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5章(第2页)

这儿的草竟然是彩色的,她目前已经看到了绿草丶紫草丶蓝草和红草。

「这里为什麽不乾脆叫彩虹平原?」贝璎有点乐。

赫芬克斯道:「因为不论这些草在白天是什麽颜色,在正午和午夜都会变成苍兰色,如果把它们摘下来放在水里泡一整天,它们会永久变成苍兰色。」

「苍兰色?」贝璎有些疑惑,这个颜色她还没听说过。

「就是许愿池的池壁颜色。」赫芬克斯解释道。

噢,原来是克莱因蓝啊。贝璎了然。

赫芬克斯一手拉着缰绳,一手指着地面上的草,温和地道:「这些草有一个共同的名字:苍兰草,所以这片平原才叫苍兰平原。」

「苍兰草又称幸运草,据说每个集齐所有颜色苍兰草的人都会获得好运。」

赫芬克斯说着摊开了掌心,在他的掌心竟然已经有了几根不同颜色的苍兰草。

贝璎惊讶地问道:「你是什麽时候摘的?」

「就在你刚刚观察平原的时候。」赫芬克斯一边说着,一边又用魔法远程摘了两根苍兰草。

「一共有多少种颜色的苍兰草啊?」贝璎问道,她也有点想集邮了。

「九十九种。」赫芬克斯在回答问题的同时,眼睛和手都没闲着,一直在精准摘草。

第29章冒犯

贝璎立刻就萎了。

九种她一定集,九十九种就算了吧,这平原这麽大,从早找到晚都未必能找完,她不想把宝贵的时间都浪费在集草上面。

她和赫芬克斯逛了许久,这片平原上不止他们两人在逛,还有着许多人,还好这儿够大,人们分散在各地,谁也不会打扰谁。

平原上还有很多商人,有的在兜售特产,有的在现烤现卖特色小吃,那浓郁的香味勾起了贝璎的馋虫。

她扭头看向赫芬克斯,委婉地问道:「赫芬,你饿嘛?」

赫芬克斯哪儿能不懂她的意思,顺着道:「是有点饿了,那我们去路边买些东西吃吧。」

他下了马,然後在马头上重重拍了一下,傀儡马就快速变回了原型,一只小巧的草编马回到了他的掌心。贝璎下来後,赫芬克斯也拍了下那只马的马头,把变回原型的草编小马给了贝璎。

「用的时候用力把它甩出去就行了。」赫芬克斯道。

他和贝璎并肩前行,说话的时候会微微侧身低头看她,眸子温柔:「想吃什麽?」

贝璎指了指旁边的烧烤摊:「想吃烧烤。」

「好。」

两人来到摊前,摊主一看到两人着装,眼睛立刻就亮了,热情地道:「两位想吃点什麽?」

他不等两人回答,就一边指着摊子上的食物一边介绍道:「这是苍兰平原特产的玛丽酥肉,这是苍兰平原盛产的椰浆果,这是……」

介绍了一圈,个个都是「苍兰平原特产」。

赫芬克斯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没有出言点破。

他看向贝璎,语气柔和:「贝,你想吃什麽?」

贝璎犹豫着点了几个。

其实这些她都挺想吃的,但是她还要留着胃去品尝别的美食,所以得适可而止。

赫芬克斯看着她的目光在许多食物上流连了一会儿,心里顿悟,默默把她看过的食物都记了下来。

等回血族了,他学着做。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骑虎

骑虎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山形依旧枕寒流

山形依旧枕寒流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红楼之挽天倾

红楼之挽天倾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我不做妾

我不做妾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