库曼马……可那不是从安托帝国引进的名贵马种吗?对於普通的马厩而言,价格应该相当高昂吧。」
而且安托帝国的马匹只能通过海航运送,又只有大型船港才能停下运马所需的三桅商船。如果洛温镇真如安德斯所说只是一个乡下小镇,怎麽可能有渠道买到正宗的阿什哈库曼马呢?
「嘿嘿,我这样的普通百姓当然是买不起的。」安德斯说,「但洛温镇的执政官刚巧对马十分痴迷。他不惜花重金从附近的大城市里采购了几匹阿什哈库曼马,然而大多都没活过几年,哪怕活下来也都是病恹恹的。」
说着,他叹了口气:「可惜了,那位男爵大人虽然爱马,却不懂马。阿什哈库曼马生活在炎热的沙漠地带,所以被毛细短,方便散热。这样的马突然被转移到了寒冷的环境中,自然需要额外照料。马死了大半之後,他就无心再养了,最後便宜了我这捡漏的破马厩。」
瑟洛里恩很快就想到了贝斯特拉身上厚实的马衣,难怪是用羊毛织成的。
「好在贝斯特拉本来也比一般的阿什哈库曼马耐寒,被送到我这里之後还算健康……不过好处也就这点了。」安德斯说,「最初我是想拿它配种的,但是它的性格太暴躁了,但凡有公马敢骑上来,它就对它们又踢又咬。哪怕是作为坐骑,它也不够温顺,曾经将许多看中它的骑士甩了下来。在遇见公爵大人之前,我们一直管它叫红泼妇。」
「很……形象的名字。」瑟洛里恩评价道。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不知道该拿它怎麽办。」对方重重地叹了口气,「您瞧,它卖又卖不出去,也没办法拿来配种,还占着最好的那间马房,真是一点用处也没有。可要说把它杀了,谁又能舍得呢?我这辈子就没见过比它更美的马儿了,而且马肉也不好吃,烤熟了之後又臊又柴。如果有的选择,我肯定更愿意吃驴。」
「驴肉确实很好吃。」他坦诚道。
「哈!我就知道您是一位行家!」安德斯摸了摸下巴上的小山羊胡,「後来的事情您也知道,毒龙劫爆发了。别说是我们这样的平民了,就连不少贵族都因此沦为草寇。好多人都在往南边跑,那些处在南北交界地的城镇难免倒了大霉,洛温镇的裁缝铺丶铁匠丶屠户都被洗劫一空,我的马厩就更是不例外了。」
马是重要的战略资源,强盗当然不可能放过:「贝斯特拉没有被抢走吗?还是说它挣脱缰绳逃走了?」
「没有没有,它一直在马房里。」安德斯摆了摆手,「那伙强盗的头子显然也很中意它,但红泼妇——噢,是贝斯特拉不让他靠近。也幸亏有它在,让强盗拖了点时间,否则我们一家估计没能等到公爵大人,就已经死在他们剑下了。」
「希瑟?」
「是的,公爵大人救了我们。」虽然是几年前的事情了,但对方看起来依然心有馀悸,「当时可真是惊险啊!我和老婆孩子们都躲在马厩的乾草垛後面,只要那几个强盗有一个把手里的火把稍微往里面偏一点,我们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安德斯或许不是一个好的小说家,但绝对是一个好的演说家。见到他手舞足蹈,绘声绘色的描述,就连瑟洛里恩也情不自禁地紧张起来。<="<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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